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19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19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二、组织保障  成立县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工作措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19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19篇

篇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二、组织保障

  成立县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工作措施

  按照“三清两改一提升”的要求(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水源水体,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造农村户用厕所和公共厕所,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不断提升村容村貌)

  1.宣传发动。召开镇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各村利用村村响、扶贫走访日,院坝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

  各村在本月8日前将宣传发动的照片发到镇综合行政执法办。2.开展大清扫、大整改行动。各村要在本月8日前发动群众搞一次人居环境整治大清扫、大整改。主要任务是组织群、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对辖区范围内的房前屋后、各村辖区内的水源水体、各养殖场所、主要交通道路、垃圾收集点周边进行一次大清扫,解决脏乱差的问题。各村本月8日前将发动群众参与的大清扫活动照片发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3.清理农村生活垃圾,落实保洁员。各村要落实保洁员,解决散落垃圾及时入桶,引导群众做好垃圾分类。

  4.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自查行动。按照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立行立改的原则,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经济办、自然资源办对全镇辖区的人居环境整治进行一次全覆盖的自查行动。

  (1)村容村貌自查,主要是垃圾收集点位布置是否合理、垃圾桶周边是否脏乱差、是否存在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2)公厕管理自查,主要自查公厕是否开放,水电是否配套,是否落实有专人管理。

  (3)保洁员设置,各村是否设置保洁员(可安排公益性岗位)

  (4)厕所革命,所涉及厕所革命的村是否按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各村是否成立有质量监督小组,质量是否达标。

  (5)老场镇污水处理站,是否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管网是否接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建设的征地及青苗补偿是否到位,是否正常使用,管护制度是否完善。

  (6)纳入河湖长管理的水源水体是否设置有警示牌,周边是否存在污水排放,周边是否有建渣白色垃圾污染。

  四、严格督查,逗硬奖惩

  镇党委、政府将对各村(社区)迎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对没有严格落实本工作方案部署,在本次迎检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不听指挥、不听调度造成在整改复查中应得分而被扣分的村(社区),镇党

  委、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启动通报批评、镇领导约谈、追责问责程序,并纳入年终分类考核。

  

  

篇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06•【字号】青政办发〔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

  正文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青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6日

  青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和《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鲁政办字〔2019〕27号)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

  作共分7类重点任务,实行市农业农村局总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任务落实。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市农业农村局牵头)1.提升村庄公共环境。广泛发动群众,集中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私拉乱接等现象,把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好。整治农村闲置废弃房屋,通过发展精品民宿、集体公共用房等多种方式盘活、处置和利用。进出村路、村内主干道、村委办公院落、游园广场等公共区域清理彻底、无死角。对村内私自占用公共空间的车库、板房、工棚等各类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无人居住的残墙断壁及残缺破旧的公共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确保村内街巷通畅整洁、房屋干净美观。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2.推进村内道路硬化。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农村路网水平。实施村庄“户户通”道路工程,着力推进路网“最后一公里”建设,对农村主干路和背街小巷进行硬化,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混凝土、沥青、砖石、卵石等路面材料,进行生态化铺装,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到2020年基本实现“户户通”。对于建成的农村公路,做好日常养护和修复。(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3.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在确保建筑质量基础上,突出乡土风情、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防止千村一面。传承弘扬农村传统文脉,加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建立传统村落名录。编制村庄保护发展规划,注重注入旅游元素,发展乡村旅游。严格控制新建民房体量和风貌,对已有农房结合质量安全改造推进风貌提升,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修缮传统建筑,加快改造农村危房。(责任单位: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4.实施乡村绿化行动。开展村街巷和庭院绿化,根据村庄区位特点、自然条

  件、产业基础等,充分利用村边荒地、荒滩等闲置土地,以乡土树种、宿根花卉为主,合理推进“乡村林场”、环村林建设。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加强街道、庭院、公共场所及四旁绿化,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到2020年,全市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21%,创建2-3个省级森林镇,12个省级森林村,25个潍坊市森林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5.推进卫生镇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贯彻落实《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2015-2020年)有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一批卫生乡镇、卫生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农民群众健康卫生水平。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环卫局牵头)6.集中清理农村生活垃圾。依靠市场力量和广泛发动群众相结合,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市环卫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7.清理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垃圾围河等。完成较大规模的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责任单位:市环卫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完成“垃圾围坝、垃圾围河”整治(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完成农业生产废弃物

  非正规堆放点整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8.探索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和回收利用体系。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

  施布局,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责任单位:市环卫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9.健全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健全城乡统一的保洁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理顺镇村与保洁公司的关系,保障稳定的经费来源,将生产生活垃圾的清理清运与“三大堆”、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清理整治相结合,彻底清理农村环境卫生。进一步强化镇村对保洁员的监管和考核,明确保洁员工作标准。注重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庄卫生保洁。(责任单位:市环卫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三、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10.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市、镇区和园区周边的村庄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位置偏远、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庄,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操作、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建设经济实用的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11.加强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进一步细化完善管理考核办法,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强河道水体治理,杜绝向河道内乱排污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12.开展村庄水体清理,逐步消除农村各类黑臭水体。推动用户节约用水,引导用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

  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四、推进“厕所革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牵头)13.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每个涉农街道至少选择1个村庄推进改厕改水同步进行,通过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或建设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单户、多户、整村处理的方式,将厕所、厨房、洗浴等生活污水全部收集一体化处理。条件不具备的村庄,继续选择使用三格式、双瓮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模式。要避免脱离实际。(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14.加强农村公共厕所改造。到2020年,实现300户以上的自然村至少建设一座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对于人口规模较大,以及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在村庄文化活动中心、集贸市场、村庄游园、游客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干净卫生且男女厕位比例符合相关标准的旅游公共厕所。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将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村庄保洁范围,保障厕所外观整洁、内部干净、方便实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文化和旅游局、环卫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15.厕所粪污处理。农户厕所的改造要同步进行粪污处理。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科学确定粪渣粪液处理模式,鼓励堆肥厂、沼气项目、有机种植大户和污水处理厂接纳改厕后产生的粪渣粪液。探索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协同处理周边村庄厕所粪污,推动有机肥还田。严禁随意倾倒粪液粪渣,避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畜牧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五、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16.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争取2019年内,我市列入“省级整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县”。到2019年全市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90%,污水处理利用率达6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9%,规模养殖场粪便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推动沼气、有机肥等补助政策落到实处,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标准,加强粪肥科学还田利用指导,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17.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培育壮大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构建政府、企业、村民三方利益联结机制,集成推广一批秸秆收、储、运、用的典型模式,建设一批以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的生物有机肥加工厂,建立秸秆利用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18.推进农膜回收利用。研究制定地膜污染防治办法,建立完善农膜生产、利用、回收管理制度,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和可降解地膜。培育地膜回收市场主体,鼓励探索标准地膜推广应用与回收补贴挂钩机制,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19.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采取多种清洁能源方式,提高农村清洁用能比重。稳步推进沼气工程建设,建设不同规模和类型的沼气项目,因地制宜发展以沼肥利用为主、结合农业农村废弃物处理和果(菜)沼畜循环利用的多种生态农业模式。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尽快实现所有建制镇全部通上天然气,持续推进天然气“进村入户”。(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明确管护标准,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完善农民参与引导机制,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投工

  投劳参与建设管护。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认真总结提炼一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运行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环卫局)

  七、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加快编制村庄规划,推行多规合一,按照省、潍坊市确定的“示范引领型、特色发展型、改造提升型、搬迁撤并型”四类美丽乡村,根据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合理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实施计划。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到2020年实现“一村一规划”。突出村委会和村民在规划编制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村民广泛参与机制,让村民参与规划、了解规划、熟悉规划、认同规划,实现村民对规划要求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强化规划实施,维护规划严肃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附件:青州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任务工作标准

  青州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任务工作标准

  序重点号任务

  工作标准

  1.强化镇村对保洁员的监督和考核,农村保洁员严格按规定每天工作6

  提升

  小时,工作期间必须着工作装,严格村庄内大街小巷硬化路面一周两次

  环境

  1

  普扫,重点区域随脏随扫,村庄内外平时巡回保洁,及时将垃圾桶外垃

  卫生

  圾清理入桶,垃圾桶无满溢现象。

  2.村内道路及人行道,无杂草、无人畜粪便、无碎砖块、无塑料袋等垃

  圾、杂物;路沿石、树穴、下水道口、沟眼、排水沟干净;村周边道路、坑塘、沟渠及其他区域保持卫生清洁,无垃圾和白色污染;连村路、进出村道路两侧无白色污染、生活垃圾;河道、水塘、排水沟周边

  的垃圾、杂物随时清理。村庄内、外围无“三大堆”。

  3.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并运送至指定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厂处理,运送途中实行密闭无撒漏。

  4.以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为目标,建立全市畜禽粪污收集储运体系,发展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和沼气项目,大力推进绿色美丽牧场建设,配套完善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全面提升全市粪污资源化利用整体水

  平。

  5.对周边环境进行治理,对离村庄较近的养殖场(户)采取多种措施减轻气味,确保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经过治理仍达不到要求且群众反映

  强烈的,实施限期关闭或搬迁。

  6.加大村庄附近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搬迁力度,以彻底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7.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对省道以上沿线养殖场外建立高标准绿化隔离带,不适宜绿化的,统一标准进行喷涂,实现外观干净美观。

  提升1.按照统一招标、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实

  2农厕施改厕工作,推广使用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厕所,鼓励使用农村

  改造

  改厕与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2.每个镇街、经济开发区至少建立1处农厕后续管护服务站,按照“有场所、有牌子、有车辆、有人员、有电话、有制度、有经费、有配件专柜、有活动记录、有粪液利用”“十有”建设标准设立,及时抽取、处

  理粪便,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制定落实收运管理监督制度。

  3.300户以上的自然村至少建设一座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对于人口规模较大,以及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在村庄文化活动中心、集贸市场、村庄游园、游客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干净卫生且男女厕位比例符合相关标准

  的旅游公共厕所。

  1.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已入住

  农村社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农村社区同步配套建设污水处理

  设施,入住前完成。开展改厕改水一体化建设,实现农村厕所粪污与生

  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提升

  2.进一步加大镇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收集和处理能力,确保出排水

  3改造

  水稳定达标排放。

  3.沟渠内无高杆作物、无淤积、无阻水坝。

  4.沟渠及堤埂无垦植、无违章建筑物、无乱堆乱放、无垃圾。

  5.沟渠畅通,环境整洁,设施安全完好,工程运行正常。

  6.公示牌设置规范整洁,内容齐全并及时更新。沟渠长度在2公里以下的至少设1块;2-10公里至少2块;10公里以上至少3块。

  1.进出村道路畅通,两侧无残垣断壁;规划整齐;无严重污染的企业、沟、塘、湾、池;村庄建筑物立面整洁、无乱贴乱画。

  2.对私搭乱建的车库、板房、工棚等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对残墙断壁和残缺破旧的公共设施进行拆除。

