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11篇

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11篇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  XX村第X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公告  (第2号)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XXXX处备案,我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11篇,供大家参考。

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11篇

篇一: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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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第X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公告

  (第2号)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XXXX处备案,我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公布。

  XX村第X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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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村第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关于选举方式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采取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方式。二、村委会职数经XXXX处批准,本村村民委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x名,委员x名共x人组成。成员中应当至少1名妇女,专职专选。三、关于选民登记日、选举日、正式投票选举时间和地点本村选民登记日从XX年X月X日X时起至XX年X月X日X时止,村民选举委员会在XXX设立选民登记点接受村民登记。选举日为XX年X月X日,中心投票会场和投票站统一在XX年X月x日上午x时启用,XX年X月x日下午x时结束投票。采取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票站方式进行投票,中心投票站地点设在XXXX;分投票站地点分别设在XXXX、XXX和XXX。四、关于“三票”人员、公共代写人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一)本届选举总监票人为xxx,监票人为xxx、xxx和xxx,分别监管、护送第X号票箱(每个票箱3名以上);(二)计票人为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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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唱票人为xxx、xxx、xxx……;(四)中心投票会场代写人为xxx、xxx;

  xx投票站代写人为xxx、xxx;xx投票站代写人为xxx、xxx。五、关于参选资格至选举日(即XX年X月X日)时年满18周岁的村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出生时间以户籍资料为准;新满18周岁未办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身份证和户口簿出生时间不一致的以户口簿为准。(一)按照法律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具有本村参选资格:1.户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表示参加选举的;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选的公民(申请人须由户籍所在地出具没有参加当地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相关证明)。(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予登记:1.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为准;经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停止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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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3.本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4.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5.已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登记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如村民对选民资格有不同意见的,应在选民名单公布的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告知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法处理的,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村民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六、选民登记1.本届选民登记日期为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选民名单公布日期为XX年X月x日;2.选民登记员为xxx、xxx、xxx。七、委托投票需要办理委托投票的参选村民,在选民名单公布后6日内由委托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前往村民委员会办理。只能委托近亲属投票,每一人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张。《委托书》由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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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印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生效。这项工作由XXX,XXX,XXX等负责。八、关于妇女委员职位专职专选的规定根据《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33条规定精神,本

  村采取无候选人选举方式,并在选票上设置妇女委员专职专选职位。

  九、关于设立流动票箱(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经街道办同意,本村设流动票箱xx个(每个票箱3名以上监票人负责),分别负责xx片、xx片和xx片因故无法在选举日到中心投票会场和投票站投票的选民投票。3.流动票箱的监票人为:xx片流动票箱:xxx、xxx、xxx;xx片流动票箱:xxx、xxx、xxx;十、发放选民证本届选举选民证发放日期为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选民凭有效证件至xxx处领取。(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选举日选举站现场发放还是提前发放选民证)十一、关于设立秘密写票处(一)选举日在中心投票站、分投站都设立秘密写票处,选民必须在秘密写票间内写票,禁止亮票,本次选举共设立秘密写票处X处;(二)中心投票会场的秘密写票间位于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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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投票站的秘密写票间位于xxx;xxx投票站的秘密写票间位于xxx;此项工作由XXX,XXX,XXX等负责。十二、关于选举的投票办法(一)本届选举投票中心会场和各投票站在提名选举日同时开放,选民按以下地点投票:xxx片选民到中心投票会场投票;xxx片选民到xxx投票站投票;xxx片选民到xxx投票站投票;经街道办同意,设立X个流动票箱辅助投票。(二)本村采用无候选人的“二合一”选举方式,统一使用“xx村第7届村委会提名选举票”,一次性投票选出主任、副主任、委员。(三)选票的印制由街道办统一负责,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后生效。此项工作由XXX,XXX,XXX等负责。十三、关于选票认定方法(一)有效票认定1.在选票上填写等于或少于应选职位名额,并按规定写票的有效;2.在选票上部分候选人按规定写票,其他候选人不按规定写票的,按规定写票的有效。

  

篇二: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2•【字号】遵府办发[2007]181号•【施行日期】2007.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选举

  正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07〕18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遵义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遵义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为有计划、有步骤、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维护村(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贵州省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07]55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城乡基层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直接、差额(居民委员会选举可实行等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严格依法选举。通过“海选”(无候选人选举)或公推直选(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做法),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提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社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时间安排全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到2008年3月31日结束。三、方法和步骤换届选举工作分为选举准备、选举实施、建章立制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一)选举准备阶段。1.成立选举工作指导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市指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市指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级都要建立相应的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县级还要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县、区(市)、乡(镇、街道)要认真摸清本区域

  内村(居)委会及选民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调查摸底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选举工作方案。选举方案应包括选举日期、方法步骤、工作措施等。各乡(镇、街道)选举工作方案须报经县级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审批后实施。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是保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各地要结合撤区并村和社区整合后出现的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帮助干部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法,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换届选举的目的和意义,掌握选举的方法和步骤,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宣传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一是选举准备阶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采取出动宣传车、办黑板报、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深入地宣传与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程序步骤、目的意义,使基层干部群众了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

  二是选举期间。利用广播、宣传手册、宣传画、黑板报、村(居)务公开栏、现场咨询等,重点宣传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程序、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提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使村(居)民掌握必要的投票方法,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真正把那些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带头实干,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

  三是选举后。认真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当选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引导村(居)民特别是党员积极支持、配合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4.加强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和村级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使选举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培训工作分级负责,市负责培训县、区(市)选举工作人员;县、区(市)负责培训乡(镇、街道)选举工作人员;乡(镇、街道)负责培训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人员。

  5.落实选举工作经费。各级财政要按照《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关于“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由地方各级财政给予补助”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安排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6.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在换届选举前一个月,各县、区(市)农业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要组成审计小组,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清理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7.完成社区整合和并村工作。开展社区整合和并村的县、区(市),务必在选举前一个月完成社区整合和并村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进度不受影响。

  (二)选举实施阶段。1.民主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主持本村委会选举工作,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民主推选产生。选委会成员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选委会职务,所缺名额从落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村党支部(党总支)成员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也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推选。2.选民登记。按照《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认真审查选民资格,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保证村民依法享有民主选举权利。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并颁发选民证。国家在职干部(下派干部)不应作为选民进行登记。3.候选人提名。实行“海选”的地方,不提候选人,选民可自荐为竞选人,

  直接进行选举。一次投票赞成票过半数者,始得当选。如果出现赞成票不过半的情况,以得票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在重新确定的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按差额选举原则再次投票选举。

  实行公推直选的地方,要坚持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保证选民的直接提名权,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可按提名得票多少确定,也可通过预选确定,预选名额应多于正式候选人名额。要保证妇女和少数民族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和多民族居住村人口较少民族的当选比例。对依法确定的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整或变更。

