乡级河湖清四乱方案10篇

乡级河湖清四乱方案10篇乡级河湖清四乱方案  乡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  乡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1-10-1616:54:56公文范文x乡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级河湖清四乱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乡级河湖清四乱方案10篇

篇一:乡级河湖清四乱方案

  乡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

  乡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1-10-1616:54:56公文范文x乡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河湖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我乡河湖建设工作有x乡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河湖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我乡河湖建设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现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建设示范河湖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总体目标,持续强化河湖日常巡查监管,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全面落实水污染综合防治、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等“七项任务”。明确对重点河湖管控保护范围,形态稳定,利用有序,使河湖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河湖保护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提供重要保障。二、基本情况__乡位于镇原县中南部,东毗屯字镇,西临平泉镇,南界泾川县,北依城关镇,地势呈西南高东北低的斜长形。土地面积147平方千米,10个行政村,11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__人,境内有洪河流经我乡6个行政村,分

  别是和平村、桃园村、河李村、贺丰村、沟卢村、川郑村,河道全长26.9公里。平泉河流经上庄村、原芦村、东王村,约11.8公里。中原河流经我乡东王村,约8.3公里。乡级主要领导担任乡级河长,并下设10个村级河长,分别由各村村主任担任。通过排查河流基本情况,特设置示范河湖建设河道段,起点为河李村教子沟口,终点为河李村郝家沟口,河道全长3.8公里。

  三、存在地问题1.临近街区,水体污染严重。街区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缺乏完整污水处理设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老旧,排污不畅;污水净化系统尚不完善;部分污水间接排入河道,导致水体存在污染现象。2.河道生态破坏,坍塌隐患严重。因自然条件导致河道右岸存在坍塌隐患,使产生的大量淤泥淤积在河道,改变河道流经,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河流的阻塞程度,不利于防洪防汛,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3.河道管理松散,河面漂浮物多。部分群众对于环境及河道保护意识淡薄,乱倒乱堆生活垃圾,乱挖乱占河道资源,对河道环境破坏严重。河道管理松散,村级河长巡河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管理薄弱,管理难度大。河湖治理方面缺乏严格系统的规划,重视程度不够,对水环境的保护、生态系统治理缺乏具体的任务目标和治理措施。四、整改措施1.积极衔接上级部门新建__乡污水处理设施,分流街区生活污水,疏通排污通道,提高污水排放净化标准,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环保意识,杜绝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发生。有效防范生活生产污水对河湖水质的破坏。

  2.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衔接环境保护部门,增加垃圾收集箱,组建清运队伍,及时清理河道垃圾。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对示范区河湖两岸、街道、河边公路沿线定期保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微信、__快讯公众号等社交平台进行宣传,营造爱护河湖生态环境氛围。强化水土保持,植树造林等生态措施涵养水源,优化水资源工程布局,提高水资源配置能力。

  3.对河湖示范区两岸存在坍塌风险隐患及时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工作台账,及时进行加固和抢修。靠实村级河长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河长制责任体系。建立河长巡河责任清单,开展常态化下河巡河,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建立河湖管护队伍执法队伍,开展好河湖经常性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消除示范河湖范围内的违法排污、违规破坏河湖环境等行为。

  五、治理目标1.河道防汛力强。以河道水体污染治理为重点,建成河湖流域畅通。河道防洪能力强,涉水工程设施完好、堤岸无坍塌等现象;河道防汛有效,无明显淤积或阻碍影响河湖流畅的现象。2.河道生态健康。河湖水质清澈,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无污水直排,无黑臭水体,水体感观良好,达到水功能水质目标要求或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3.河道空间整洁。河湖管理范围界线明确,且河定界设施完整,无刮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问题,河势稳定,河湖水丘及岸坡无垃圾、废产物、漂浮物等。六、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一)责任主体

  村级是示范河湖建设的实施主体,乡级编制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开展有关建设工作,对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做好调度。后期村级对示范河湖建设情况进行自验,申请乡河长办进行审验。