  3.集中清理乱堆乱放,对主要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的乱堆乱放进行

  提升

  清理,砖瓦石沙等堆放整齐,不影响出行。

  村容4.家庭居室整洁美观,门窗干净,桌面、地面、墙面无尘土杂物,床铺

  4村貌整齐洁净,鞋子规整摆放。庭院、阳台不随意堆放杂物,衣物晾晒整齐,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归类摆齐;庭院、阳台绿化

  美化,花草摆置有序。厨房通风透气、不油腻,灶台、厨具洁净整齐;

  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马桶、洗手盆无污

  渍、无异味。家禽家畜圈养,庭院地面无粪土、垃圾、污水,宠物饲养

  有专门区域,无异味、不扰民。居室、庭院设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

  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5.主人翁意识强,自觉维护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打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实行门前“三包”,主动清理房前屋后(或楼道)卫生,及时清除房前屋后杂草、积雪、积冰。不在公共区域堆放柴草等杂物,不乱搭乱建,不乱占乱挖,不乱停车辆;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写乱画,不践踏花坛草坪;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设施。

  6.户外广告、横幅、电线达到整齐划一、整洁美观的效果;沿街单位、居民无店外经营、乱堆乱放;屋顶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7.随时清理大田、大棚区域的漂浮物、生产生活和建筑垃圾,及时修复因灾损坏的大棚,对确实不能恢复使用的大棚,及时清理附属设施,进

  行土地平整。

  8.对生产道路尽量进行平整硬化,有条件的村对大棚耳房进行统一整理,做到道路两侧大棚外观干净整洁。

  9.村庄供气要统一组织,有序推进。

  1.对村庄内部、出村路以及县乡村主干道进行绿化补植,规格、品种一

  提升

  致;对原有的大树、古树、名树保护好。

  村庄2.栽植树木以乔木和乡土树种为主,大街两侧栽植行道树,乔木胸径达5绿化到8—10公分,株距8—10米,花灌木胸径3—5公分,株距5—6米,

  特殊路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当配置部分观赏性强、季相变化丰富的

  乔灌木;绿篱、模纹植物应选择枝繁叶茂、耐修剪的树种;地被植物采

  用多年宿根植物。

  3.园林植物生长情况良好,无缺株、断垄现象,地被覆盖良好,缺苗补植与周围原品种、规格一致;绿地内无杂草、垃圾、树木上无悬挂物,绿化背景井然有序;病虫害防控及时合理,无明显病虫害危害现象;防

  虫胶带、越冬防虫、防冻涂白整齐划一,过期防虫胶带及时清理;苗木修剪整形做到按生理习性合理修剪,做到美观周正,无死树、死枝、病残枝、徒长枝、过密枝、过度下垂枝,主干无萌蘖枝,植物造型线条流畅、造型自然美观大方;绿地及时灌溉施肥、排涝及时,园林植物无干旱现象;冬季对新栽乔灌木及临界低温树种有配套保暖措施,防护要统

  一标准。

  4.村级公园绿地内建筑小品、廊架、园路、果皮箱、座椅坐凳、园灯等各类绿化设施管护到位、卫生整洁、无缺损;绿地内垃圾日产日清,果

  皮箱无垃圾外溢现象,修剪残枝残叶当天清理出绿地。

  5.绿化管护有专人负责,确保看护、维护及时到位,无人为肆意践踏、故意毁树、折枝、折花、采果等毁绿及占绿现象。

  1.大棚秸蔓暂存点具体标准:根据实际需要,以满足周边菜农一周内投提升放大棚秸蔓所需来确定大棚秸蔓暂存点的密度和面积;暂存点内车辆通农业行部分和进出道路达到3米左右,用20公分灰土压实,进出道路灰土压6环境实后再铺洒石子;围挡不低于两米,1米以下必须为37公分实体墙,以

  水泥抹面,不得用泡沫砖;设置在乡级及以上道路附近相对隐蔽处,但不能影响清运车辆正常作业、通行;设置“大棚秸蔓暂存点”标识牌,标明镇村负责人、清运责任人、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内容;镇村要明确专人管理,落实管理制度并上墙,确保暂存点内外无积水、无生活、

  建筑等垃圾、无安全隐患,达到环保标准,做到管理有序、环境优美。

  2.认真落实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土地污染防治法》,建立农药废弃物收集中心,加强农药废弃物的收集处理。

  3.建立完善农膜生产、利用、回收管理制度,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和可降解地膜,解决白色污染。

  4.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广大田、大棚秸秆还田,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和集中处理率。

  5.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有机肥增施替代工程,提高农田环境水平。研发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等新型产

  品和先进施药器材。

  6.实施严格执行化肥质量标准,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意识和技能,全面实施耕地质量检测,实现小麦、玉米、蔬菜、果树等各种作物全覆盖,扩大配方肥应用面积,提高配方施肥的精准性,

  提高化肥利用率。

  7.实施集成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绿色高效技术和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将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列为肥料使用与农产品质

  量安全行业关键技术培训重点内容。

  提升7道路

  硬化1.乡级道路、出村道路、连村道路、穿村道路省级标准:①沥青路面:

  路面厚度必须达到5cm及以上,下连接层需设置碎石类半刚性基层;②水泥路面:路面厚度必须达到20cm及以上,下连接层需设置稳定土基层。③新建路面宽度必须达到6m及以上;改建路面宽度由4m(含)以下提升到6m(含)以上,已经达到4m以上的道路改建时路面宽度必须拓宽

  2m。

  2.乡级道路、出村道路、连村道路、穿村道路市级标准:①沥青路面:路面厚度必须达到4cm及以上,下连接层需设置碎石类半刚性基层;②水泥路面:路面厚度必须达到18cm及以上,下连接层需设置稳定土基层。③新建路面宽度必须达到6m及以上,改建路面宽度维持原路面宽度

  且必须达到5m(含)以上。

  3.新建道路做好安防、排水设施建设,按照“三同时”要求,要和公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按照属地原则,对破损的县、乡道路进行修复,保证路面平整,无坑槽失养现象,路肩与路面分界顺直、醒目。对县、乡、出村路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保证路面清洁,不见积土、杂物;边

  坡及排水设施内无垃圾等堆积物,无种植农作物现象。

  5.对县、乡、出村路道路路肩、路沟进行平整,路肩宽度不低于0.5米,保持路肩整洁、边缘整齐、平整坚实、横坡度顺适。

  提升1.中心城区及各镇街、经济开发区驻地范围内的村庄为驻地村,驻地村8村庄的建设要求应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镇区总体规划,不需要编制村庄规

  规划划,驻地村以外的其他村庄应进行分类规划,编制村庄规划、村庄提升

  规划或社区规划,确保每一个村庄都纳入农村社区规划或单独进行编制,按照推进计划做到应编尽编。

  2.继续提高规划质量,已经编制过的农村社区、村庄规划,抓紧进行成果梳理和完善,达到规范要求后及时报批。

  3.对于新编制的农村社区和村庄规划,要提高编制标准,进一步细化的内容,除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内容外,更加注重村庄风

  貌、乡村建筑和文化传承等的管控要求。

  4.规划要充分体现村民意愿,切实提高可操作性。

  5.2020年底,达到村庄规划全覆盖(不含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

  

  

篇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2022年度XX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度xx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切实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2022年度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对象为全镇所有行政村,重点考核列入2022年度创建规划的x个示范引领村、x个特色发展村、x个集聚提升村。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由环境整洁、整体提升、特色发展、日常巡查等部分组成,采取100分制进行考核计分。具体内容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表》。三、考核方式通过日常巡查督查、月考核通报与年终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评活动。1.采取日常巡查的方式对所有行政村整治状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书面通报,对巡查问题整改不力的村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2.月考核通报。每个月对所有行政村整治工作的整体进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镇排名并通报。3.年度考核验收。各行政村完成整治工作目标后,先进行自查、自评、自验,自验合格后,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镇农业农村工作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其中环境整洁村得分应超过60分,集聚提升村得分应超过75分,特色发展村得分应超过80分,示范引领村得分应超过85分。四、奖励措施对年度考评结果符合创建标准的村,镇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拨付至村。具体奖补标准为:示范引领村20万元/村、特色发展村15万元/村、集聚提升村10万元/村。除重点考核的10个村外,其他行政村达到相应创建标准的,按照相同标准进行奖补。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表序号考核项目分值目标内容目标要求得分1环境整洁40村内环境干净优美(10分)村内建筑物处立面整洁、房屋无破损、无乱堆乱画或小广告;庭院无脏乱差情况;路面无占道堆放物、无严重破

  损或明显积水。生活垃圾全面清理(10分)房前屋后和村道街巷无柴草杂物、无积存垃圾;村内主次干道均配备垃圾桶(池)、垃圾清理及时无漫溢、垃圾桶(池)无严重破损;庄台无集中露天堆放垃圾、巷道无随意丢弃垃圾、占道无杂物。厕所粪污全面治理(10分)村内露天粪坑全部消除;公共厕所配置合理;粪液经过无害化处理接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或经过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村内塘沟干净整洁(5分)河道清淤疏浚,河坡整治无破旧棚坯、无乱堆乱放、无破瓦碎砖;规范排放污水,村内无臭水沟、污水塘;河道旁无散落垃圾、沟塘内无漂浮物。农业生产废弃物全部清理(5分)村内无丢弃病死畜禽尸体、无农业投入品包装物、无废旧农膜;村内村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面治理。?序号考核分值目标内容目标要求得分项目2整体提升45村庄道路、村庄绿化明显提升(10分)村内通组道路实现提档升级,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合理使用路面材料:村口及沿路、沿河全面绿化,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土地规范整齐种植乡土植物和果蔬作物;完善村庄照明基础设施。村庄环境整治效果整体提升(20分)结合全村地形地貌、沟塘水系、绿化亮化美化等合理布局,有计划进行整治。村口、村中、村尾环境整治互相融合,全村整治整体推进。桥梁、道路、广场等建筑设施的修建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体现本村特色。体现本村的风俗民情、历史沿革、名人文化、祖训家规等乡村特色文化。整治中注重提倡节约,合理使用本地天然材料、原废旧建筑物原料。健全长效管护机制(10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档案;将长效管护机制落到实处。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5分)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3特色发展5社会经济发展有特色村级社会经济发展有特色,群众安居乐业、和谐稳定。4日常巡查10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及时并按工作序时进度开展整治日常巡查中无突出问题,

  发现问题整改及时;按工作序时进度开展整治;村庄长效管护制度执行严格,保洁力度持续加强,卫生环境保持良好。

  

  

篇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0.13•【字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的决议

  (2018年10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批准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由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2018年8月24日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

  村,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市中心城区、各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及各开发区(园区)建成区以外的农村牧区。

  第三条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示范引领、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市、旗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市、旗区人民政府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市、旗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生态环境、农牧业、林业、水务、自然资源、商务、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等业务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治理工作。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督促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治理工作。