  有条件的地方,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组织竞选人或正式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竞选人或候选人发表治村演说,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为充分发挥党在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要积极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工作。一是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交叉。鼓励和支持村党支部书记(指未下派国家干部任支部书记的村)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实行支书主任“一肩挑”。二是“两委”成员交叉。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三是村组干部交叉。村“两委”班子成员除书记、主任外,其余干部可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民小组长;通过法定程序使党员当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四是联组交叉。村干部可以跨组任组长或一个人任两个小组组长,做到最大限度的交叉任职,充分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提高效率。

  4.选举投票。选举前要尽可能通知到每一个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保障每一个选民的选举权,提高选民的参选率。正式选举时应设立选举大会会场;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对于不能前往大会会场或投票站的老、病、残等人员,可以采取流动票箱投票,此外,一律不允许设立

  流动票箱。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流动票箱都要按照规定的同一时间进行投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都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没有任何干扰的条件下按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

  5.宣布选举结果。所有选举活动应当在选举日完成,并坚持公开计票的原则,投入票箱的选票应在选举当日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民政局备案。

  6.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进行。

  7.换届工作交接。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在10日内向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公章、办公设施、经营资产、财务帐目、档案资料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交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8.大力推进村(居)“海选”工作。在本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各县、区(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村(居)总数60%的比例部署实施“海选”,换届选举指导机构要重点加强指导。

  (三)建章立制阶段。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在30日内制定本届村(居)委会的工作目标,修订完善村(居)民会议和村(居)代表会议、村(居)自治、村(居)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四)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市)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选民登记、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组织投票等重要环节

  是否依法进行,选举工作有无违法违纪现象,新一届村(居)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依法处理。各县、区(市)换届选举指导机构要在2008年4月底前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市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肃纪律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各级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村(居)民委员会,了解掌握“重点村(居)”、“难点村(居)”的情况,派出得力干部包村(居)入户,帮助化解矛盾,加强指导。县、乡(镇、街道)两级,要组织抽调骨干力量,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力求做到每个村(居)都有联络员。各县、区(市)党委组织部门对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担负重要责任,要按照区、县(市)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指导;要充分发挥党在农村和城市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乡镇党委和村(居)党组织要加强领导,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村(居)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选举后主动支持,保障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要注重在优秀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中吸收发展党员,不断为基层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民政部门是负责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调查研究,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和助手。要配合人大及其有关部门搞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检查监督工作,保证选举质量。要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要有计划地培训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结果,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使选举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

  规范化的轨道。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中,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各级民政、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农村基层领导干部、选举工作人员要带头严格依法办事。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当地党委、政府要及时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严肃查处,情节较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区(市)民政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有治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要加强信访工作,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申诉控告、检举揭发以及信访等权利,民政、信访、监察、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负责地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并把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能上推下卸,敷衍了事,更不能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激化矛盾。

  各县、区(市)要以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要把贯彻落实《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村(居)务点题公开深化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遵办发〔2007〕3号)和全市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有机结合起来,使广大村(居)民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和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同时,要将换届选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做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遵义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张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王华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程开志市民政局局长胡凤海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刘昌益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成员:郑健勇市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局长吴金全市民政局副局长陈良忠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抒扬市司法局副局长靳立国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冯仕强市农业局纪检组组长姚天发市人口和计生局副局长张中扬市农办副主任谭诤团市委书记谢虹市妇联副主席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吴金

  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篇三: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镇农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云办发〔2016〕1号)、玉溪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云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县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江发〔2016〕9号)文件精神,今年上半年我镇将进行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努力实现“新班子、新机制、新气象”的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根本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谢正指出请敬处之足不有范质优供提户用大广为力致们我,文本览浏迎欢

  统一起来,是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根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保证村“两委”换届选举不偏离正确方向。充分发扬民主,就是要尊重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引导他们有序参与民主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出党和群众满意的村“两委”领导班子。严格依法办事,就是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坚决反对和遏制“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保障换届选举公正有序。(三)目标任务按照村党组织先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换届选举;继续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积极倡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有条件的村力争达到50%;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提高村组干部的党员比例;统筹指导农村共青团组织、妇代会的换届选举。二、职数设置及人选条件(一)规范村干部职数1、村党组织的职数设置。设立党支部的,原则上设委员3名;设立党总支的,原则上设委员5名。基层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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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设书记1名。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或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设1名专职副书记。2、村民委员会的职数设置。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兼文书)1名,委员1至3名。村“两委”委员中,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1名女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兼任团组织书记和妇代会主任。力争三分之一的村有女性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文书)。(二)拓宽村干部来源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两委”委员。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原籍参加村“两委”委员选举。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以及需要加强领导力量的,可从镇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换届选举,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三)严格候选人条件按照省委提出“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将那些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具有一定文化科技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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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优秀人才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新进入的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对原村党组织成员,以及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参加选举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七年的;担任村组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三、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16年1月开始,到2016年4月中旬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2016年1月至2月),主要是组建机构、制定方案、落实经费、召开会议、培训骨干、开展宣传;选举阶段(2月底至3月底),主要是进行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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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和总结阶段(2016年4月初至4月中下旬),主要是开展任前培训、工作交接、立卷归档、工作总结等。(一)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具体做法是:1、准备工作(2月10日2月24日)。在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议程、时间及委员职数,向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2、推荐工作(2月25至2月27日)。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思路,做好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1)党员推荐(一推)。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党内推荐时,要注重发扬党内民主。(2)群众推荐(二推)。对照任职条件,结合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在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上,群众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结束后,村党组织汇总公布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初步人选,并在酝酿后,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向镇党委报告候选人预备人选

  

篇四: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年村“两委”杨寨镇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随州市、广水市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杨寨镇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职数配备和选人标准

  按照省委、随州市委、广水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我镇村党支部委员的职数配备,设委员3名,不超过5名,其中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选举必须严格按“两票制”办法选举产生。村委会干部职数按2000人以下的村4名,2000人以上的村5名的标准配备。村委会成员职位一般设置为主任、副主任、委员(财经委员、治保委员、妇女委员)。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政治可靠,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强,真心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头创先争优的优秀党员选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致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要求,着力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规定,依法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把握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确保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引导村民把办事公道、

  廉洁奉公、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保证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素质优良、坚强有力。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严格村“两委”规定职数,提倡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一肩挑”,但不搞“一刀切”,原则上2000人以下的非合并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一肩挑”,力争全镇“一肩挑”的比例达到80%以上。原则上每个村要配备一名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每个村确保至少有一名女干部,村妇女委员应具备一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知识和业务能力。三、工作步骤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一并安排,同时进行,分步实施。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后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于12月底前全部结束换届工作。换届选举工作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日至)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

  1、镇委成立选举机构。镇党委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指导组,负责组织宣传、工作部署、制定方案、选举培训、检查督办等工作。2、培训工作骨干。镇党委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并对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村选举工作骨干进行集中培训,使受训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选举工作的具体程序、操作方法和步骤,提高依法指导换届选举的能力和水平。3、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各村要相应成立党支部换届选举委员会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的各项准备事项。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上届村党支部成员组成,可通过党员推选的方法适当增加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人一般由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一般为