  (二)工作步骤1.方案编制阶段(7月底)。7月底前完成河湖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制定。2.组织实施阶段(8月—9月底)。村级要根据实施方案制定的建设任务,全面推动示范河湖建设工作,建立示范河湖建设工作台账。8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实施修建工作;9月底前完成水污染治理工作。3.申请验收阶段(10月底)。按照相关目标任务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形成自验报告,并提出申请验收。七、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乡级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村级密切配合,村主任为村辖区段河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抓好本区内治理工作的落实,推动示范河湖建设工作全面实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好河湖示范建设工作任务。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河道及河道两旁的卫生清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多渠道整合项目资金,支持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工作,充分认识河湖示范建设重要意义,防止麻痹大意思想,突出重点,分步实施。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在主要路口设置标语口号、标识性警示牌,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保护河湖的意识。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开

  展警示教育,提高震慑力,并在全乡范围内营造出河湖治理的浓厚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示范河湖建设的目的意义,提高公众参与度。为河湖治理及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提供有力保障,营造全乡上下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篇二:乡级河湖清四乱方案

  乡镇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特制定此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河湖管护巡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切实做到“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加大检查核查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及弄虚作假行为,持续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通过河湖“清四乱”,确保河道畅通,提升河道行洪泄洪能力。二、行动范围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及我镇辖区内各条河流,要以此次“清四乱”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三、组织领导成立镇20XX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水管站,由水管站组织实施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四、清理整治主要内容及标准(一)主要内容乱占主要包括:非法围垦河湖泊;未依法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乱挖鱼塘(池),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乱采主要包括:河湖非法采砂石、取土,非法建立砂石料厂等。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各种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土石、木料等;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乱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乱建库房民房等;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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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整治标准此次清四乱行动由镇各河河长负责辖区监管,村级河长落实,镇河长办跟进督查。各村建立工作台账,理清问题,列出清单,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迅速行动、集中时间进行“四乱”清理,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杜绝“四乱”问题出现反弹。五、进度安排1、20XX年3月上旬之前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利用“村电子屏”、村级宣传平台、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四乱”专项工作氛围,并公布群众举报电话。2、20XX年3月下旬前为各河段自查自纠阶段,全覆盖、拉网式全面排查“四乱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得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全面组织各河段河长、河段长、巡河员、开展巡查,各小水电库区责任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清理整顿辖区内周边“四乱”、垃圾,各村要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办,并在4月25日前汇总问题台账报镇河长制办公室。3、20XX年4月底前为集中整治阶段。镇河长办组织全镇河湖长进行一到二次集中整治,坚持“一督四制”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治理任务实行交办责任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应改尽改、立行立改,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原则上4月底前要完成整改销号。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村、社区要按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河湖长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要将“清四乱”作为本年度河长制工作重要任务,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员、保洁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跟踪督查,严格考核问责,共同推进,确保“清四乱”取得实效。做到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采取村级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积极宣传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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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形成的浓厚社会氛围。(四)加强信息报送。为便于掌握各村、社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按上级要

  求应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村应安排专人负责“清四乱”专项行动相关表格填报工作,按以上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报送镇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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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乡级河湖清四乱方案

  乡镇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特制定此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河湖管护巡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切实做到“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加大检查核查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及弄虚作假行为,持续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通过河湖“清四乱”,确保河道畅通,提升河道行洪泄洪能力。二、行动范围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及我镇辖区内各条河流,要以此次“清四乱”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三、组织领导成立镇2021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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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水管站,由水管站组织实施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四、清理整治主要内容及标准(一)主要内容乱占主要包括:非法围垦河湖泊;未依法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乱挖鱼塘(池),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乱采主要包括:河湖非法采砂石、取土,非法建立砂石料厂等。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各种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土石、木料等;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乱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乱建库房民房等;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二)整治标准此次清四乱行动由镇各河河长负责辖区监管,村级河长落实,镇河长办跟进督查。各村建立工作台账,理清问题,列出清单,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迅速行动、集中时间进行“四乱”清理,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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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杜绝“四乱”问题出现反弹。五、进度安排1、2021年3月上旬之前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利用