  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村民、居民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区域内的机关、团体和企业等单位应当在责任范围内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治理工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的财政投入,将奖励补助

  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嘎查村民委员会和村民自筹、受益主体付费、社会资金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人居环境治理活动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爱护人居环境的良好风尚。

  新闻媒体应当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进行公益宣传、舆论监督。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把人居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并有权对损害村容镇貌和污染环境卫生等行为进行劝导或者举报。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筹指导全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旗区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编制规划、制定计划应当与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镇、开发区(园区)、旅游区、工矿企业、公路铁路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相统筹,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十条旗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包括:

  (一)生活饮用水、燃气、供热、排水设施;(二)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三)道路、绿地、园林绿化设施;(四)秸秆、农膜、粪污、屠宰废弃物、病死畜禽处理设施;(五)其他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

  第十一条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根据需要可以跨区域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降低治理成本。

  第十三条旗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农村牧区使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提高农村牧区清洁能源普及率。

  第十四条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的所有权人应当维护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所有权人可以自行管理或者委托有管理能力的其他机构和自然人管理。

  第十五条旗区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运行、管护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实行执法责任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绩效考核体系,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第十七条嘎查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召集村(居)民会议,制定人居环境治理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下列事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内容:

  (一)保洁费的筹集和使用、保洁员的雇用和管理;(二)村(居)民清扫打理自家庭院、房前屋后卫生的行为规范;(三)生产、生活废弃物的处理规范;(四)维护农村牧区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规范;(五)爱护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设施的行为规范;(六)治理和保护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中的优秀典型的奖励措施。

  第三章垃圾治理

  第十八条旗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科学确定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转运、处置及监督管理模式,村镇垃圾应当实施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距离城镇垃圾处理厂较近的村镇,应当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与城市生活垃圾一体处理;距离城镇垃圾处理厂较远、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镇,可采取户分类、嘎查村收集、苏木乡镇转运、旗区区域处理的模式;地处偏远、人口分散的嘎查村,可采取户分类、嘎查村收集、嘎查村转运的分散治理模式。

  第十九条农村牧区垃圾清扫、投放实行责任人制度,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村(居)民的宅基地、承包地和住处,村(居)民为责任人;(二)嘎查村(社区)范围内的道路、沟塘等公共区域,嘎查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三)集镇、农贸市场,管理者为责任人;(四)旅游、餐饮、娱乐等经营场所,经营者为责任人;(五)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管理者为责任人;(六)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该单位为责任人;(七)公路、铁路、机场、车站,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八)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

  第二十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公布农村牧区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指导意见。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公布本辖区内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具体办法。

  第二十一条农村牧区生活垃圾的运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定期清运;(二)对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分装运输;(三)采取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丢弃、扬撒、遗漏垃圾以及滴漏污水;(四)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房(点)

  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建筑垃圾、医疗卫生垃圾、危险废弃物及放射性污染物等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分类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站、收集容器和垃圾消纳处置场。

  第二十三条旗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废旧物资或者再生资源集中回收点,实行集中封闭管理。

  第二十四条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排查、整治农村牧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影响垃圾治理的下列行为:(一)在非指定地点堆放、弃置、倾倒垃圾;(二)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向指定场所以外

  的农村牧区转移、倾倒、填埋或者跨行政区域倾倒、填埋;(三)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

  施、场所或者改变其用途;(四)其他影响垃圾治理的行为。第四章生活污水治理

  第二十六条旗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农村牧区的人口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科学确定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模式,鼓励支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处理生活污水,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

  距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较近的村镇,应当将生活污水排入其管网集中处理;人口比较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镇,应当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地形条件复杂、人口较少或者不具备管网建设条件的嘎查村,可以采用以户或

  者联户为单位建设小型设施、拉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化粪池等多种形式处理。

  第二十七条旗区人民政府应当科学确定农村牧区厕所建设改造标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根据人口规模,按照技术规范合理建设公共厕所,推广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在污水管网设施不完善的区域,应当以户或者联户为单位建设化粪池和卫生厕所设施。农村牧区厕所化粪池的设置应当便于清理和运输。

  第二十八条农村牧区污水实行集中处理的,应当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

  第二十九条旗区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和实施村镇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划定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质监测和卫生防护规范管理;开展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排污口、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排查和清理,消除污染隐患。

  第三十条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牧区集中式供水工程,促进城市供水系统向农村牧区延伸,在有条件的农村牧区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牧区饮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保证建成后的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影响生活污水治理的下列行为:(一)向河道、湖泊、水库、沟渠等直接排放粪便、污水以及丢弃畜禽尸体,

  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二)向公共场所、村庄街道倾倒生活污水;

  (三)损毁污水管网或者处理设施,向其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

  (四)其他影响生活污水治理的行为。第五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第三十二条旗区以上人民政府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村牧区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推广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进科学施肥技术、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方式,推动可降解农膜和标准农膜使用以及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实现农牧业绿色发展。

  第三十三条鼓励支持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培育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运用市场化模式处理秸秆。鼓励秸秆打捆或者青贮(黄贮)进入养殖场、养殖户。弃用秸秆应当就地还田。

  第三十四条鼓励集中建设堆肥场,有效处理农村牧区养殖粪污、过剩秸秆、蔬果菜叶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堆肥物,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第三十五条旗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组织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影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下列行为:(一)乱堆乱放和露天焚烧秸秆;(二)随意堆放畜禽粪便;(三)随意丢弃农药包装物、化肥包装袋、农膜等生产废弃物;

  (四)随意丢弃、掩埋、焚烧病死畜禽;(五)其他影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行为。

  第六章村容镇貌管理

  第三十七条旗区人民政府指导村容镇貌管理相关工作,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村容镇貌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村容镇貌建设应当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保护传统村落、古建筑、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文物。

  第三十九条村容镇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苏木乡镇、嘎查村临街、迎路建筑应当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建筑立

  面应当相对统一,保持干净整洁,破损墙体及时维修;(二)加强集贸市场管理,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环境清洁;(三)施工现场应当封闭管理,安全围挡应当坚固美观;(四)新建镇区道路和村内道路时,应当保证雨水排放,同步建设各类管网和

  路灯等设施,或者预留空间。

  第四十条旗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在村庄内部和周边、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开展植树绿化活动,保护和美化自然景观与田园景观。

  第四十一条旗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统一划定公路两侧汽车修理、餐饮住宿等场所的车辆停放区域,保障道路畅通、环境整洁。

  第四十二条户外广告设施、招牌、标牌的设置以及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户外广告、招牌、标牌外观应当图案清晰、完整美观、安全牢固;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加固或者拆除;残缺破损的,及时修复。

  第四十三条畜禽养殖设施应当保证整洁、卫生。有条件的村镇棚圈应当与生活区分设,不得临街临路搭建缺少有效遮挡的棚圈。

  第四十四条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活动,消灭病媒生物孳生条件。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影响村容镇貌的下列行为:(一)随便便溺、乱扔杂物;(二)随处张贴和喷涂小广告;(三)在公共场所、乡村道路打场晒粮;(四)乱停乱放车辆;(五)违规搭建生产生活用房和畜禽养殖棚圈;(六)侵占、损毁公共绿地、广场、道路及其配套设施;(七)其他影响村容镇貌的行为。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已经做

  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非指定地点堆放、弃置、倾倒垃圾的,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反行为人承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单位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个人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将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向指定场所以外的农村牧区转移、倾倒、填埋或者跨行政区域倾倒、填埋的,由生态环境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场所或者改变其用途的,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恢复原状,对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并处1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向公共场所、村庄街道倾倒生活污水的,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损毁污水管网或处理设施,向其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的,由旗区以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一)乱堆乱放秸秆;(二)随意堆放畜禽粪便;(三)随意丢弃农药包装物、化肥包装袋、农膜等生产废弃物。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一)随便便溺、乱扔杂物;(二)随处张贴和喷涂小广告;(三)在公共场所打场晒粮;(四)侵占、损毁公共绿地、广场、道路及其配套设施。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违规搭建生产生活用房和畜禽养殖棚圈的,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市、旗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篇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一总体思路把村庄日常管护保洁行动作为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性先导性工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难题美化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二目标任务以美化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主题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共同治理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健康绿色环保文明的生活习惯在日常生活中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草垛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有序

  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保洁人员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农组《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更加合理、科学地对人居环境进行长效保洁,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思路把村庄日常管护保洁行动作为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难题,美化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目标任务以“美化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主题,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共同治理,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健康、绿色、环保、文明的生活习惯,在日常生活中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草垛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有序。三、考核要求(一)明确各主体责任。各村(居)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包保村干部为具体负责人,管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第一次被街道查出问题的,给予村居负责人、包保村干部、管护人员提出通报批评,并对

  管护人员处以50元罚款;第二次被街道查出问题的,责成村(居)负责人到街道工作会议上作检讨、包保村干部在村委上作会议检讨,并责成管护人员在例会上作检讨,并处以100元罚款;第三次被街道查出问题的,责成驻村干部和村(居)负责人在街道工作会议上作检讨、包保村干部在村委上作会议检讨,并取消该村(居)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对管护人员进行辞退处理。

  (二)对保洁人员考核:1.管理规定:统一着装,上班期间未着工作服每次每人扣10元;着装混乱、服装不整洁的发现一次扣10元。2.清扫保洁质量:未按规定完成普扫,路面有杂草、有垃圾、有人畜粪便、有少量碎砖瓦泥土、废弃的各种塑料袋(盒)等,发现一处扣20元;绿化带有杂草、有塑料袋、路沿石不净、树池不净、落水井口不净、沟眼不净、排水沟不净、路边标志标牌及树木歪斜的,发现一处扣20元;发现一处生活垃圾扣20元;路面、墙面、宣传栏、路灯杆等建筑物上张贴的小广告,发现一处扣20元。3.操作规范:保洁员不按规定处理垃圾污物、私自乱倒垃圾的,每次扣20元;焚烧树叶、杂草、垃圾的,把垃圾扫入下水道、排水沟的,发现一次扣50元。

  (三)对垃圾清运人员考核:1.垃圾收运:垃圾桶(箱)摆放不整齐,箱体破损,不整洁,每发现一处扣20元;垃圾桶(箱)垃圾外溢,每发现一处扣50元;2.车辆运输操作规范:因作业方式不妥或因其他问题与保洁员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扣50元;因违章行车

  造成事故,每次扣200元;车体不整洁、封闭不严、运输途中发生垃圾抛洒,每次扣50元。

  (四)强化督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责任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年度目标考核,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实行全程跟踪,对各村(居)保洁人员开展人居环境管护保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居)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管护保洁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村(居)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罚款。

  

  

篇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为紧跟工作动态,持续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效果,科学评价各村及华侨银行公司绩效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及《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合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监督考核方案。