  5-11人(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成员的推选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构成可以提出建议。4、做好换届前的筹备工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委员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传达换届精神,学习换届文件;敦促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确定参选党员人数,张榜公布参选党员情况;向镇党委呈报《关于xx村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张榜公布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职数、任职标准等事项。同时,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做好选民登记和村民代同时表推选工作。村民委员会要将登记日和选举日发布公告,告知村民,对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造册,并认真审核、确认后,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每村25人至50人的规模,将村民代表名额分到村民小组,在选民名单公布后10日内,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民主协商或无记名投票确定村民代表。其中,妇女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相同。各村要认真做好党员动员和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工作。对在家党员和常住人口,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对在外务工经商的党员和村民,要通过电话和短信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选;对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在本村务工经商人员、村办企业员工等,本人申请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对外出打工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选举投票的,可委托他人投票,但应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每位有选举权的村民接受委托不能超过2人,且不得违背委托人意愿。

  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选举阶段1、推选产生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的推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对全村有被选举权的党员进行信任投票,并张榜公布群众信任得票结果。村党支部委员预备候选人一般以信任票得票多少为序,按村党支部委员应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初步候选人产生后,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委员会要及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xx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请示》,镇党委根据群众信任得票情况,同步征求纪委、计生、综治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综合确定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按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批复候选人名单。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委员会要及时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选,由全体选民对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投信任票的同时,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正式候选人按照提名得票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

  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候选人。没有妇女候选人的,以提名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人数应分别比应选名额至少多一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0天以前按提名职务和提名得票多少的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被提名人不接受提名的,应当在候选人名单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候选人出现缺额的,按照提名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于选举日5日前向参选村民发放《选民证》,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公布委托人名单,公告选举日投票的具体时间、地点、投票方式和村民委员会职数等情况。在村“两委”选举中,全面推行候选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制度。承诺内容需经镇党委选举工作指导组、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党员群众中公示。凡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6、正式选举。(12月5日至12月10日)由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委员会组织本村有参选

  资格的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村党支部。有参选资格的党员必须达到支部全体有选举权党员的五分之四以上,选举方为有效。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及时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书记的产生由镇党委从支部委员中提名,支委举手表决的方式等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上报镇党委审批后下发任职文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选举大会,全村具有选举权的选民过半数以上参加投票,选举方为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当票数相等不能确定时,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确定。投票选举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但已达3人以上时,不足名额可以暂缺,主任暂缺时,由当选得票多的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暂缺时,由当选得票多的村民委员会委员暂时主持工作,直到选出主任为止。

  当选人数少于3人时,不足名额应在选举日后15天以内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按照未当选人得票的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的选民的三分之一,直到选足3人为止。因各种原因造成选举无效,需要重新选举的,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选举,选民名单需重新核实公布。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除个别边远山村外,一般不设流动票箱。选举会场都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单独填写选票,实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监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由镇人民政府颁发由省政府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其选举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备案。确需另行选举和重新选举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精心组织,确保再次选举成功。第三阶段:第三阶段:总结阶段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党委将采取村自查、镇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验收的标准是:宣

  传发动广泛深入,村民的法律和民主意识增强,所属组织均按时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组织;村党组织实行“两票”票选举,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实行差额选举,无指选、派选现象;投票选举组织严密,设立了秘密写票处,选举结果当场公布,给当选人颁发了当选证书,村民对选举结果满意;督导工作及时有力,对群众信访处理认真及时,选举中无侵犯民主权利、无弄虚作假、无宗族房头势力和其他选举工作的行为发生;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到位,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健全,村民小组长推选到位;村委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及各项制度均已建立,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选举资料收集齐全并及时整理立卷归档。选举验收结束后,镇党委及时进行总结,并写出局面报告,于2011年12月20日前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四、组织领导1、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将实行责任包保,

  每个村都要由一名镇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都要派驻不少于3人的换届工作指导组,具体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对换届选举工作消极应付、指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村主要负责同志和指导单位负责同志的责任。2、加强督办检查。各指导组要督促所驻村按照日历进度,搞好换届选举工作,重点对可能出现宗族房头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村进行监督、防控。3、严肃换届纪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镇纪委将出台《杨寨镇村两委换届纪律若干规定》,严厉打击拉票贿选、不正当竞争和破坏、干扰、妨碍换届选举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4、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

  任务、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农村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关心、支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附:各村两委干部职数配备表

  

篇五: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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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将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依法全面开展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为确保全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任务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村委会组织法》、省《选举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办发〔2014〕40号)、《##市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目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选举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依法选举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村务监督机构,为推动“三三战略”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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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主要任务是:(一)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成立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二)依法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三)依法推选或者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小组长,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四)建立新一届村务监督机构。(五)健全和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真正把村民委员会建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组织。二、选举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全市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4年10月22日开始,2015年1月15日结束。整个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14年10月22日-2014年10月31日)这一阶段主要是抓好成立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形成选举方案及工作预案、加强舆论宣传、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等几个环节。1.建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实行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委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选举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信访接待组、案件查处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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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电话:#######。地址:#路南一巷民政局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乡(办)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各乡(办)要成立相应的换届选举指导组,乡(办)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以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2.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各乡(办)要通过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区域村委会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特别是对于城郊村、城中村以及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矛盾突出、选举难度较大的重点村,各乡(办)要从实际出发,做到“一村一策”,制定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分类指导方案和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3.做好安排部署工作。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选举情况,分类制定工作预案。各乡(办)要根据有关法律、选举规程和省、市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具体的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并统一进行部署和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4.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乡(办)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村委会组织法》、省《选举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等法律法规,中办发〔2009〕20号文件、组通字〔2010〕59号文件、#办发〔2014〕40号以及我省纪检、组织、公安、民政四部委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市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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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组织部、公安局、民政局《关于严厉打击贿选、破坏选举等违法行为的通告》以及省市有关选举工作的要求和规定,把《关于严厉打击贿选、破坏选举等违法行为的通告》张贴到村,让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参选者,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要求,自觉遵守选举纪律、省市有关选举工作的要求和规定,明确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要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多样性和针对性,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增强其贯彻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其组织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对农民群众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选举观,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排除帮派、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干扰。同时,##电视台和今日##要开辟专栏,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报选举进展情况和选举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公安部门就打击贿选、破坏村委会换届选举等不良行为要制定方案,抓好培训教育,明确使用法律的依据,严格依法办事,营造高压态势,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要使广大群众熟悉选举的程序步骤和要求,掌握投票方法,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真正把那些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的“三有三带”优秀人才选进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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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做好选举工作人员和指导员的培训工作。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所有包村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乡(办)、村换届选举主要领导、工作骨干和指导员进行培训,使担负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都能熟悉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做到依法按程序办事,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乡(办)要将培训重点放在村选举工作人员及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上,特别是村党支部和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选民登记员、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等选举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培训。培训一定要注重实践性、操作性,务求实效。