  “村电子屏”、村级宣传平台、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四乱”专项工作氛围,并公布群众举报电话。

  2、2021年3月下旬前为各河段自查自纠阶段,全覆盖、拉网式全面排查“四乱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得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全面组织各河段河长、河段长、巡河员、开展巡查,各小水电库区责任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清理整顿辖区内周边“四乱”、垃圾,各村要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办,并在4月25日前汇总问题台账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3、2021年4月底前为集中整治阶段。镇河长办组织全镇河湖长进行一到二次集中整治,坚持“一督四制”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治理任务实行交办责任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应改尽改、立行立改,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原则上4月底前要完成整改销号。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村、社区要按照全面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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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河湖长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河湖长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要将“清四乱”作为本年度河长制工作重要任务,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员、保洁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跟踪督查,严格考核问责,共同推进,确保“清四乱”取得实效。做到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采取村级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积极宣传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形成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为便于掌握各村、社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按上级要求应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村应安排专人负责“清四乱”专项行动相关表格填报工作,按以上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报送镇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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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乡级河湖清四乱方案

  “清四乱”工作总结

  “清四乱”工作总结1依据市、县河长制工作部署。XX乡从20xx年3月15日起,

  在全乡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爱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排查。从4月起依据排查的问题进行全力整治,为加强河湖管理爱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重视,全面排查建立台账乡特地成立了“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在全乡范围内的七星河、2座水库、大型山塘以及村级河道进行摸排,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不留“死角”,不避短。依据排查状况,建立河湖清四乱清单台账。二、突出重点,清理整治初见成效以《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要文件为根据,对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乡出台并张贴《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的通告》,依法针对调查摸底发觉的问题,各地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任务、详细措施、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支配,对比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三、措施得力,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在开展清河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觉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4月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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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效,整治七星河道约长11.2公里,去除碍洪林约8500棵,去除村枝丫、白色垃圾约7.9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在专项行动基础上,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管理网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湖管理爱护长效机制。

  四、下步工作方向(一)连续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动体系。乡村两级河长是“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第一责任人,由乡河长办等相关部门亲密协作对围垦湖泊、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乡河长办将“清四乱”专项行动已纳入20xx年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问责。(二)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工作推动机制。一是连续深化做好推动工作。要求各村、有关部门要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做到信息完好、问题精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殊是对发觉的“四乱”问题不得隐瞒不报。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对违法行为早发觉、早制止、早处理。建立案件通报制度,严峻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活动。三是抓好长效管理。乡村两级河长和村委会、相关部门要加强河湖水域日常爱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通过专项行动到达良好整治效果,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配套工作制度,协调解决河(库)管理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建立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机制,强化部门上下协同作业,仔细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开工作,层层压实责任。“清四乱”工作总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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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县河长制工作支配。XX乡从20xx年3月15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治理掩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排查。从4月起根据排查的问题进行全力整治,为增添河湖治理掩护,维护河湖康健生命,为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看重,全面排查树立台账乡特地成立了“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在全乡范围内的七星河、2座水库、大型山塘以及村子级河道进行摸排,对重点范畴、重点区域不留“死角”,不避短。根据排查环境,树立河湖清四乱清单台账。二、突出重点,清理整治初见成效以《水法》、《防洪法》、《河道治理条例》等司法律例以及紧急文件为依据,对河湖治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乡出台并张贴《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的告示》,依法针对查询访问摸底创造的问题,各地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任务、详细步伐、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支配,对比问题清单树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三、步伐得力,河湖面貌明显改进在开展清河专项行动的根基上,进一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库治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创造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4月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整治七星河道约长11.2公里,去除碍洪林约8500棵,去除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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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枝丫、白色垃圾约7.9吨,河湖面貌明显改进。在专项行动根基上,树立健全乡村子两级治理网络;构建责任明确、和谐有序、监管严格的河湖治理掩护长效机制。