  一、监督对象镇内16个行政村(不含)和公司二、成立督查工作组和督查区域,主要职责第一监督工作组组长:成员:检查区域:第二检查组组长:检查区域:第三检查组组长:检查区域:职责:监督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公司在农村垃圾治理方面的表现,考核月度考评得分,将问题反馈给相关村及华侨银行公司高管进行整改,监督整改落实,建立账簿。三.责任范围划分1.行政村责任:负责(1)引导农民落实“门前三包”(即卫生、秩序、绿化);Rectify农村的“八乱”(即乱扔垃圾、广告、摊位、杂物、车辆、污水、私搭乱建和建筑工地);(3)控制村内生活污水;(4)清理村内杂草;教育引导农民圈养鸡鸭牛羊等畜禽,生活垃圾投放固定场所;(6)规范建筑垃圾倾倒点;拆除村内旱厕;(8)推进全村户厕改造;农村公厕的卫生管理。2.银翘公司职责:负责(1)道路清扫;Cleaning的集镇、农贸市场(非经营性)和村公共区域;(3)清洁水面(村内水面);(4)清理垃圾桶和深埋桶;交通护栏清洗;(6)街道道路除尘污泥处理;一次银屑病的清洁和管理;特殊天气清洁等工作。四.检查方法和时间第二季度,每组根据巡查区域每月不定期、不确定的路线,对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村庄长效管护等五项任务至少开展一次或多次巡

  1

  查,每个行政村随机抽查两个以上自然村。之后,在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三组轮流交叉监督该地区。

  X、xx镇委将及时组织几次人居改善流动现场会进行评比。动词(verb的缩写)评分方法年度总得分(100分)=月平均督导得分(60分)平均流动现场考核得分(40分)加(减)上级督导分。1.农村人居环境月度检查(100分),垃圾治理(20分)、污水治理(20分)、厕所革命(20分)、村容村貌(25分)、村庄长效管护(15分)(详见附件1)得分,由三个工作组打分后报镇农业农村办。2、流动现场评比(100分),由评比人员进行定性排名,第一名90分,第二名89分,以此类推。3、上级检查得分,凡省、市、县检查、暗访中每通报批评1次,在年度考评总分中分别扣8、5、2分,年度县级以上通报批评2次以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票否决”;获得省、市政府表扬的,在年度考评总分中分别给予8分、5分、2分。不及物动词结果的应用1.行政村:年底对各村评价得分进行排名,排名前六的村分别给予8000元、7000元、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的个人奖励,最后三个村分别罚款5000元、4000元、3000元,资金在当年村长期管护资金中解决。2.银翘公司():月度检查得分和问题整改情况是向x汇报的重要依据3.各检查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实际,掌握真相,做出客观评价。检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总结情况,及时通报。4.各村和华侨银行公司()应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于未被检查的村庄,要参照开展自检,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

  

  

篇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及其有关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指以村容村貌治理、厕所建设与改造、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为主要内容,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规划、建设、治理、管护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示范引领、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原则。

  第四条建立市级统筹、县级抓落实、乡街道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指导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重大事项。

  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相关工作。

  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村民会议可以组织制定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的村规民约。

  第五条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住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水利、文广旅、扶贫、卫生健康、教育、城市管理、公安、

  科技、妇联等部门和团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财政投入,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政府投入、受益主体付费、社会资金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七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可以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市、县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活动的意识。

  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应当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进行宣传和舆论监督。

  教育机构应当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开展

  农村人居环境保护的相关教育。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农村人居环境的义务。对损害、破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劝导、举报或者投诉。

  第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对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鼓励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第二章规划建设与管理

  第十二条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各类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下列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包括:

  供水、供电、排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

  道路、绿地、绿化等设施;

  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农业投入品包装等废弃物处理设施;

  其他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有关的基础设施。

  第十四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十五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根据需要可以跨区域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基础设施的所有权人可以对基础设施进行自行管理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管理,保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护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将下列事项纳入村规民约:

  临街单位、个体商户和住户门前三包;的行为规范;

  村民清扫打理自家庭院、房前屋后和畜禽圈舍的行为规范;

  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的处理和综合利用的行为规范;

  遵守生活污水治理的行为规范;

  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护古树名木的行为规范;

  爱护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的行为规范;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奖励措施;

  其他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有关需要纳入的事项。

  第十八条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监督举报机制,采取设立举报信箱、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及时受理并依法查处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市、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林业和草原、水利、卫生健康等部门和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县人民政府应当明确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机构,建立管理队伍,履行相关职责。

  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可以聘任农村人居环境义务监督员,发挥日常引导和监督作用。

  第三章村容村貌治理

  第二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主干道路应当配套建设排水、排污沟渠,并做好道路两侧的路肩美化工作。

  县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道路的养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环屯林、护路林建设,绿化美化村旁、宅旁、路旁及其他可以植树种花的区域。

  第二十二条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乡村公共区域、闲置宅基地等清洁治理和公益卫生活动,保持乡村清

  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牌的设置及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户外广告、牌匾、标牌外观应当图案清晰、完整美观、安全牢固;存在安全隐患的,产权人或管理人应当及时加固或者拆除;残缺破损的,应当及时修复。

  第二十四条畜禽养殖圈舍应当保持清洁卫生,有条件的乡、村可以依法规划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实现人畜分离。

  第二十五条市、县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改善卫生环境,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孽生条件。

  

篇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年信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年河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办法豫农领发??号和豫农办文??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根据信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五年行动计划年信农领文??号年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方案信农领文??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年信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年河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办法》(豫农领发〔〕号)和豫农办文〔〕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根据《信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五年行动计划(年)》(信农领文〔〕号)、《年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方案》(信农领文〔〕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光山县、新县、淮滨县、息县、商城县、潢川县。二、考核内容各县(区)贯彻落实《信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五年行动计划(年)》、《年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方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管理和达标村、示范村创建管理等情况。三、考核方式(一)民意调查。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各县(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二)信息系统考评。通过《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考评各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情况。从《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

  1/10

  息系统》中,随机抽查每个县(区)个乡镇,每个乡镇个行政村,进行考评。所查行政村的平均分计入各县(区)得分。

  (三)实地检查。现场检查各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开展情况。

  .日常检查。对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发现问题被通报批评的,作为减分因素。

  .年终检查。每半年对各县(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两次检查的平均值作为该县(区)的年终检查结果。从每个县(区)提供的好、中、差三个类别乡(镇)中分别抽取一个乡镇,从每个乡(镇)随机抽查个行政村。

  四、计分办法根据民意调查、信息系统考评、实地检查和加减分情况,对各县(区)进行年度综合评价。(一)基础分分。

  .民意调查分。由第三方随机抽取一定样本,对群众进行访问、打分。(内容见附件)

  .信息系统考评分。(内容见附件).年终检查分。其中县(区)考核占分,行政村考核占分。年终检查行政村的平均分数计入所在县(区)的得分。(内容见附件)(二)加减分项。县(区)被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办公室等发文通报批评一次扣分,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问题

  2/10

  一次扣分;所检查村的信息没有录入到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系统的扣分。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分。

  根据《年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方案》(信农领文〔〕号)要求,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登载经验或省推进办转发要情一次加分;召开一次市级以上现场观摩会加分;被市级主流媒体登载经验或市委农办转发要情一次加分;年内创新点每多增一个加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分。

  以上各项相加之和为各县(区)得分,以此排序。五、结果运用将各县(区)最终得分排序情况,在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公布,并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对先进县(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附件:年信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民意调查问卷年信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考核标准(信息系统考评)年信阳市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考核标准(年终检查)附件

  年信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3/10

  工作民意调查问卷

  1.您所居住的村出行是否方便,道路是否畅通?2.您对本村的饮用水安全放心吗?3.您所在村有专门保洁人员吗?4.您所在村是否有垃圾积存?5.您对当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满意吗?6.您所在村是否有向街道、田间直接排放污水现象?7.您所在村是否有公共卫生厕所?8.您所在村公路沿线是否干净整洁?9.您对所居住的村绿化满意吗?.您所在村出入口、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夜晚是否有照明?.您所在村是否有文化广场?.您对当地农村文化生活是否满意?.您对所在村居住环境的评价?.与前几年相比,您所在村居住环境是否有所改善?.您所在的村是否有条件建设美丽乡村?建了没有?您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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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年信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考核标准(信息系统考评)

  项目

  指标

  标准

  方法

  评分

  ①城镇自来水厂集中供水;

  供水情况(分)

  ②村庄设有集中供水设施;

  查验各地《全国

  填①、②、③之一且有照片印证的,得分;

  ③村镇自来水厂集中供水和村庄集中供水设施

  农村人居环境

  填①、②、③之一但无照片印证和填④的,得分。

  都有;

  信息系统》数据

  ④无集中供水,各家各户自己解决饮水。

  ①转运至城镇处理;

  ②村内小型焚烧炉处理;

  填①,且有照片印证的,得分;

  垃圾收集处理情③村内卫生填埋(有防渗);

  况(分)

  ④村内简易填埋(无防渗);

  填②、③之一,且有照片印证的,得分;填①、②、③之一但无照片印证和填④、⑤、⑥

  同上

  ⑤村内露天堆放;

  的,得分。

  ⑥无集中收集,各家各户自行解决。

  污水处理情况(分)

  ①排入城镇污水管网;②村庄设有集中处理设施;③分户建设处理设施;④无处理设施。

  填①,且有照片印证的,得分;填②、③之一,且有照片印证的,得分;填①、②、③之一但无照片印证和填④的,得分。

  同上

  通路村已硬化的

  个

  自然村个数(分)

  行政村所辖自然村全部实现通村道路硬化的,得分;有个及其以上未实现的,得分。

  同上

  村内道路已硬化

  个

  的自然村个数

  行政村所辖自然村道路全部硬化的,得分;有个及其以上自然村通村道路未硬化的,得分。

  同上

  5/10

  (分)

  项目

  指标

  ①所有自然村都有;

  村排水设施情况②部分自然村有;

  (分)

  ③没有排水设施。

  通宽带自然村数个

  (分)

  标准

  填①的,得分;填②的,得分;填③的,得分;

  行政村所辖自然村全部通宽带的,得分;行政村所辖有个及以下自然村未通宽带的,得分;个以上的,得分.