  

篇六: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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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平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我镇村(社区)党支部和村(社区)民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东委办发〔〕3号)的要求和部署,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现制定常平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要求,健全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选好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高素质的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常平奠定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严格选举程序,依法依规操作。(2)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3)坚持有利于推动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改革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发展稳定大局,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不能因换届而影响发展和稳定。

  (三)总体安排。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月下旬开始,至5月底前结束。村(社区)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在3月进行,3月底前完成。村(社区)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在3月至5月进行,5月底前完成。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日程安排附后)

  二、职数配备、任职条件(一)职数配备。1.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一般3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2.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一般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社区居民委员成员职数一般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村(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村(居)委会成员中必须有1名妇女干部。有条件的村、社区应在“两委”成员中各配备1名妇女干部。注重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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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30岁左右年轻干部(一般兼任团支部或团总支书记)。(二)任职条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政治觉悟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或社区居民服务。(3)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能独立完成任务。(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服务社区居民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对年龄超过55周岁,但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党组织书记,确因工作需要,年龄可适当放宽,但超过58岁拟再连任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6)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在一个镇(街道)范围内,大专以上学历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应达到30%。(7)重视选用后备干部。新进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原则上从后备干部的优秀党员中选拔。新任党组织书记不是后备干部的,须向市委组织部作出书面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2)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4)拖欠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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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侵占集体资产的。(5)外出不能回村、社区工作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

  (三)进一步提高交叉任职比例。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配备,要坚持精干高效原则,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一般应多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提倡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经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提倡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经过党内选举,兼任村或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提倡党员经过法定程序当选村(居)民小组正副组长、村(居)民代表。三、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步骤(一)制订工作方案。制订出《常平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对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明确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两委”职数配备、任职条件和要求、程序步骤、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经镇委讨论同意后正式实施。(二)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农村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成立常平镇村(居)“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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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人大主席梁海卫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陈满新任第一副组长,镇委副书记万卓培任副组长,其它镇领导班子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万卓培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少华、周锡英、孙捷、任绍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从党政办、纪检监察办、组织人事办、人大办、宣传科教办、社会事务办、农业办、计生办、信访办等部门抽人组成。选举办负责全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同时,镇委还成立5个换届工作考察组和15个选举业务指导组,具体组织和指导各村(居)做好“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换届选举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

  

篇七: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市201X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鞍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X年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更加有效地指导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强化村委会的组织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原则,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集中广大村民群众的思想和智慧,真正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委会领导班子。为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201X年3月初开始至4月底结束。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在4月份进行,利用30天时间,大体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准备阶段(时间2天)世间

  1、建立选举机构。镇(区)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村委会换届选举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区)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正、副组长一般由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一般由党委办、政府办、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农经、司法、公安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受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其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有关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2)组织开展村委会情况调查,摸清干部群众对选举的态度和思想动向,对选举前的形势作出正确的评估和判断,提出准确的应对措施;(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部署选举工作;(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5)指导、监督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6)受理选举中群众来信来访;(7)审定各村的正式选举投票日;(8)组织检查验收,总结交流选举工作经验;(9)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本村的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从有一定组织能力、有原则性、办事认真的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担任村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半数。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人或7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及时发布公告,组成人员名单应报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荐为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三人的,应及时补充。村

  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从组成之日起至本次村委会选举工作完成之日止。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有专用公章,以便在发布公告、颁发当选证书以及处理选举有关问题时使用。村民选举委员会受镇(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其职责是:

  (1)宣传、执行并组织村民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2)制定选举实施方案,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3)负责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4)组织选民直接推选候选人,公布候选人名单;(5)提名和培训监票人、计票人;(6)确定选举日期、投票方法和选举地点;(7)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8)解答选民询问,受理选民申诉;(9)总结上报选举情况,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10)办理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2、调查研究。各镇区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驻村指导组,对村委会现状、干部群众的思想情况、情况复杂村的热点问题以及宗族、宗教、宗派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情况,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口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制定方案和重点指导。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根据《海城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本镇(区)的《选举实施方案》,并报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镇(区)

  《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出本村的具体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的选举办法。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指导思想;(2)选举时间要求;(3)成立的选举工作机构;(4)选举的方法步骤;(5)实施保障措施等。制定村的选举办法要明确选民资格,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二)宣传发动阶段(2天)1、召开工作会议。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镇(区)、村分别召开选举工作会议,统一干部和群众对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意义目的,提出换届选举方法步骤和要求。2、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为使选举工作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掌握选举的程序和规范,镇(区)、村应分别举办培训班,对选举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对象:镇(区)负责组织培训参与指导选举工作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培训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其他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包括选民登记员、选票代写员以及监票、计票工作人员等。培训可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培训内容:(1)《村委会组织法》、《辽宁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辽宁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2)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3)《海城市第九届村委会选举实施方案》;

  (4)选举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及工作要求;(5)选举程序、办法和步骤,包括设计印制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划票、唱票、计票、监票、选举统计的方式方法等;(6)撰写选举工作总结和归档,存档的内容要求等。通过培训使选举工作人员熟悉选举的具体程序,提高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政策水平。3、广泛宣传发动。镇(区)、村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板报、标语、宣传车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选举前要重点宣传换届选举的意义、目的、方法、步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选举期间要重点宣传村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选举办法,正式候选人确定方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等;选举后要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当选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引导村民,特别是党员要积极支持配合村委会开展工作。4、做好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据《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办法》的规定,对同时具备下列几个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第一、年龄条件。即必须年满十八周岁。村民是否年满十八周岁,以本村确定的选举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的确定,以身份证为准;新满十八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第二、居住条件。即:必须是本村村民;第三、政治条件。即未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压滤机滤布第四、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待精神正常

  再恢复行使选举权。对暂不予以登记的精神病患者,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认定,并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登记方法:

  因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所以在选民登记时,只要在上一次选民登记的选民名单的基础上采取“四增四减”的方法,对从前一次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发生变化的选民进行补充登记或除名即可。选民登记可采取选民登记员上门登记或设立登记站,由选民到登记站登记的方式进行。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对户籍不在本村,如因婚嫁、承包、人才引进等常住人员,根据辽宁省选举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登记:

  (1)在配偶所在地的村居住的;(2)转为非农业户口后仍在本村居住,且履行村民义务的;(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其他能够对本村发展做出贡献的。依前款规定在申请时,属于村民的,应当出示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证明。选民名单要登记造册,登记名册程序和选民证编号要相对应,并在选举日的前二十天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组织选举阶段(时间21天)1、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推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时间安排在选民名单公布后进行。推选村民代表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由村民小组推选;另一种是以相邻的户为单位,每五至十五户推选一名代表,但代表的总数不得少于30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首先要根据代表的总数确定每个小组的代表数额;若以若干户为单位推选,则要先确定出推选一名代表的户数,再划分出若干推选