  四、下步工作偏向〔一〕继承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动体系。乡村子两级河长是“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第一责任人,由乡河长办等相关部门亲密协尴尬刁难围垦湖泊、不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和谐办理重大问题。乡河长办将“清四乱”专项行动已纳入20xx年河长制工作稽核内容,健全工作机制,严格稽核问责。〔二〕严格落实治理责任,健全工作推动机制。一是继承深化做好推动工作。要求各村子、有关部门要全面过细摸底查询访问,做到信息完好、问题精确,不留空缺、不留死角,格外是对创造的“四乱”问题不得隐瞒不报。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对违法行为早创造、早禁止、早处置惩处。建存案件通报制度,严峻攻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运动。三是抓好长效治理。乡村子两级河长和村子委会、相关部门要增添河湖水域日常掩护治理与监督反省,增添长效制度扶植,切实抓好长效治理,确保通过专项行动到达优越整治后果,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树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配套工作制度,和谐办理河〔库〕治理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树立部门协折衷上下联念头制,强化部门上下协同作业,仔细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开工作,层层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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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乡级河湖清四乱方案

  2271+2022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2271+2022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的,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以下简称“四乱”〕专项行动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理、科学治理、集中治理,实在解决我县河湖“四乱”突出问题,实现河湖相貌明显改观。

  二、工作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_省河道管理条例》及《_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我县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治措施,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按照规定步骤和时限,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实现河湖相貌明显改善。

  三、工作原那么〔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以维护良好的河湖管理秩序为立足点,以“四乱”问题为重点,彻底整治河湖各类违法行为。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处理。以法律法规为根据,严守法律底线和程序,依法处置。

  〔三〕坚持轻重缓急,立行立改。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那么科学确定整治目的任务、工作责任、完成时限等。

  〔四〕坚持头治理,建立机制。坚持头治理,预防为主,既要解决河湖违法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整治内容及措施〔一〕清理整顿砂场_.清理“乱采”。乱采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取土等活动。清理标准如下:〔_〕科学管理,规划先行。坚决杜绝没有批准采砂规划和年度施行方案为根据的前提下,进展河道采砂。要根据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划定禁采区、禁采期,并向社会公示。〔_〕加强采砂监管,标准采砂活动。为保护河流生态环境,保持河势稳定,制止以任何名义在河滩地上开采砂石。〔_〕加强河道堆砂监管,清理整治非法堆砂。按照《_省河道采砂管理方法》规定,河道采砂要做到随采随平,采砂活动完毕后,要及时进展平整和清理。〔_〕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要建立河长挂帅,县水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结合执法机制,集中力量打运动战、歼灭战,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非法采砂势头,确保河道采砂依法、有序、可控。

  _.整改砂场。我县在自然保护区内原有_处砂场,截至目前,关停并清理平整堆砂场地_处,其中,_处彻底清理并销号,针对剩余_处清理不彻底且没有整改销号的砂场,制定整改问题施行方案,依法下达限期整改告知书,责令在____年_月底前彻底清理完成。

  _.完善审批。其他堆砂场地,逐渐完善登记审批。〔二〕彻底清理整顿违法违章建筑物经县水务局组织全面排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排查出违法违章建筑物__处,截至目前,处理并整改违法违规问题__个,撤除违建__处,针对剩余_处正在撤除且未整改销号的违建制定施行问题整改方案,依法下达限期自行撤除通知书,在____年__月底前彻底清理完成。〔三〕彻底清理_私设围堤根据省水利厅提供的卫星航拍图以及现场实地调查,__县段共有疑似围堤__处。经过详细调查,这十处疑似围堤分三类情况:一是不属于围堤情况;二是个人私设的围堤情况;三是由乡镇政府组织当地百姓修建的围堤情况。结合问题实际,制定不同的处置措施:一是对于不属于围堤的三处,向省水利厅申请予以排除;

  

  二是对于不具备相关手续私自围堤的三处,按属地管理原那么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清理,____年_月__日前完成清理任务;

  三是对于乡镇政府组织当地百姓修建地四处围堤,由于这些围堤所保护的是二轮承包的土地,由政府出台政策,延缓施行,方案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清理任务。

  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指导为加强我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县政府成立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开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_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各乡镇政府、自然资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等部门组成,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信息反应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_同志兼任。〔二〕层层压实责任河湖最高层级的河湖长是河湖管理保护的