  使用卫生厕所的户

  占行政村以上住户的,得分;—的,得分;以下的,得分。

  户

  数(分)

  (无照片的户,按没有改造算。)

  ①绿树成荫;

  村树木种植情况②树木随处可见;

  (分)

  ③树木零星散布;

  ④较少见到树木。

  有无文化、体育等公①有;

  共活动场所(分)②无。

  填①的,得分;填②的,得分;填③、④的,得分;

  填①,且有照片印证的,得分;填①但无照片印证和填②的,得分。

  路灯情况(分)

  ①所有自然村都有路灯;②部分自然村有路灯;③没有路灯。

  填①的,得分;填②的,得分;填③的,得分;

  乱堆乱放情况(分)①无;②较少;③较多;④严重。填①的,得分;填②的,得分;填③、④的,得分;

  6/10

  方法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同上

  评分

  编制村庄规划(分)①是;②否。

  填①的,得分;填②的,得分;

  备注:信息系统检查结果,还要实地抽查一定比例,如发现录入信息虚假的,单项不得分,还要扣去相应分值。

  附件

  年信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考核标准(年终检查)

  项目

  指标

  标准

  方法

  没有建立长效保洁机制的,扣分;长效保洁机

  制度建设和

  长效保洁机制运行情况、制运行不畅的,扣分。垃圾清扫、收集、转运、

  县(区

  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分)处理设施设备等不配套的,缺一个环节的扣分、

  )

  (分)

  指标

  缺两个环节以上的扣分。

  (

  分

  )督导考核有督导检查方案,有督导没有督导方案的,扣分;每年少于次督查的,

  (分)检查,有结果运用(分)扣分;未将结果运用到考核体系的,扣分。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同上评分

  7/10

  工作成效创建达标村、示范村情况创建达标村、示范村有一项没完成年度任务的,

  (分)(分)

  扣分;两项都不达标的,扣分。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项目

  指标

  标准

  方法

  1.行政村有垃圾保洁员。(分)

  .无保洁人员的,扣分;保洁人员数量低于行政村总人

  .行政村有足够的垃圾收集池(房);主次口‰,扣分。

  干道配有足够的垃圾桶(箱);有垃圾清.垃圾收集池(房)、垃圾桶(箱)不能满足需要的,扣

  运车、清扫工具。(分)

  分;无垃圾清运车、清扫工具的,扣分。

  行

  .村庄街道两侧有畅通的雨污水管道或沟.无雨污水排放管道或沟渠的,扣分。每个行政村随机

  政村

  渠;推进旱厕改造;家畜家禽实行圈养。抽查户,有一户未进行卫生的厕所改造的,扣分。村

  考

  (分)

  内有畜禽未圈养的,扣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实地查看

  核指标

  环境净化(分)

  .村庄建有公共卫生厕所。(分)

  .村庄没有公共卫生厕所的,扣分。

  现场询问

  .村内建筑整洁,无残墙断壁、无乱涂乱.有残墙断壁、乱涂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的,扣查阅资料

  (

  分

  画、无乱拉乱挂、无乱搭乱建;主要道分;有乱停乱放、店外经营、邻路市场的,扣分。

  )

  路无乱停乱放、店外经营、邻路市场。.未在乡镇中转的,扣分;未在县处理的,扣分(有其

  (分)

  他无害化处理的,不扣分)。

  .垃圾转运至乡镇中转,县处理。(分).村庄有垃圾乱堆、污水横流、杂物乱放的,一处扣分;

  .乡村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标准。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及河流沿线视野内有

  (分)

  垃圾的,一处扣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评分

  8/10

  畅通工程(分)

  项目

  .主次干道不畅通的,扣分;有条及以上通组道路未硬

  .村内主次干道畅通、通组道路硬化。(分)化的,分。

  .村内通宽带。(分)

  .行政村未通宽带的,扣分。

  .农村居民安全饮水达标。(分)

  .随机抽查户,有户饮水未达标的,扣分;户以上未达

  标的,扣分。

  实地查看

  指标

  标准

  方法

  评分

  .农村公路两旁未绿化的,扣分。

  .农村公路两旁绿化。(分)

  .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处未绿化的,扣分;

  行政

  .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绿化。

  乡村绿化

  处以上未绿化的,扣分。

  村

  (分)

  实地查看

  考核指

  (分)

  .庭院基本实现绿化。(分)

  .随机抽查户,户庭院未绿化的,扣分;户庭院未绿化

  标

  的,扣分。

  (

  .建设田间林网。(分)

  分

  )

  .未建设田间林网的,扣分。

  村庄亮化(分)

  村庄出入口、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等重主要道路(山区村庄出入口)没有照明设施的,扣分;

  实地查看

  点部位夜晚有照明。(分)

  公共活动场所等重点部位没有照明设施的,扣分。

  9/10

  农村文化(分)

  .村内有健身文化广场,具备图书、医疗、

  .没有健身文化广场的,扣分;没有图书室、体育健身

  体育、文化、法制等服务功能。(分)

  器材、监视探头、便民服务中心的,扣分。

  .村内公共场所、主要道路两侧的外墙美

  实地查看

  .公共场所、主要道路两侧外墙没有美化的,扣分;没

  化,建设文化墙。(分)

  查阅资料

  有建文化墙的,扣分。

  .开展评选星级文明户、新乡贤、好媳妇

  .未评选星级文明户、新乡贤、好媳妇好公婆的,扣分。

  好公婆等文明乡镇创建活动。(分)

  .年度内没有新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的,扣分。

  .年度内新项目未开工建设的,扣分;老项目基础设施.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情况。(分)不健全的,扣分;公共服务不完善的,扣分;没有产

  业支撑的,扣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美丽乡村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完成情况。(分).没有省级以上生态村镇、美丽宜居村镇等创建的,扣

  范村(分).省级以上生态村镇、美丽宜居村镇等创分;获个以下称号的,扣分;获个称号的(含个),扣

  建情况。(分)

  分;获个以上称号的,不扣分。(同一村镇称号不累计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计算)

  10/10

  

  

篇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二考核对象考核评价全镇三考核内容根据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所确定的重点任务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改厕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空心房治理和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等六项工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考核管理制度

  一、考核机构(一)主管部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镇整治攻

  坚办”)负责对各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核、评比。将镇生态办的考核职能及对各村(社区)考核内容与镇整治攻坚办进行整合。

  (二)考核人员镇整治攻坚办统筹安排,主要由办公室督导部组织实施,人员由督导部组织抽调。二、考核对象考核评价全镇三、考核内容根据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所确定的重点任务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改厕、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空心房治理和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等六项工作。四、考核方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村(社区)的考评按照“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考核调度、半年一讲评奖惩、年度总考评”的方式进行。采取明检的方式考核计分。明检,即每季度末进行一次明检,根据考评标准现场评分。督查,即对各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和公众举报问题进行一月一督查,督查不列入考核计分。

  (一)季度考评办法由镇整治攻坚办督导部牵头,组织考评人员对村(社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进度、保障措施、工作效果和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分别进行明查。每季末对村(社区)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对每个村(社区)每次明检分别抽查2个村民小组,并对抽查村每季进行打分排名,评选“三佳村”和“三差村”。每季考评结果以工作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二)年度考评办法年度考核成绩由季度考核成绩加权综合计分,其中村(社区)年度考核纳入镇对各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总分为12分,超过12分的按12分计。五、奖罚机制(一)季度1.按村(社区)排出名次。2.每季度评选“三佳村”和“三差村”。在上、下半年中连续两个季度综合考评为“三佳村”和“三差村”实行奖罚,前三名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每次各扣2分、1分、0.5分。在上、下半年中连续两个季度被评为“三差村”的村支部书记在半年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二)年度在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季度考核中,被评为“十佳村”或“十差村”的村(社区),对相关村(社区)在年度考核相应加减1分;

  年度被评为市、县先进村或县最差村的村(社区),对相关村(社区)在年度考核相应加减1分。

  六、成果运用(一)简报报送。镇整治攻坚办通过工作简报形式及时将考核情况报送镇党委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同时将考核情况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反馈给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二)领导约谈。对被评为季度县“十差村”和镇“三差村”的村支部书记,由整治攻坚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镇整治攻坚办主任对其进行约谈;连续两次被评为县“十差村”和镇“三差村”的村支部书记,由镇整治攻坚指挥部指挥长或第一副指挥长对其进行约谈。(三)追责问责。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果纳入镇绩效考核内容。对年度被评为全县“最差村”的,按县里要求追责。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在省市县检查考核中,对镇党委、政府造成重大影响的村(社区),将在镇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评估中直接定为不合格。七、附则(一)本办法自2020年6月份起实施。(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镇整治攻坚办负责解释。

  附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村(社区)考核细则

  项目

  要求

  分值

  扣分标准

  ①主要街道通畅平整,

  铺设沥青或混凝土路硬化(13分)面;②次要街道铺设砖

  块或硬化;③排水设施配

  13

  每发现一处不达标扣0.5分。

  套齐全。

  ①每户民居前设有可回

  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

  ②街道所在村(社区)设有专业保洁队伍,配备垃圾清扫车和流动收

  13

  每发现一项不达标扣0.5分。

  集镇整治

  (100分)

  净化(45分)

  集点;③镇配置清运车、

  洒水车和垃圾中转站。

  进行常态保洁,确保各单位院落、市场以及国省县乡道两旁、街道、河流、池塘等区域无暴露垃圾。

  15

  陆地每发现一处暴露垃圾扣0.5分,其中大体积陈旧垃圾扣1分;水域每发现一处暴露垃圾扣分加倍。扣完为止。

  没有按要求建设污水集中

  ①公共厕所旱厕改水冲,化粪处理;②开展河道整治,沿街河道干净整洁、水质合格,无污水直排现象

  17

  处理设施的扣1分;建成后没有正常运转,每发现

  一次扣0.5分;未建设生活污水净化池或人工湿地扣

  1分的;未改水冲和化粪处理的扣0.5分;发现污水直

  排河流一起扣1分。

  ①按规划建房和拆除违

  章建筑和危房;②临街

  面建筑立面统一格调和

  美化(17

  分)

  色调;③管线配置有序,广告牌和门面牌有序规

  整;④街道两旁建筑物

  前无违章遮阳棚等,无

  17

  每发现一处违章建筑或危房扣1分;管线乱接、广告牌乱置、遮阳棚乱搭、店外经营,每次发现有其中之一者扣0.2分。

  店外经营。

  亮化(8分)

  主要街道、休闲广场、沿河风光带全部亮化。

  8

  每发现一处未亮化的扣0.5分。

  主干道两边有行道树,绿化(4分)有街道小花坛、休闲绿4

  地。

  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村庄整治(100分)

  杜绝马路市场,农贸市场功能分区明确。设立序化(13分)固定的停车场、停车位。13确保通过集镇的国省县道交通畅通。

  ①公共区域、道路、田园、水塘、房前屋后无6生产生活垃圾。

  ②有卫生保洁理事会、

  有保洁员队伍(原则按每500-800人配备1名)、

  1

  有保洁制度。

  清理垃圾(10分)

  ③建立以户为主的卫生责任机制,每户张贴联

  户责任卡、清洁卡,实1

  行“门前三包”,做到每

  日一扫一清。

  ④建立干部包组、党员联户的卫生监督体系。1

  ⑤按屋场或村民小组每月开展1次农户卫生评1比并公示。

  ①建立镇村级河库塘长

  制,健全水域卫生巡查机制,无大小型机械或2

  疏浚水肩挑式非法采砂现象。

  体分)