  单位进行推选。推选村民代表可以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产生。村民代表产生后及时公告。在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的过程中,各村要根据较多数村民的意见,表决通过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授权结果要向村民公布。

  2、确定新一届村委会干部职数。村委会干部职数应本着精干、效能的原则,一般可按3—5人确定。由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针对各村的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切实可行的配置方案,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每个村委会班子中至少应当有一名妇女成员。提倡村党组织成员按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成员。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

  3、确定村委会成员的选举方式。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在充分尊重广大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确定本届选举的方式。一种是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一种是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

  4、无候选人选举。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选民要求发表竞职演说的应当在投票日前三日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选举时由本村选民按照应选职位和职数直接投票选举。但必须有本村选民的过半数参加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则宣布当选。获得过半数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选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或者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没选出来,应当就不足的名额和职位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按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方式进行。正式候选人按未当选人得票多少确定。选举前村

  民选举委员会要大力宣传村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正确引导选民选举那些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带头履行村民义务,热心为村民服务,能胜任村委会日常工作的选民为村委会成员。连任的村委会成员一般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海城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可采取通过发布公告、广播或印成传单发到每户,使选民真正了解和掌握村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引导选民规范书写被选人的姓名,对村内同名同姓、同名不同字、村民公认的乳名、小名等问题,事先做出界定,有的规定可以直接写进村具体选举办法中。

  5、有候选人选举(1)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召开村民会议,以投票形式,等额推荐。选民不得委托他人提名。每一选民不得提名同一人为两种以上职务。同一选民提名同一人为两种以上职务的提名无效。直接提名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确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一人;村委会委员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并于选举日前五日按提名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不愿接受提名的,应当在选举日的前三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确认并公告,由此造成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在原投票提名候选人中按推荐得票多少依次补足。(2)介绍正式候选人和竞职演说。介绍正式候选人和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可以安排在选举大会上进行选举前演讲,也可以在选举日之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介绍和演讲。介

  绍正式候选人可采用组织介绍或候选人自我发表竞职演说的方式进行。组织介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包括口头介绍和书面介绍。介绍要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自我介绍有两种形式,

  一是正式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二是正式候选人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广播或印发和张贴书面材料的方式向村民进行自我介绍。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候选人的演讲稿严格审查,避免演讲内容讲大话、空话、假话或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及借演讲之机攻击他人和进行人身侮辱等现象的发生。6、村级规模调整后的村的选举方式,可由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按照调整前村的区域划分选区,根据村民数量分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各选区的名额,组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数量分配村委会成员(先不确定主任、副主任、委员)在各选区的名额,由各选区独立投票、计票,选举产生共同的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再由全体选民投票,从已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按照相对多数的原则,产生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要巩固并村成果,严格按照海政发[201X]80号文件所批准的村级规模,选举村委会班子。严禁借选举之机并村工作反弹。7、投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公布选举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前五日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和投票地点。选举日公布后,不能随意变动和更改。(2)确定投票方式。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并在会场设立中心投票站。居住比较集中的村,选民能到会的都应到会场,在中心投

  票站投票。居住分散的村可以同时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个分投票站,所有投票站都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对于因老、弱、病、残和其他原因不能到中心会场和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可由监票人携带流动票箱登门组织投票,但必须严格限制流动投票的人数。使用流动投票箱的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开。每个投票箱必须有三名以上监票人,流动票箱不得在中心会场以外开箱计票。参加流动投票的选民也要秘密填写选票,工作人员不得接近或干扰选民填写选票。

  (3)确定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或计票人。

  (4)确定投票次数。可以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可以分次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采用何种投票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

  (5)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委托人,同时提供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委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委托人的意愿。村民选举委员会对书面委托投票选举必须严格掌握,接受委托的选民凭委托证和委托人的选民证,领票、写票、投票。

  (6)印制选票,制作投票箱和准备好投票用品。(7)布置投票会场、投票站。会场要布置得既庄严隆重,又要有喜庆欢乐的氛围。中心会场要设立主席台,会场上方,要悬挂会标,会场两旁要插彩旗,张贴标语,主席台要有麦克风,播放乐曲。投票站要设在显著开阔的地方,方便选民投票。投票分站也要做适当布置,营造选举氛围。(8)设立秘密写票处。为了保证选民不受干扰地填写选票,在投票会场和分投票站,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使选民能够按个人意愿独立自由地填写选票。秘密写票处应设在距领取选票的地点和票箱较近处,使选民在领到选票后,即可进入秘密写票处(或代写处)填写选票,然后将选票折叠好后投入票箱内。(9)聘请代写人员。因文盲或病残等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以委托候选人以外的人代写。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聘请有一定文化的人员为代写员。代写员不得违背选民本人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10)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及处置出现意外情况的办法,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

  8、投票选举。召开选举大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选举大会主要有以下程序:

  (1)清点参加选举人数。包括中心会场和分投票站以及事先核实的参加流动票箱人数、委托投票人数,如果总数超过登记选民的一半,宣布选举大会符合法律规定;

  (2)宣讲有关选举工作要求;(3)讲解选票和介绍投票方式;(4)检查密封票箱和核实选票;(5)选民排队依次领取选票,独立写票和投票;

  (6)集中票箱,开箱验票。经选举工作人员清点张数,所有票箱取出选票数量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等于或少于的有效。监票人将结果报告村民选举委员会后,由主持人宣布本次投票是否有效;(7)整理检查选票。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无效;选举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无效;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对难以确认的选票是否有效,由监票人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8)唱票、计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获得相等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其候选人以在前次选举中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经过两次投票,当选人数仍不足应选名额时,当选人数已经达到三人以上,不足名额可以暂缺,主任暂缺,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当选的副主任或者委员中确定一人临时组织工作;当选人数未达到三人的,第三次投票时,获得票数相对较多的人可以暂时代理村委会成员职务,在一年内进行补选。(9)宣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镇区和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公布选举结果的,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可以予以公布。

  9、推选村民小组长。推选村民小组长工作应在新一届村委会班子组成后立即着手进行。村民小组长由组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由村委会成员主持,滤布厂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者当选,村民小组长产生后,应及时公告。

  (四)交接和建章立制阶段(时间6天)1、交接(1)交接的时间和内容。上一届村委会应当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事项移交给新一届村委会,对在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2)交接的形式。交接工作可采取召开交接会议形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新老村委会班子成员举行交接会议。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为新老村委会班子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3)交接的指导、监督。交接时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应给予指导、监督。2、建章立制(1)明确分工。召开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第一次会议明确村委会成员的职责分工,并研究决定村委会下属工作委员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和委员,主任一般由村委会成员担任,委员由村委会提名,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人口较少的村可以不设下属工作委员会,由村委会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2)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制度。村委会要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三年任期目标。修改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制定村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好各项工作制度。(3)健全民主管理,村务公开组织。建立两个小组,即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由7—9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会

  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由3—5人组成。要明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程序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

  (4)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村委会成员参加,居住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党组织成员和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可列席本次村民代表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