  〔三〕形成联防联治长效机制要细化部门分工,细化部门责任,细化目的任务、逐项落实责任人。各责任部门、乡镇在指导小组的带着下亲密配合、形成合力,强化沟通协调和互相对接,统筹开展各区域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形成区域间联防联治、上下级河湖长责任叠加运行体系。

  〔四〕强化河湖监管发挥指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穿插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相结合,及时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各责任部门、乡镇建立河湖巡查记录,对巡查时间、巡查河段、发现问题、处理措施等进展详细记录,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采取通报、挂牌督办、批评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五〕强化宣传监视将宣传监视贯彻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发挥典范作用,综合利用电视、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栏及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学校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工作。同时,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通过设立监视举报、公开电子信箱等方式,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对于举报问题及时处置并反应。

  

  

  

篇六:乡级河湖清四乱方案

  乡镇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特制定此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河湖管护巡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切实做到“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加大检查核查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及弄虚作假行为,持续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通过河湖“清四乱”,确保河道畅通,提升河道行洪泄洪能力。二、行动范围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及我镇辖区内各条河流,要以此次“清四乱”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三、组织领导成立镇2021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水管站,由水管站组织实施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四、清理整治主要内容及标准(一)主要内容乱占主要包括:非法围垦河湖泊;未依法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乱挖鱼塘(池),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乱采主要包括:河湖非法采砂石、取土,非法建立砂石料厂等。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各种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土石、木料等;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乱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乱建库房民房等;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二)整治标准此次清四乱行动由镇各河河长负责辖区监管,村级河长落实,镇河长办跟进督查。各村建立工作台账,理清问题,列出清单,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迅速行动、集中时间进行“四乱”清理,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杜绝“四乱”问题出现反弹。五、进度安排1、2021年3月上旬之前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利用“村电子屏”、村级宣传平台、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

  

  四乱”专项工作氛围,并公布群众举报电话。2、2021年3月下旬前为各河段自查自纠阶段,全覆盖、拉网式

  全面排查“四乱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得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全面组织各河段河长、河段长、巡河员、开展巡查,各小水电库区责任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清理整顿辖区内周边“四乱”、垃圾,各村要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办,并在4月25日前汇总问题台账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3、2021年4月底前为集中整治阶段。镇河长办组织全镇河湖长进行一到二次集中整治,坚持“一督四制”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治理任务实行交办责任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应改尽改、立行立改,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原则上4月底前要完成整改销号。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村、社区要按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河湖长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要将“清四乱”作为本年度河长制工作重要任务,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员、保洁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跟踪督查,严格考核问责,共同推进,确保“清四乱”取得实效。做到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采取村级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积极宣传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形成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为便于掌握各村、社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按上级要求应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村应安排专人负责“清四乱”专项行动相关表格填报工作,按以上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报送镇河长制办公室。

  

  

  

篇七:乡级河湖清四乱方案

  XX县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XX县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为清理整治我县河湖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保护突出问题,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清理整治已排查出的5处1000km2以上河流(XX河网箱养鱼、XX河XX镇河道种植等)“四乱”问题,按照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总体工作原则,做好县域内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确保河湖“四乱”问题清理到位、不反弹,在2018年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7月10日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河道面貌明显改善。

  二、清理整治主要内容(一)乱占:未经依法批准的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整治要求:责令当事人限期退出围垦河道或占用水域滩地,恢复河道原貌,对当事人不按时退出围垦、占用水域滩地、侵占河道,未恢复侵占前原貌的,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并由整改责任单位组织人员、机具等强制清除并恢复侵占原貌。

  (二)乱采:河道非法采砂、取土、挖鱼塘等。整治要求:结合全县砂石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在河

  道内私挖滥采行为,严格按照XX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水函〔2018〕X号)要求执行。妥善处理拍卖已到期两河口、甘溪坝砂场后续事宜。

  (三)乱堆: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整治要求:一是及时组织人员清除垃圾,对倾倒固体废物进行填埋处置,及时处置堆放碍洪物体,恢复行洪通道。二是以辖区管理为主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监督与执法处置。