  (13②疏通河湖塘坝库沟渠等水体,无漂浮物、无

  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3

  无农业生产废弃物和生

  活垃圾。

  每发现一次马路市场扣1分;没有停车场的扣1分;造成通过集镇的国省县道交通阻塞的,每次扣1分。

  陆地每发现一处暴露垃圾扣0.5分,其中大体积陈旧垃圾扣1分;水域每发现一处暴露垃圾扣分加倍。扣完为止。查看卫生保洁理事会有关文件和章程、聘请保洁员的协议合同或工资发放记录、卫生保洁制度。每缺一项或保洁员人数未达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查看卫生责任和“门前三包”制度文件、联户责任卡、清洁卡。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查看干部包组、党员联户的制度文件,走访农户了解情况。没有的本项计0分。查看农户卫生评比表和卫生评比公示栏。缺一项或未按要求公示扣0.5分。查看镇村级河库塘长制制度和建立的水域卫生巡查机制,每缺一项扣0.5分。发现一起任何形式的非法采砂现象扣1分。

  发现一处水体有漂浮物、病死畜禽尸体、农业生产废弃物或生活垃圾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养殖粪污治理(4分)

  ③安全饮水100%(城市自来水管网或井水过2滤)。

  ④治理黑臭水体。

  2

  ⑤清理堤岸杂物、建筑和生产生活垃圾。

  2

  ⑥无人畜粪污、工业废水向周边水域直排,对2污染行为有处罚措施。

  ①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功能划分,规2范农户畜禽养殖行为。

  调查走访农户,发现一户不符合安全饮水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发现一处未治理的黑臭水体扣1分,扣完为止。

  河湖塘坝库沟渠的沿堤沿岸存在杂物和生产生活垃圾的,发现一处扣1分。存在人畜粪污和工业废水直排周边水域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没有制定对污染行为处罚规章制度或办法,扣0.5分。公共区域每发现一处牛、羊随意放养情况的扣1分;发现一处10羽以上家禽散养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

  ②养殖场所设置在集中居住区外,有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冲洗及时,2无异味,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存在养殖场所设置在集中居住区、无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冲洗不及时、病死畜禽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等任一现象,计0分。

  ①摸清底数,科学编制改厕方案,制定到村到7月清单。

  底子未摸清扣1分,无方案扣0.5分,无清单扣0.5分。

  ②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发1农村改厕动。

  无宣传发动扣1分,无宣传标识扣1分。

  (30分)③农民主体、合理选择

  改厕标准和模式、整村推进、严把质量关;完

  20

  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成当年改厕任务。

  ④同步推进厕所粪污治

  粪污治理不规范每起扣

  理

  20.5分,扣完为止。

  ①制定村庄简易实用规划。严控分散建房,实5拆除“四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房”(30分)②“四房”(违建房、危险房、空心房、废弃房)19做到应拆尽拆,残垣断

  未制定村庄规划每起扣2分,未严控分散建房每起扣0.5分,扣完为止。

  每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壁拆除到位。

  村庄美化(6分)

  ③不符合村庄规划的偏

  杂屋应拆尽拆,其他偏杂屋宜修则修、宜改则3

  改,无乱搭乱建。

  ④建筑垃圾清理率

  100%。拆除腾退土地利用率100%,复垦率达

  3

  60%以上。

  ①整治屋场内通道,道

  路平整,有条件的村庄主道实行硬化油化亮3

  化。

  ②整治修缮破旧围墙围

  栏,单户围墙风貌统一,

  无破损;房前屋后菜园、果园、花园围栏整齐美3

  观,无塑料袋或彩条乱

  挂;无围栏圈地。

  ③屋场墙体无乱涂乱

  画、牛皮癣、破损广告2

  等。

  ④柴草、农机具、建材

  等摆放整齐,堆放有序,2无乱堆乱放。

  每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建筑垃圾清理未到位每起扣0.5分,腾退利用率和复垦率未达标准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随机抽查屋场内通道500米以上,发现一处道路坑洼的情况扣0.5分,扣完为止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村庄净化(4分)

  严禁焚烧垃圾和秸秆。4

  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①交通主干道、沿村公路、沟港河渠、村组公共区和庭院等地段宜绿1则绿。

  公路和庭院绿化率达80%以上记满分;绿化率

  60-80%扣0.2%;低于60%扣0.5分,无绿化面积扣1分。

  村庄绿化②因地制宜建设小花

  公共绿地至少一处以上,

  (3分)

  园、小果园、小菜园,70%以上村建成绿色村1庄。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否则扣0.5分,无公共绿地扣1分。

  每发现一处因建房、开矿

  ③进行生态修复。

  1等造成的裸露山体扣0.5分。

  备注:没有改厕任务的村按整体推进村考核得分的平均分计分。

  

  

篇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四严格督查逗硬奖惩镇党委政府将对各村社区迎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对没有严格落实本工作方案部署在本次迎检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不听指挥不听调度造成在整改复查中应得分而被扣分的村社区镇党委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启动通报批评镇领导约谈追责问责程序并纳入年终分类考核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县人居环境整治联系会议工作推进办的工作要求,开展一次人居环境整治“大宣传、大整治”行动,全面完成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迎接上级的考核验收。二、组织保障成立县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工作措施按照“三清两改一提升”的要求(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水源水体,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造农村户用厕所和公共厕所,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不断提升村容村貌)1.宣传发动。召开镇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各村利用村村响、扶贫走访日,院坝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各村在本月8日前将宣传发动的照片发到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2.开展大清扫、大整改行动。各村要在本月8日前发动群众搞一次人居环境整治大清扫、大整改。主要任务是组织群、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对辖区范围内的房前屋后、各村辖区内的水源水体、各养殖场所、主要交通道路、垃圾收集点周边进行一次大清扫,解决脏乱差的问题。

  各村本月8日前将发动群众参与的大清扫活动照片发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3.清理农村生活垃圾,落实保洁员。各村要落实保洁员,解决散落垃圾及时入桶,引导群众做好垃圾分类。

  4.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自查行动。按照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立行立改的原则,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经济办、自然资源办对全镇辖区的人居环境整治进行一次全覆盖的自查行动。

  (1)村容村貌自查,主要是垃圾收集点位布置是否合理、垃圾桶周边是否脏乱差、是否存在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2)公厕管理自查,主要自查公厕是否开放,水电是否配套,是否落实有专人管理。

  (3)保洁员设置,各村是否设置保洁员(可安排公益性岗位)(4)厕所革命,所涉及厕所革命的村是否按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各村是否成立有质量监督小组,质量是否达标。(5)老场镇污水处理站,是否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管网是否接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建设的征地及青苗补偿是否到位,是否正常使用,管护制度是否完善。

  

  (6)纳入河湖长管理的水源水体是否设置有警示牌,周边是否存在污水排放,周边是否有建渣白色垃圾污染。

  四、严格督查,逗硬奖惩镇党委、政府将对各村(社区)迎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对没有严格落实本工作方案部署,在本次迎检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不听指挥、不听调度造成在整改复查中应得分而被扣分的村(社区),镇党委、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启动通报批评、镇领导约谈、追责问责程序,并纳入年终分类考核。

  

  

  

篇十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为根本,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河道沟塘、道路、绿化等方面工作综合整治和长效管护,将我镇建设成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农村社会文明程度高的绿色乡镇,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庄,争创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和市级特色田园乡村。

  二、工作要求1、实行五位一体整治管护模式。将村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河道沟

  渠、道路、绿化等五个方面整治工作进行整合,进行一体化管理(简称五位一体),统一组织、统一维护,统一督查考核,提高工作服务效率,节约资金资源。

  2、科学确定整治管护责任区域。各村(居)根据本村(居)实际,科学确定管护人员数量,配置管护装备设施,采取五位一体管理模式开展工作。村(居)为整治管护责任主体,各村(居)书记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4、突出重点问题解决和亮点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要注重平时维护,又要针对其季节性特点,实行不同阶段的集中整治,在每年冬春之际,对水利河渠沟塘进行一次清淤疏通;在夏季,对水生有害植物进行一次清理;秋收秋种之后,对农村环境进行一次大扫除,彻底解决农村环境季节性突出问题。同时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结合村庄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美丽宜居村庄。

  三、整治重点1、村庄环境整洁。垃圾处置到位,做到每3-5户配一个垃圾桶,垃圾日产

  日清。农户宅前屋后整洁,做到生活垃圾入桶,畜禽规范圈养,无露天粪坑,院落内外物品堆放整齐,墙面整洁,残墙断壁、危旧房屋、废弃畜禽舍等破败物体及时清除或修缮。

  2、公共设施完好。村内路灯等公共基础设施、农村污染处理设施、卫生服务设施、公益宣传场地、文体休闲场所等必须保持设施完好、落实专人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缮,确保各类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3、河道沟塘清净。村(居)定期、不定期进行河道沟塘保洁和必要的清淤疏浚,做到水面无白色垃圾、无漂浮物、无有害水生植物,做到河岸卫生整洁、河道水系畅通、水面清洁、水质较好无异味。防渗支渠两侧1米内,防渗斗渠两侧0.6米内无种植。

  4、镇村道路清洁。确保道路路面干净,无暴露垃圾,无污水和固体废弃物,道路两侧整洁,无乱堆乱放,四级以上道路1米内无种植。

  5、绿化园林美观。公共绿化由专人负责养护管理,养护人员相对固定。引导村民开展庭院绿化和垂直绿化,美化环境,提升农村绿色生态环境水平。

  

  四、督查考核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成立高沟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

  书记姜井旭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许志武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绪蔚同志任主任,张之敏、杨景波、孟曙光、汪伟东、陈力华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交办、考核、整改工作。

  2、完善督查考核机制。考核由统一考核和随机考核相结合。统一考核于每月初开展,由镇相关领导、镇人居办、部分随机抽调人员对村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现场考核、打分、汇总;随机考核由分管领导组织,不定期对各村(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抽查、打分。各村(居)当月环境整治考核得分,纳入村书记、会计考核依据。

  3、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根据县委办下发的《涟水县村(居)党组织书记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要求,将环境整治考核结果与村(居)季度考核打分挂钩。对季度考核总分超85分,排名前十五名的村居

  和创造性,不断开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护工作新局面。

  

  

  

篇十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19.05.202019.05.20

  农村环境保护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33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参照《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农社发〔2019〕1号),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2019年5月20日

  附件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激励措施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33号)要求,参照农

  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农社发〔2019〕1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价和激励目的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聚焦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通过激励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取得新成效。二、评价和激励对象对全省13个设区市进行评价,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进行激励。三、评价内容本办法为年度评价,主要对各设区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管理、资金保障、工作成效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并设置加分、减分项(指标具体见附表)。得分采用百分制。(一)组织管理。反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推进水平,主要采用组织领导情况、实施推进情况等指标进行测算。(二)资金保障。反映地区在一定经济发展水平下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主要采用资金投入情况等指标进行测算。(三)工作成效。反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主要采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厕所粪污治理情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农业废弃物治理情况、村容村貌提升情况、村庄规划设计情况、传统村落保护情况、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情况等指标进行测算。(四)加分减分项。反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突出成效、受到表扬肯定、重大负面影响等情况。四、评价程序(一)各设区市依据本实施办法的评价内容,于每年12月底前将当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根据各设区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报告和掌握的相关情况,组织对各设区市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以市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每年根据激励县(市、区)总数,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会同省有关部门确定各设区市推荐名额,并根据综合评价情况,分别按苏南苏中地区、苏北地区对各设区市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其中,苏南苏中地区包括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8个市;苏北地区包括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5个市。(三)排名靠前的相关设区市,参照本办法和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价相关办法,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推荐激励候选县(市、区)。鼓励各设区市向年度治理成效明显、整治变化较大的经济薄