  ①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告本届选举工作情况;②村委会主任汇报村委会成员分工情况,下属工作委员会建立情况;③村委会主任作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安排的报告;④审议通过新一届村委会任期目标工作职责;审议通过村委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选;审议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⑤村党支部书记讲话;⑥村民代表发言;⑦镇(区)领导讲话;⑧闭会。(5)检查总结。各村对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总结,并向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报告选举后的遗留问题。镇区对各村的选举情况进行检查,写出本镇区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总结,统计填写有关报表,并上报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对换届选举的文件资料等整理成册,并按规定存档,档案保存期直到下届选举。(6)开展培训。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要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市负责对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进行上岗培训,镇区负责对村委会其他成员及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

  员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做出新贡献。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做好选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要抽调得力人员,派驻各村,建立包村责任制,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要搞好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好换届选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和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坚决杜绝遇到矛盾和问题互相推诿,敷衍了事或把矛盾上交的现象发生。因工作不认真或不负责任,造成越级上访(到省进京)或重复上访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和选举工作的各项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搞好培训,掌握政策。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选举工作人员,特别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选举工作的程序和有关法规政策。(四)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切实保证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落实。各镇区应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由市村级组织换届

  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附送:

  市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

  市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市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村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豫组〔201X〕1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是指在市核定职数内的村两委干部,每村按3至5名严格控制。第三条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二)坚持资金来源以市、乡以上为主,合理利用村级资金的原则;(三)坚持落实经济待遇与考核评价结果挂钩的原则;(四)坚持按照规定职数发放的原则。第二章工作报酬第四条对在职村干部实行基础+绩效的结构工资报酬制,实现报酬结构多元化、标准公开化、认定动态化、发放固定化。第五条村党组织书记月基础报酬与绩效报酬之和为600元,村委会主任月基础报酬与绩效报酬之和为480元,其他两委干部月基础报酬与绩效报酬之和为360元。村两委干部的基础报酬占基础报酬与绩效报酬之和的70%,绩效报酬占基础报酬与绩效报

  酬之和的30%。第六条村干部工作报酬由财政安排的农税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孟州市财政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并统一纳入村级运转经费。第七条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由财政部门按季度从村级运转经费中统一拨付到各乡镇办事处。第八条基础报酬每月由乡镇办事处直接打入村干部个人报酬账户。绩效报酬由乡镇办事处结合三票评议和农村党组织书记综合考评情况每半年发放一次。农村党组织书记的绩效报酬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考评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发放;考评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89分以下的,按绩效报酬全额的90%发放;考评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工业滤布按绩效报酬全额的80%发放;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或是考评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不发放绩效报酬。村委会主任和其他两委成员的绩效报酬按照孟发〔201X〕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票评议平均满意率在80%(含80%)以上的,全额发放;平均满意率在70%(含70%)以上、80%以下的,按绩效报酬全额的90%发放;平均满意率在60%(含60%)以上、70%以下的,按绩效报酬全额的80%发放,平均满意率低于60%的,不发放绩效报酬。第三章养老保险第九条对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4年以上的现任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凡男50岁以下(不含50岁),女45岁以下(不含45岁),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两委和乡镇办事处审核,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方可参加养老保险。第十条养老保险费用采取市、乡(镇、办事处)财政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个人按照3:

  3:

  4的比例共同承担。具体交纳标准和办法按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若在本办法下发前集体已经为其办理过养老保险的,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二条未到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限离任的,个人若继续参保,参保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若不参保的,按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三条财政按比例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累计满15年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离任后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离任生活补贴。第四章荣誉奖励第十四条市委对在村级经济社会发展中工作实绩突出的村党组织,向各级党组织推荐表彰。滤布对于荣获孟州市级五好村党组织的,一次性奖励村党组织书记500元;荣获焦作市级五好村党组织的,一次性奖励村党组织书记1000元;荣获省级五好村党组织的,一次性奖励村党组织书记201X元;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一次性奖励村党组织书记5000元。第十五条荣誉奖励资金由市财政负担。第五章离任补贴第十六条建国以来正常离任的农村党组织书记,累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9年以上18年(含18年)以下的,每月给予100元的生活补贴;累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18年以上的,每月给予200元的生活补贴。第十七条正常离任的农村党组织书记要有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任职文件证明,没有文件证明的必须有村、乡、市三级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焦作市委组织部备案,没有备案的农村党组织书记不能享受离任生活补贴待遇。第十八条正常离任农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从村级运转经费中统一拨付各乡镇办事处,乡镇办事处按时将生活补贴发放到离任村党组织书记个人账户。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享受以上补贴:

  (1)未经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同意,自己撂挑不干者;

  (2)因违法乱纪被免职或撤职者;(3)组织策划上访造成严重影响的,参与黄赌毒违法活动,搞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者;(4)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及刑事处理者;(5)本人违犯计划生育者。若离任后又出现上述(3)、(4)、(5)情况之一的,或离任后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随时取消补贴。第二十条凡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达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退休年龄后正常领取退休金的,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离任生活补贴。第六章教育培训第二十一条市委将农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纳入大规模培训干部总体规划,制定农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第二十二条农村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由焦作市和孟州市共同负责,焦作市每年负责我市三分之一村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孟州市每年负责三分之二村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第二十三条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经费按每人每年不少于300元的标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于每年1月份由财政部门划拨到市委组织部账户上。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孟州市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纪委和市审计局负责对资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过去有关村干部经济待遇文件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篇八: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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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镇第X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村(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村组法实施办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居组法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条例》)、《县2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直接、差额、平等竞争、无记名投票的原则,真正把奉公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民主、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热心为村(居)民服务的人员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全省丘区经济文化强县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大力提倡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对村党组织书记竞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在组建村民选举委员会时,要配备好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待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好选举工作。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透明、阳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养料。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深刻汲取辽宁、衡阳、南充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典型案例的教训,把严明纪律贯穿整个选举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学习我省新修订(正)的《村组法实施办法》和《村委会选举条例》,切实执行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务监督、村民小组自治、村规民约、村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换届选举和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搞好统筹协调。搞好统筹协调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方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通常是城乡基层矛盾的集中反映期,各乡镇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把党的领导、群众意愿和法律规定紧密结合,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诉求。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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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提供法律、经费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保障。

  三、选举方式和候选人条件(一)选举方式村(居)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村(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要依据《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市关于第X届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指导意见》等进行,要根据本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认同,科学合理地设计调查、宣传、通知、登记、开会、投票等环节,提高征集民意、集中民意、体现民意的有效性。

  (二)候选人条件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关于依法产生候选人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基本条件应包括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谦虚谨慎,乐于奉献,正确对待权力;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本人主动依法登记参加本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

  承诺遵守换届选举纪律,承诺当选后认真履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正在受到侦查、起诉、审判而被羁押,或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纪律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有涉毒案底、参加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社区)正常工作的;