  (四)乱建: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整治要求:对未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审批手续或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位置、界限实施的建设项目,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必须按照“谁设立、谁拆除”的原则确立整改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拆除;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设立单位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三、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清理专项行动包括前期调查整改、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2019年7月10日全面完成。

  (一)前期调查整改(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以乡

  (镇)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对照前期梳理结果,再次全面排查摸清河道“四乱”问题,逐河建立清理台帐,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措施清单、时间节点,在4月30日之前启动清理,并将清理整治台帐报县水利局。

  (二)集中整治(2019年5月1日—2019年6月30日)在各乡(镇)主动清理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河道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和重点难点的“四乱”问题,采取全县统一安排,集中整治的措施。对重点和难点“四乱”问题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县水利局根据各乡(镇)具体情况将安排机具进场清理,乡镇协调好弃渣堆放点,2019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清理整治。

  (三)巩固提升(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0日)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核查时仍存在的涉河道违法违规行为,交由相关部门坚决依法整治。

  以“四乱”清理行动为契机,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体系,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四、安排部署及责任分工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XX生态环境局、县政府新闻办、县治理办、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水利局,负责河道“四乱”清理整治的日常工作。

  (一)县水利局:负责依照河道管理审批程序对河道整治单位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转报或审批。对整治河道整治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牵头组织实施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河道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和重点难点的“四乱”问题。

  (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完成XX湖网箱养鱼整治清理。

  (三)县公安局:负责对干扰、破坏、妨碍河道“四乱”整治中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协助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河道“四乱”清淤物临时使用土地是否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管理。

  (五)县治理办:督查检查各乡(镇)垃圾收运情况,加强河(湖)垃圾源头整治工作。

  (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管理和协调道路运输工作。(七)XX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河道“四乱”清理整治的环保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八)县财政局:负责对整治单位的资金使用和收益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九)河道“四乱”整治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河道“四乱”清理,协调配合重点难点“四乱”整治工作的开展,落实维稳、河道巡查、保洁等日常管理制度。

  (十)县国资公司:负责河道违法开采砂石收缴后续工作,并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十一)县政府新闻办:负责“清四乱”工作新闻宣传和整治工作迟缓问题的曝光。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清四乱”专项行动涉及面广,时间紧、要求高,问题复杂,整治任务艰巨繁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河道“四乱”清理工作负总责,是治理河道“四乱”整治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四乱”点位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四乱”清理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责任部门要主动汇报“清四乱”工作情况,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请所设河湖长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排查问题。结合河道整治行动和河道砂石专项行动,各乡镇要开展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别是对发现的“四乱”问题不得隐瞒不报。

  

篇八:乡级河湖清四乱方案

  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

  根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背景自开展“清四乱”工作以来,各单位针对河湖突出问题,有序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全县河湖“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为确保问题整治到位,防止出现反弹,按照“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对自2018年“清四乱”工作开展以来,所有台账内的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包括:“清四乱”专项行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中的自查问题、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反馈河湖“四乱”问题、水利部2019-2020年暗访发现问题(问题清单请进入“自治区河长制平台-日常办公-通知公告”中查阅)以及区、市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对照既定的问题台账逐一进行核查,严禁纸面销号、虚假整改,确保问题“真改实销”。市、县河长办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各乡(镇)“回头看”工作进行抽查复核。今后渉河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否则未经审批建设的渉河非防洪工程一律视为“四乱”。三、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清四乱”回头看专项行动包括摸底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2021年6月开始,2021年10月全面完成。(一)工作部署(2021年6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

  体措施、工作目标、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对“回头看”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乡(镇)自查(2021年7月)。各乡(镇)按照实施方案,结合五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宁夏河湖“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和《宁夏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组织各有关单位认真排查,采取现场实地复核与查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核查台账内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是否彻底,销号是否规范。对预计8月底前仍不能完成销号的问题,应将补救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予以说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河长办,县河长办报市河长办。