  弱地区倾斜。(四)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确定激励县(市、区)初步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

  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反映有问题并经核实的,将取消参选资格,改由其他县(市、区)进行递补。五、激励措施(一)省级财政在分配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予以适当倾斜支持。(二)省级财政倾斜资金主要用于激励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

  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和长效管护运维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内容。(三)各设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督促激励县(市、区)加强激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六、其他事项(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二)评价过程中,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适时进行实地抽查。一旦发现存在弄

  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将取消该县激励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该设区市激励县推荐资格附表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价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细则序号名称分值序号名称分值一组织管理251组织领导

  10市级协调推进机制、部门职责分工、纳入本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县(市、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等情况。2实施推进15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落实“五级书记抓”制度情况;每年研究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情况;明确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评价等情况;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档案等情况。二资金保障203资金投入20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保障机制、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市级预算内财政资金投入等情况。三工作成效55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7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县比例等情况;全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乡镇(街道)数量等情况。5厕所粪污治理7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程度,建有公共厕所的行政村比例,厕所粪污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等情况。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县比例,建有集中式、分散式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行政村比例、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的行政村比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覆盖农村改厕出水及入户率等情况;疏浚农村河道情况。7农业废弃物治理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情况。8村容村貌提升8村庄清洁行动“三清一改”开展情况;行政村双车道四级路覆盖率,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比例等情况;村内主要道路实施绿化的行政村比例;村内主要道路硬化的行政村比例;省级绿美村庄、省级卫生乡镇及卫生村、省级健康镇及健康村、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及示范村等建设情况。9村庄规划设计7完成县域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的县比例;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的行政村比例等情况。10传统村落保护4有效保护省级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等情况。11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8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的县比例,农村人居环境整

  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的行政村比例,建立农民群众投工投劳等参与机制的县比例等情况,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等情况,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等情况。四加分减分项/12加分项10省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能部门对各地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打分。13加分项10受到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表扬或奖励,在省级及以上工作会议上介绍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典型案例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等情况。14减分项20发生农村人居环境负面影响事件和被通报、约谈等情况。对发生重大负面影响事件或在审计、督查等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地方,将实行“一票否决”。

  ——结束——

  

  

篇十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吉林市以“六清”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吉林省新农村办

  【期刊名称】《吉林农业》

  【年(卷),期】2016(000)001

  【总页数】2页(P34-35)

  【作者】吉林省新农村办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1号)以及《吉林省2015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吉农居〔2015〕1号)的精神和要求,坚持“尊重农村实际、尊重农村特色、尊重农村要求、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原则,牢固树立“循环经济理念、绿色经济理念、建设两型城市理念、城乡并重理念”,结合我市农村实际,通过政府推动,市、县、乡、村联动,农民行动,深入开展以“六清”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让吉林市农村干净起来、绿起来、美起来。实现全市1384个行政村人居环境“三个全覆盖”,垃圾清收转运车辆、村屯垃圾转运池、垃圾集中填埋场全覆盖;农村柴草垛集中堆放全覆盖;村屯保洁员配置和卫生长效管护机制全覆盖,农村垃圾日产日清,彻底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1.清垃圾。一是建筑垃圾全部填埋。对瓦砾砖块、煤灰土渣等建筑垃圾实行在适宜地块掩埋。二是生产垃圾无害化利用。对作物秸杆、畜禽粪便等生产垃圾自行无害

  化处理或资源化再利用。三是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对农户日常果皮、厨余、纸片等垃圾装入院内垃圾桶或小推车,每日送至屯垃圾转运池,统一转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对生活脏水、污水采取与其他固体垃圾户内分离,设置沉降池等方法由农户自行处理。2.清柴草。一是以户为单位整齐堆放。户用燃料柴草统一堆放在村屯下风头,远离村屯房屋50米以上,远离道路50米,按规划堆放。二是以屯为单位集中堆放。有条件的屯,全屯农户共用一个或几个柴草垛,统一按规划集体堆放共同使用。三是鼓励转化利用。大力推进秸秆深加工利用,积极推广秸秆固化、腐化、粉碎还田等技术,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工成肥料、饲料、燃料、建筑材料等。3.清粪堆。一是住宅区内粪堆日常清理。落实农户“三包”,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内街道两旁散落堆放的粪堆。二是养殖区域粪堆分离清理。划定养殖区域,畜禽尽量集中饲养,区域内落实养殖主体责任人负责日常清理。散落畜禽管理落实养殖农户责任,粪便及时清扫。三是积极推广户用卫生厕所或卫生公厕。户用卫生厕所及时清掏,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屯内空气。4.清院落。一是清理私搭乱建。拆除残垣断壁与废弃的棚架、圈舍和仓房等,围墙、大门、房屋、仓房、圈舍、厕所、储粮仓设置合理,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二是物品整齐摆放。将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整齐摆放。三是庭院绿化美化。庭院人行道尽量硬化、菜园景观化、畜禽圈养化,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5.清沟渠。一是住宅区内沟渠日常清理。清理村道、屯道、巷道两侧的排水沟,清除淤泥污物,禁止倾倒垃圾污水、禁止堆放柴草杂物、禁止私搭乱建棚厦、禁止栓养牲畜。二是沟渠两侧绿化美化。做好边沟防护,沟边路边设置植树台,植树栽花种草。6.清死角。一是实行档案化管理。详查死角,以村为单位建立卫生死角档案。二是

  以户为单位日常清理。农户负责清理自家庭院卫生死角。三是以屯为单位专项清理。保洁员负责屯内死角日常清理。四是以村为单位集中清理。县、乡、村级领导要落实包保责任,动员社会各界清理公共地带、相邻地段的卫生死角,确保环境整洁。全市重点学习磐石市“永红村”模式。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全村规划成若干网格,每个网格都落实农户包保责任。二是户配小推车或垃圾桶,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农户自主送到屯垃圾转运池。三是屯设垃圾转运池,每屯设置1~2个。四是村设垃圾填埋场,配垃圾转运车或购买村民服务,每天公共保洁员负责用车将转运池垃圾统一运送到村定点垃圾填埋场填埋。(一)创新工作推进机制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推进此项工作,坚持“月调度、季督导、年奖补”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上下拧成一股绳,全市形成一盘棋,统筹推进,确保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2.强化责任分工。市、县、乡全面推行农村环境整治行政首长负责制,事涉部门都是具体责任部门。县(市、区)负总责,乡(镇)为责任主体,村为具体实施单位。县(市、区)乡(镇)领导分片包保,村“两委”班子包保屯、社。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都要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确保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推进。3.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015年汛期过后,全市利用2个月时间开展“六清”环境整治集中行动,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最重要民生事项统筹推进。每年4月和10月,作为全市集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月,每次为期一个月,集中开展以“六清”为重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农村干净起来。(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4.保障经费落实。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市级每年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

  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用于基础设施补贴或购买服务。各县(市)区要同步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主要负责农村垃圾转运经费及农村环卫保洁员工资支出等,并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强化资金整合。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水利、农业、国土、林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相关资金整合,统筹安排,打捆使用,重点用于环境问题突出地区,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三是采取多元投入。适当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调动农民自愿筹资筹劳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与村结对建设,在农村进行垃圾治理。(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5.完善垃圾处理设施。一是每个自然屯建设水泥防渗垃圾转运池1~2个,用于临时储存待转运的农户生活垃圾。二是每村配置垃圾清收转运车一辆,可选用经济适用、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农用四轮拖拉机(配自卸车斗)。三是有条件的村每个农户配备小推车,将每日的生活垃圾送至村屯垃圾转运池。6.组建环卫管护队伍。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以村为单位,每村聘公共保洁员(含司机)2名,负责垃圾转运处理和公共卫生的监督管护。根据村规模大小、人口多少、财力等情况,经村民大会同意也可聘用屯保洁员,负责清理村级公路主干道及村内街道、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农户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定每家每户包保责任区,房前屋后落实“三包”,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四)建立包保帮扶机制7.领导干部定点帮扶。每个乡(镇)都要有县级以上领导包保,每个月至少现场办公一次,切实解决环境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每个村落实一个包保单位,包保单位要通过项目、资金、政策、物资等形式,帮助被包保村解决环境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包保单位对所包保村的帮扶成果,由该村村民代表投票表决签字认可后,报县(市、区)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备案,作为年终考核

  的重要依据。(五)建立督促检查机制8.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制定农村环境整治验收标准及考核办法。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行月巡检、季督查、年终考核验收的督导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监督。首先抓好组织监督,从环境保持、垃圾分类、垃圾处理、设施维护、长效机制发挥与否等方面,定期不定期对农村环境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其次抓好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注重对微信等网络新兴媒介的运用,曝光不文明行为,积极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三是发挥好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制定农村环境整治投诉举报办法,发动群众对有损村容村貌和乡村卫生环境的现象进行投诉举报,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倡导人人关心、维护良好环境的正能量。

  

  

篇十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2022年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___、___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___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___大精神,以___新时代中国特色___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

  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___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___、___。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___、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___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___%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___%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___”。(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___。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___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

  

篇十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戓略的重要内容,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丼措,是打造美丽中国“样板”的基础工作。为加快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二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劢方案〉的通知》和精神,挄照省、市、县关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挃导思想以习某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挃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戓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戓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和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为目标,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统筹规划,集成投入,制定标准,系统推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六个”奠定坚实基础。

  (事)目标原则一是坚持循序渐进原则。挄照“思想发劢、观念转变,陋习摒弃、习惯养成,全民参不、形成常态”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整治时序,坚持提质和扩面幵重,打一场陈量垃圾歼灭戓、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劢员戓、革除陋习养好习惯推进戓。

  事是坚持村体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民意,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村民自治管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村民承担一定日常保洁和维护义务,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基本健全

  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村庄环境维护的重要力量。

  三是坚持区域全覆盖原则。2022年,全镇各村庄全面实现无裸露垃圾、无乱流污水、无乱抛废弃物、无残垣断壁、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晒乱挂等乱象,有效改变农村“脏、乱、堵、差”现象,达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农户庭院整齐美观,基本建成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

  二、重点任务聚焦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从群众可参不、成效易呈现的环境卫生整治入手,全面开展“六清事改一管护”,丌断巩固提升村容村貌。

  (一)六清:清垃圾、清塘沟、清废弃物、清乱堆乱放、清乱搭乱建、清残垣断壁,以“清得净”为目标,全面治理村庄脏乱现象,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效果。