  煽动、组织群众非法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担任村(社区)干部或村(居)民小组干部期间,因长期不实行村(居)务公开和组务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及个人工作重大失职等原因,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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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行为,审计发现有经济责任问题的;

  现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上届任期中,有2年民主评议不称职的;

  其他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认为不得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职务的。

  各村(社区)要深入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候选人资格条件内化为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共识,并通过民主程序将这些条件写入各村(社区)选举办法,固化为有约束力的规则条款。

  四、实施步骤镇第X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开始实施,至221年3月底结束,换届选举日定于221年3月13日。

  

篇九: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1)1

  张家庄乡油坊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油坊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市、县、乡《关于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村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村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提高素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工作步骤油坊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11月25日-11月30日)(一)成立机构(11月26日-11月29日)。1、成立领导组(11月26日)为了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村上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任占平任组长,任德任副组长,史凤琴为成员的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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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领导小组设在村支部,由任占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换届选举协调指导工作;任德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办理具体业务。

  2、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11月27日),其主要工作是建立选举指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村民委员会选举实施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主持本村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主任任占平、副主任高继魁、成员李文德、宋文、史登云共5人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李文德、宋文、史登云、高九寨、任德、史凤琴通过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出现缺额时由预设人员递补。选举委员会组成后要报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并及时张榜公布。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交接工作结束时终止。

  (二)摸底调查(11月28日)。积级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村的人口、户数以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掌握村民对村委会成员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村干部的选举思想动态等村情民意,以及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等有可能影响和干扰村级组织选举的情况。

  (三)制定方案(11月29日)。精心研究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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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候选人资格审查。依照村委会组织法、选举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乡选举实施工作指导小组应当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规定程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应在选举日前5日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上报乡选举实施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7、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不足时,应当在“海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调整后的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3天前公布。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选为正式候选人的,不再参与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缺额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进行补选。

  (四)公布候选人(12月15日)。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采取一定方式,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客观公正地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组织候选人同群众见面,介绍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禁止私下拉票。要加强对候选人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其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要引导候选人围绕发展经济、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出方案和措施,防止出现为当选进行个人捐助村级公益事业比拼加码的现象。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内集体的资金或物资,不应由候选人在选举前或选举后私自决定分配方案,要待换届结束后,采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讨论决定。

  (五)发放选民证(12月16日-12月25日)。公布选举时间、选举地点,统一发放选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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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投票选举(12月26日-12月31日)。选举时要积极动员、组织选民参加选举大会并亲自投票。投票选举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置秘密划票处,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规范委托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村民,可以分设若干投票点投票;年老、病残不便到会的村民,可以设流动票箱。同时,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当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当出现同一职位的两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谁当选,或者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的情况时,应另行选举。已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有效,参与村民委员会工作。投票结束后,应立即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

  第三阶段:完善总结(2012年1月1日-1月10日)1、新老村委会进行工作交接2、选举新一届村委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3、建章立制、制定本届村委会任期目标和发展规划。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强调一下纪律要求:(一)十不准

  1、不准做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竞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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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准伪造、使用虚假身份证明。3、不准托关系,打招呼,串联或拉帮结派搞不正当竞选活动。4、不准以发送钱物或许诺其他利益等方式进行贿选。5、不准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碍他人行使民主权利。6、不准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方式侮辱、陷害他人。7、不准以损毁选票、毁坏票箱、冲击会场等形式干扰、破坏选举。8、不准操纵选举或搞虚假委托投票、在选举现场临时委托投票。9、不准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工作的言论和消息。10、不准寻衅滋事或煽动、串联他人到上级机关无理闹事。(二)八不许1、不许机关干部回村、社区干扰换届选举。2、不许宗族宗派势力干扰破坏选举。3、不许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共财务。4、不许领导干部封官许愿、暗中许诺。5、不许擅自调整变更候选人。6、不许随意减少、变更换届程序。7、不许在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隐瞒和歪曲事实。

  

篇十: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民政局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我县第X届村委会已于去年12月底任期届满,依照法律规定,我县应于今年元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X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换届选举时间:X年X月X日至X月X日。二、方法与步骤:整个选举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时间:X年3月7日至11日,共5天)组织准备阶段是选举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才能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搞好宣传发动工作。换届选举工作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宣传教育。有的放矢地搞好宣传发动,引导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是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展的重要保证。要运用电视、广播、板报、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文件精神。2、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乡镇成立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5—7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镇民政所),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召开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县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乡(镇)实际,对

  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具体时间、方法、步骤、安排及每阶段的具体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乡(镇)第X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3、培训骨干。培训骨干采取集中培训形式,乡(镇)召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乡镇全体干部会议,以会代训。通过培训,使选举骨干明确选举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掌握法律法规和选举规程,明确选举任务和选举中的法律程序,使整个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展开。4、推选产生村选举委员会和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主任原则上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由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至5人,村民代表中应有适当名额的妇女代表。村民小组长从本组的村民中推选产生。此阶段,各村至少应召开以下四个会议:(1)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学习文件,统一认识,研究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拟定村民代表数额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2)召开村民小组长会议(或党支部扩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原则通过选举工作方案,明确选举目的、意义和步骤,部署推举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工作事宜。(3)各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认识。推选产生村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并张榜公布。(4)召开第六届村民代表会议,主要任务是:①学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及文件,进行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②第五届村委会主任代表本届村委会作工作报告。③村会计报告村财务收支

  情况。④通过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⑤确定选举日(4月6日)。⑥推举产生总监票、监票、唱票、计票人员。⑦决定投票方式与地点。5、制作《海选票》、《选民证》、《委托投票授权书》。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阶段(时间:2005年3月12日至16日,共5天)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选民登记是指村选举委员会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凡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的村民参加选举资格的确认。2、选民由户籍所在地的村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经常居住地的村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但不得重复登记:(1)户口迁出本村但仍在本村居住并履行村民义务的原本村村民。(2)结婚后居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但户口尚未迁入,本人同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的。(3)因其他原因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本情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在本村有居住条件,包括分配的住房或经济合法手续自己建房和买房的;在本村有稳定的职业和基本经济收入;履行相应的村民义务;居住两年以上。)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3、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张榜公布。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向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作出解释或调整。因故推迟选举30日以上的,应当对选民名单进行核实,并根据异动情况予以调整,重新公布。4、选民名单公布后应及时颁发《选民证》和《委托投票授权书》。第三阶段,提名候选人(时间:2005年3月17日至29日,共13天)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海选”提名候选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由“海

