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方案】永兴县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全文)

永兴县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为做好全县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考核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开发区)和纳入县绩效评估依法行政考核范围的县直及省市驻永有关单位。二、考核内容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方案】永兴县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法制方案】永兴县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全文)


永兴县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做好全县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开发区)和纳入县绩效评估依法行政考核范围的县直及省市驻永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点是《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永兴县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办法》、《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的贯彻实施情况。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动态监测。考核机关对各考核对象建立档案,随时收集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资料,动态记录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某项工作后,应当及时向考核机关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联系人:康丽,电话:5522235,电子邮箱:czyxfz@126.com)。

(二)组织抽查。考核机关对考核对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抽查。抽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和其他资料等方式进行。同时,从司法、信访、监察部门和新闻单位收集材料,了解各考核对象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纪等情况。

(三)自查自评。20131130日前,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分解表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报告和有关资料报送考核机关(联系人:康丽,电话:5522235,电子邮箱:czyxfz@126.com)。

(四)核实情况。20131210日前,考核机关通过现场检查、网上核查等方法,核实各考核对象报送的相关资料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五)确定结果。20131215日前,考核机关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择优评选依法行政先进单位30名,评选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40名。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县政府绩效评估考核内容,依法行政考核分值按比例折算为政府绩效评估分值。

(二)考核机关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考核对象并督促整改落实。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落实到位。考核机关要及时对考核对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考核结果在行政机关内部进行通报。评为优秀等次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下年度县政府全会上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1.2013年度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分解表

2.2013年度县直及省市驻永有关单位依法行政考核

内容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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