  (三)市级抽查复核(2021年8月)。县河长办根据各乡(镇)自查进展情况,认真做好乡镇、责任部门有关工作的指导督导,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复核工作,重点复核重大问题、难点问题、易反复问题。对于整改不彻底或销号不规范的问题以及复核表填写不完善的单位及时釆取补救措施,并于8月底前完成复核工作,同时将自查复核清单(样表见附件)报县河长办、县河长办汇总后报区、市河长办。

  (三)巩固提升(2021年9月—10月)。整理“四乱”问题相关资料,完善问题整改台账。全面总结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实施情况、工作情况及经验,迎接自治区、固原市河长办的抽查复核,并于10月12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报县河长办。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二)严格整治标准。核查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放宽标准,坚持立查立改的原则,对整改不彻底、验收销号不规范等问题,督促责任

  单位限期整改销号。各相关单位对涉及水污染的问题也要进行全面排查核查。

  (三)保障行动实效。要充分结合正在开展的五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运用“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对遗留问题、整治难度大的河湖“四乱”问题,要协调检察院通过下发检察建议书、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推进“四乱”问题再整治。

  (四)加强资料归整。各相关单位在工作中要注重收集整理“四乱”问题整改销号相关资料(包括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整改工作文件、验收销号文档等),及时完善整改台账。同时总结整改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县河长办。

  

  

篇九:乡级河湖清四乱方案

  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X水函〔X〕1062号)、《X市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清理整治我县河湖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保护突出问题,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清理整治已排查出的5处1000km2以上河流(大渡河网箱养鱼、X镇河道种植等)“四乱”问题,按照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总体工作原则,做好县域内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确保河湖“四乱”问题清理到位、不反弹,在X年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X年7月10日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河道面貌明显改善。二、清理整治主要内容(一)乱占:未经依法批准的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整治要求:责令当事人限期退出围垦河道或占用水域滩地,恢复河道原貌,对当事人不按时退出围垦、占用水域滩地、侵占河道,未恢复侵占前原貌的,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并由整改责任单位组织人员、机具等强制清除并恢复侵占原貌。(二)乱采:河道非法采砂、取土、挖鱼塘等。

  整治要求:结合全县砂石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在河道内私挖滥采行为,严格按照X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水函〔X〕949号)要求执行。妥善处理拍卖已到期两河口、甘溪坝砂场后续事宜。

  (三)乱堆: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整治要求:一是及时组织人员清除垃圾,对倾倒固体废物进行填埋处置,及时处置堆放碍洪物体,恢复行洪通道。二是以辖区管理为主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监督与执法处置。

  (四)乱建: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整治要求:对未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审批手续或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位置、界限实施的建设项目,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必须按照“谁设立、谁拆除”的原则确立整改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拆除;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设立单位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三、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清理专项行动包括前期调查整改、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X年7月10日全面完成。(一)前期调查整改(X年4月30日前完成)以乡(镇)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对照前期梳理结果,再次全面排查摸清河道“四乱”问题,逐河建立清理台帐,明确问题清单、

  整改清单、措施清单、时间节点,在4月30日之前启动清理,并将清理整治台帐报县水利局。

  (二)集中整治(X年5月1日—X年6月30日)在各乡(镇)主动清理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河道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和重点难点的“四乱”问题,采取全县统一安排,集中整治的措施。对重点和难点“四乱”问题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县水利局根据各乡(镇)具体情况将安排机具进场清理,乡镇协调好弃渣堆放点,X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清理整治。(三)巩固提升(X年7月1日—X年7月10日)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核查时仍存在的涉河道违法违规行为,交由相关部门坚决依法整治。以“四乱”清理行动为契机,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体系,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四、安排部署及责任分工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X生态环境局、县政府新闻办、县治理办、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水利局,负责河道“四乱”清理整治的日常工作。

  (一)县水利局:负责依照河道管理审批程序对河道整治单位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转报或审批。对整治河道整治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牵头组织实施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河道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和重点难点的“四乱”问题。