  选”直接提名。一般定为3名(即主任一名,委员两名,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在其中设立副主任职位)。因此,候选人的提名是选举工作中关键的一步,是直接显示选民的选举意向,对选举成败有决定性意义。提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实行“海选”,分职务提名、按得票数多少直接产生候选人。即:由村选举委员会召集本村过半数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或者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本组过半数选民分职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以得票数多少确定。村选举委员会召集选民提名,应当在提名当日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并公布;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选民提名的,提名结束,由选民推荐3名以上代表当众密封票箱,并随即将票箱护送至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计票地点,于提名当日集中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并公布。2、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依照《村委会组织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候选人应当是政治可靠、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能依法办事、热心为村民服务、有文化、有本领、有较强治村能力、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受到群众拥护的人。但正在服刑和进行劳动教养的,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包括免于起诉)的,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选举前3年内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拒不履行村民义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治安对象,不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资格审查由乡(镇)党委组织部门负责。3、候选人确定后,应在选举日前7天公布其名单以及简历。本人不愿意被列为候选人的,候选人的缺额按“海

  选”结果依次递补。调整后的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3天前公布。4、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列为候选人的,不再参与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缺额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进行补选。5、接受选民自荐。没有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自荐的,应当在选举日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3天前公布自荐人与选民见面,让其发表任职演讲,回答选民提问。6、制作选票。第四阶段:投票选举阶段(时间:2005年3月30日至4月5日,共7天)投票选举是选举工作的结果,投票选举主要是通过召开选民大会投票、设立投票站投票等方式进行。村委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各项职务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至少多一人。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选举方式:本次换届选举,采用一票制形式。一票制,即把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分职务、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在一张选票上,两名主任候选人应同时作为副主任候选人,主任候选人和副主任候选人也应同时作为委员正式候选人。同一姓名下栏内只画一次同意的符号。计算当选票时,可采用“上”往“下”加的办法,即主任的票数可加入副主任的票数,副主任的票数可加入委员票数。但不得采取“下”往“上”加的办法。2、投票方式。投票方式分为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和分组设立投票站投票。集中投票和分散投票的场所均应设立秘密写票处。选民不能到投票现场投票的,可书面委托其他选民投票,但每一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个选民委托,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不得接受委托。选民确因健康原因不能到投票站进行投票,又不愿意委托他人投票的,经村选举委员会确

  认,可以使用流动票箱投票。村选举委员会应将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名单于选举日前张榜公布;不属于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不得使用流动票箱投票;每个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应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不得以组为单位开箱计票,必须在选举日当天统一集中在选举中心会场在村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总监票、监票、唱票、计票人员当众开箱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书写模糊不能辩认的选票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作废。3、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因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4、经投票选举,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委会的,应当在10日之内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一名副主任主持工作,直至选出主任为止;主任、副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委员推选一人主持工作,直至选出主任、副主任为止。另行选举和补选缺额时,可按照未当选人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确定候选人进行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数的三分之一。5、村委会成员选出后,村选举委员会应当场宣布并在选举日当天张榜公布。当选人由乡镇人民政府颁发《当选证书》。各村应将选举所形成的各类资料、选票存档,上报资料至乡镇民政所。第五阶段:整章建制阶段(时间:2005年4月6日至4月11日,共6天)1、新的村委会班子成立后,要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及时与上届村委会搞好工作交接,并依法建立健全村

  委会各下属委员会,建立健全全村委会工作制度、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制定村委会任期目标和工作规划,明确村委会主任岗位责任制、村委会成员岗位责任制、村委会下属各委员和村民小组工作职责。2、各村要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予以制定或修订。交村民讨论,形成正稿,印发到户。3、召开离任干部座谈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肯定成绩,落实有关福利待遇。4、乡镇应做好换届选举验收、表彰工作和培训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的工作。5、乡镇将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统计资料和工作总结报县民政局。三、切实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村委会换届选举涉及全县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基层发展稳定大局。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已成立xx县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要妥善安排指导选举所需的工作经费。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在选举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要把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心村务、能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对换届选举中落选的原村干部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不按法定程序确定候选人的,不经选举委任村委会成员的,不按法定程序撤换村委会成员的,应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使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冲击会场、毁坏选票和票箱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的,对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由县民政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警告;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选举结束后,应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各地应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于2005年6月30日前报送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十一: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最新村(居)“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

  【写作要点】1、标题计划的标题,有四种成分:计划单位的名称;计划时限;计划内容摘要;计划名称。

  2、正文(1)目标。这是计划的灵魂。计划就是为了完成一定任务而制订的。目标是计划产生的导因,也是计划奋斗方向。因此,计划应根据需要与可能,规定出在一定时间内所完成的任务和应达到的要求。任务和要求应该具体明确,有的还要定出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

  (2)措施。要明确何时实现目标和完成任务,就必须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这是实现计划的保证。措施和方法主要指达到既定目标需要采取什么手段,动员哪些力量,创造什么条件,排除哪些困难等。总之,要根据客观条件,统筹安排,将“怎么做”写得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3)步骤。这是指执行计划的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每项任务,在完成过程中都有阶段性,而每个阶段又有许多环节,它们之间常常是互相交错的。因此,订计划必须胸有全局,妥善安排,哪些先干,哪些后干,应合理安排。

  3、落款在正文结束的后下方,制订计划的日期。此外,如果计划有表格或其他附件的,或需要抄报抄送某些单位的,应分别写明。

  【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十一届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南委组发[2019年3月25日前全面结束,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2、坚持发扬民主和直接选举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5、坚持村“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兼职兼薪、目标管理的原则。

  二、实施步骤:

  村(居)两委换届按7个步骤进行。

  1、宣传动员,选民登记(2019年龄在55岁以下,并有一定的任职经历,其余村组干部原则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岁以下。

  ③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3、公开报名(2007.3.11—3.13)。采取个人自荐、党员举荐和组织推荐三种方式有机结合。

  (1)个人自荐。鼓励并动员凡符合任职条件的党员和群众踊跃报名。

  (2)党员群众举荐。党员以个人或者群众联名的方式进行推荐。推荐提出的候选人人选不得多于应选人数。一人同时被推荐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时,按推荐人数最多的一项进行确定。

  (3)组织推荐。党组织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推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班子其他成员候选人。

  4、资格审查(2007.3.14—15)。乡党委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对公开推荐的各职位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资格审查中,着重审查预备人选的结构合理性,本着有利于“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原则,注重培养使用女干部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的干部,注重35岁、45岁、55岁左右干部结构的合理搭配。凡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均列为正式候选人。

  5、召开村民大会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主任(2007.3.20)。按照演讲答辩,分职位按轮次进行“直选”的办法,分别选举产生村主任和其它村委会成员。

  6、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支部书记和村支委委员(2007.3.21—3.23。按照演讲答辩、分职位按轮次进行“直选”的办法,分别选举产生村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

  7、上报审批。选举结果报乡党委研究审批。

  三、加强组织领导

  1、乡成立村“两委”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分村派驻选举指导小组,村成立换届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严肃换届纪律。各村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此次选举的意义,严格选举程序,杜绝“暗箱操作”、不公平竞争和拉票贿选等现象发生。对于违反选举纪律和程序的,要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利用家族宗派、黑恶势力、“小团体”、非法串联、暴力、威胁、欺骗、贿选、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的,以及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严肃查处;对于采取胁迫和贿选等手段当选的,一经查实,公开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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