  (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完成X湖网箱养鱼整治清理。(三)县公安局:负责对干扰、破坏、妨碍河道“四乱”整治中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协助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河道“四乱”清淤物临时使用土地是否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管理。(五)县治理办:督查检查各乡(镇)垃圾收运情况,加强河(湖)垃圾源头整治工作。(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管理和协调道路运输工作。(七)X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河道“四乱”清理整治的环保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八)县财政局:负责对整治单位的资金使用和收益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九)河道“四乱”整治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河道“四乱”清理,协调配合重点难点“四乱”整治工作的开展,落实维稳、河道巡查、保洁等日常管理制度。

  (十)县国资公司:负责河道违法开采砂石收缴后续工作,并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十一)县政府新闻办:负责“清四乱”工作新闻宣传和整治工作迟缓问题的曝光。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清四乱”专项行动涉及面广,时间紧、要求高,问题复杂,整治任务艰巨繁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河道“四乱”清理工作负总责,是治理河道“四乱”整治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四乱”点位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四乱”清理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责任部门要主动汇报“清四乱”工作情况,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请所设河湖长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深入排查问题。结合河道整治行动和河道砂石专项行动,各乡镇要开展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别是对发现的“四乱”问题不得隐瞒不报。(三)加强协同联动。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协调联动,按照下游协调上游、左岸协调右岸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开展专项行动。(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月调度、不定时巡查、季督查、交办督办、通报等推进制度,对河道“四乱”清理整治工作实行过程管控。县河长办要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对各单位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

  行指导协调,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并将各单位整改情况纳入河长制年终目标考核。

  

  

篇十:乡级河湖清四乱方案

  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确保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推动全市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深化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总体目标按照《2020年省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和河湖年度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在区域内的河湖、水库、渠道、塘坝等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建立问题台账,强化问题处置,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发现一批、整改一批,见效一批,使各类水域依法得到进一步清理整治,确保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二、行动主要任务各县(区)根据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和河湖年度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结合河湖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本级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的具体措施。

  (一)清河1.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坚持控增量,减存量”,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在全市所有河流、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和渠道等范围内开展河湖清四乱”,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持续巩固整改成效。(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钮钛高新区管委会)2.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健全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群众反映强烈的存量垃圾得到清理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大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政府、钮钛高新区管委会)

  3.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按双随机”工作机制,重点督查四个责任人”、旁站式管理、公示、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格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和许可。督促各地建立采砂场、加工场信息化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钮钛高新区管委会)

  (二)护岸

  1.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1000km2以上河流划界工作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省级成果验收;50km2以上河流划界工作于年内完成,力争年底前完成成果验收。(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钮钛高新区管委会)

  2.开展河湖岸线规划编制。按省级要求,完成金沙江、雅碧江、安宁河等河流基础资料收集、现状调查、编制规划报告等工作。推进其他河湖岸线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钮钛高新区管委会)

  3.开展主要通航河流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推进金沙江、雅碧江等主要通航河流非法码头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符合条件非法码头的规范提升工作,无法规范提升的非法码头拆除并复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有关县(区)政府、钮钛高新区管委会)

  (三)净水

  1.开展劣V类水质断面消除行动。持续抓好劣V类水质断面消除行动,确保全市无劣V类水质国、省考核断面,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劣V类断面均全部消除和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考核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农村农村局、县(区)政府、钮钛高新区管委会)

  2.开展三磷”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根据《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2020年完成磷矿、磷肥企业、含磷农药企业完成整治任务,磷石膏库的整改按照-企一策'要求取得实质性进展。2020年组织完成主磷”专项排查整治核查验收,持续推进重

  点磷石膏库整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规划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区)政府、钮钛高新区管委会)

  3.开展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

  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统筹协调专项行动,确保2020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区)政府、钮钛高新区管委会)。

  4.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排查,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改造和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改造,严格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到2020年底,全市污水处理率城市达到96%,县城达到85%。结合当前建制镇行政区划调整,加快调整后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在2020年底前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县(区)政府、钮钛高新区管委会)

  5.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同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长效管护,保持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钮钛高新区管委会)

  6.持续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的有关要求,继续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县(区)政府、钮钛高新区管委会)

  (四)保水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行为。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等节水载体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钮钛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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