  清垃圾。对全镇所有村庄以及河道、池塘、沟渠、道路、田地、房前屋后等区域,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摸排和清理,彻底清除积存垃圾、漂浮垃圾、散落垃圾、建筑垃圾。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科学有效处理垃圾,逐步引导村民分类处理垃圾,可回收的要进行回收利用、易降解垃圾进行沤肥戒进沼气池处理后返田、建筑垃圾用二铺路(填坑)戒加工新型建材等、有毒有害垃圾要挄照

  有关规定集中处置。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切实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督考评,确保治理成效。

  清塘沟。对村庄内外的池塘、沟渠戒水域进行疏浚清淤,全面清理污水沟、臭水塘、旱厕、化粪池等,有条件的村庄修建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着力改善村庄水环境。

  清废弃物。对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挄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和处理,丌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事次污染。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对村庄环境的影响。

  清乱堆乱放。对房前屋后和户巷村道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旧农机具等进行整治,科学安排工具器具、柴草及杂物的堆放地点,做到既整齐美观,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清乱搭乱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村庄规划要求,在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基础上,对村庄内私搭乱建、违法占地及侵街占道的房屋、厂房、棚舍、临建等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理和拆除。

  清残垣断壁。对长期废弃丌用、濒临倒塌、有碍观瞻的老旧房屋院落及村外厂房、畜禽棚舍等进行清理和拆除,用二栽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可利用的要进行维护修缮,开发利用。对损毁的建筑物和涂料脱落褪色的墙体进行修复戒刷新。

  (事)事改:改美庭院、改好习惯,以“改得美”为目标,引导群众改变差的环境、改掉坏的习惯。

  改美庭院。挄照“卫生美、设施美、绿化美、布局美”的要求,引导村民勤洗、勤扫、勤擦、勤拾掇,达到“五净一规范”标准。改水、改厕、改沟、改线及入户道整治到位,各类设施实用美观。在庭院内种花种树种菜,绿化庭院环境,使庭院内外不周边景致和村庄风貌相协调。同时,引导有条件的村庄,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森林公园建设,强化乡村风景林保护,实施农村生态修复,绿化村庄空闲地。

  改好习惯。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劢,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东西乱晒乱挂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丌文明行为。

  (三)一管护:加强村庄环境长护管护,以“管得住”为目标,形成常态化的长效管护机制。

  管护村庄环境。组织开展村庄环境管护试点,探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环境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落实门前三包、健全村规民约、发挥农民主体,形成农民群众自我参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村庄环境管护机制。

  三、进度安排(一)陈量垃圾歼灭戓(2月25日—5月30日)

  各村要积极开展垃圾清零行劢,坚决打赢陈量垃圾歼灭戓,以3个月时间为限,落实“三级区长”网格化管理责任,对责任区域垃圾情况开展地毯式摸排,尤其要注意道路两旁、河流、池塘、沟渠、田间地头以及村民乱倾倒垃圾点等盲区,加强保洁员责任区垃圾清理的管理,组织群众对自家房前屋后、池塘、沟渠及田间地头的垃圾清理,发挥好妇女小组长及村小组长的作用,清理公共场所的垃圾,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丌乱扔、乱倒垃圾,鼓励群众开展垃圾分类,全面消除垃圾,保持村庄干净。

  (事)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劢员戓(2月25日—8月30日)各村要注重发挥群众主题作用,结合本村实际,利用半年时间打好人居环境整治全民劢员戓,一是要注重宣传,丌断搅劢群众思想,各村可采取播放喇叭、

  发放宣传单、当面讲解、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疫情结束后)等方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丌断给群众灌输环境整治重要性和必要性,让群众要始终保持持续开展环境整治的思想认识,搅劢群众思想;事是要注重激励,争取群众行劢上的支持,各村要积极组织群众、理亊会成员到周边乡镇戒村参观,找差距、比丌足、学经验,让群众有意愿、信心整好环境,同时,也要注重激励作用,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带劢周边群众共同参不环境整治;三是要充分发挥好年轻人尤其是学生的作用,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好全民整环境行劢。

  (三)革除陋习养好习惯推进戓(2月25日—12月31日)各村要挄照“五画”工作思路,在革除群众陋习养好习惯上花心思、下功夫,立足本村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好环境整治宣传,幵围绕村民乱扔乱倒、乱堆乱放、

  乱排污水、散养家禽、乱搭乱建等陋习,积极组织开展与项整治,革除村民陋习,同时,各村要建章立制构建长效长效,一方面要切实落实好农户“门前三包”责任考核,制定激励措施增强群众自觉性,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理亊会和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各村抓住美丽宜居庭院创建契机,用好先进典型的带劢引导作用,组织群众积极开展好绿化、美化村庄行劢,养好村民习惯,12月份,镇将对各村革除群众陋习养好群众习惯及村庄环境整治成效验收,采取“推磨式”方式进行逐村逐组进行成效验收,验收结果作为经费分配重要依据。

  四、措施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乢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加强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领导、协调、调度,确保高效有力的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事)强化正向激励。坚持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通过激励方式增强群众自觉性:1.直接加强对群众的个人激励:(1)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认识到环境整治重要性、必要性,提高村民思想认识;(2)实行积分奖励:每村对每户农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进行每周1次积分考核,农户可将积分到村爱心超市兑换生活用品;(3)开展正面引导:通过对年轻人的宣传、引导,参观先进村的做法成效,树立先进典型,促进所有村民改变家庭丌良生活习惯,培养积极健康生活方式。2.发挥理亊会的群体激励:(1)完善村规民约,发劢村民筹资投劳,鼓励理亊会成员出谋划策、出资出力,支持家乡建设,镇挄各村筹资情况进行配套;(2)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每月开展先进典型评选奖励工作:评选“最美乡贤”“最美家庭”“最美村民”,幵由各村理亊

  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表彰激励,引导村民学先进典型,做文明村民,培育文明乡风,提升村民积极向上意识。3.加强村级组织激励措施:各村要积极发挥好党员、村小组长和村妇女小组长、保洁员的作用,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各村每月开展“最美党员”“最美妇女小组长”“最美村小组长”“最美村小组”“最美保洁员”“最美庭院”评选,对先进典型给予一定奖励,增强党员、保洁员、村小组长和村妇女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

  (三)强化考核评比。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每月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各村环境整治成效,考核得分由周督查和月评比组成:1.实行周督查扣分制:每周开展一次环境整治成效督查,对各村已开展整治的村小组开展督查,对督查出的环境问题挄标准扣分。2.实行现场评比加分制,坚持双月开展1次现场流劢会,作为各村绩效考核得分和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采取由下到上的方式开展现场流劢会,每个村在双月20号前开展一次村级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流劢会,选出村内“最美村庄”(丌得重复)

  “最美村干部”,参加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比;每个片区在双月23号前开展一次片区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流劢会,对各村推荐的“最美村庄”进行现场评比,选出片区内“最美村庄”(丌得重复)“最美干部”(含镇领导、干部和村干部),参加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流劢会;镇双月28号前开展一次全镇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流劢会,对各片区推荐的“最美村庄”进行评比,评选出全镇“最美村庄”、“最美片区”“最美干部”(含镇领导、干部和村干部),镇里对“最美村庄”、“最美片区”“最美干部”每月给予通报嘉奖:对评为全镇“最美村庄”的村月考核加5分,对评为全镇“最美干部”的加2分,对单次评为“最美片区”的片区片长每次加2分,对连续3次评为“最美片区”的片区所有村加2分。3.实行竞争式美丽乡村示范点项目甲

  报,各村要以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通过整治环境、美化村庄、绿化村庄等措施,打造一个美丽乡村示范点,镇将对各村美丽乡村示范点效果进行现场评比,对环境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的村推荐甲报美丽乡村示范点项目,倾斜更多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促进先进村村庄更快更好的发展。

  

  

篇十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价工作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价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办字〔20xx〕57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提升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等十个文件的通知》(遂新农发〔20xx〕3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新农村建设挂点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应对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价工作,努力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争先进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件重大民生实事、一场攻坚战役来推进,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政策措施,因地制宜,突出实效,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各项重点任务,加快补齐突出短板,大力改善村容村貌,不断提升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各村(居)、相关站所务必进一步提高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价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设清净整洁、精细秀美新农村,描绘好新时代振兴发展新画卷作出新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镇长同志任副组长,十大工程牵头分管领导

  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副主任,等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三、强化工作举措根据上级安排20xx年基本实现全县60%以上的村庄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估验收标准,确保到20xx年基本实现全县宜居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各村要自我加压,安排并整治好辖区内各村庄(组)村点,良岗、白水、达泉、安子前、丰林、黄岗等6个村今年要要实行整村推进、整村覆盖,其他各村明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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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评价工作涉及十大工程,对口的单位、部门较多,协调、沟通工作量相应也将更大,各单位、各村(居)要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农村人居环境评价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争一保三"的工作目标。

  1.各镇直单位、各村(居)要切实切实领会十大工程评价工作的政策,把评价工作列入下半年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评价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评价指标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各牵头负责的领导要加强与县直单位、部门的沟通,确保所负责的评价指标在全县取得较好的排位。

  2.各站所、各村(居)要强化争先创优意识。聚焦任务目标,强化工作调度。11月份开始,镇相关站所、各村(居)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工作调度,及时查找差距,加快补齐短板。12月开始,要每周调度一次,全面落实评价工作。同时要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巩固优势指标,做优落后指标,确保完成评价任务目标。

  3.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大工程"工作过程中,各相关单位、村(居)要按照工作要求向镇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

  四、评价奖惩办法(一)"十大工程"责任单位评价结果运用市委、市政府把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工作纳入了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同时对年底工作排名前六且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类县建设标准的县(市、区)各奖补1000万元,相应的获得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暨美丽乡村建设一等奖的奖金500万元,二等奖300万元,三等奖200万元。

  为落实考评目标责任制,相关牵头责任领导和站所责任人必须对照评价指标逐项予以落实。从11月份起,对"十大工程"实行月调度,工作进度在全县排名较后的,由主要领导约谈相关村(居)和站所负责人。

  (二)县直帮扶单位评价结果运用县委、县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新农村建设挂点帮扶工作列入县直单位高质量发展考评及绩效管理考评。各村有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的要加大建设力度,加强与挂点单位的联系与走访,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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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街道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某某街道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某某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活质量,增强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1、坚持党政主导、农民主体。按照党政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承担主要职责,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扶持和指导。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强化农民环保意识和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提升农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共建美好幸福家园。

  2、坚持突出重点、建管并重。以某某村、某某村和前进村为重点,突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粪污和村容村貌提升,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各类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二、工作目标按照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22年全街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庄干净整洁,农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全面建成“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秀美村庄。

  三、重点任务(一)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巩固完善“户分类、村收集转运、区域处理”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彻底清理农村范围内的存量垃圾,提升村容村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10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积极开展村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力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30%,资源回收利用覆盖率达到

  50%。【责任单位:各村,环卫所、某某城管中队】(二)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选择适宜技术和改厕模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9%以上,全面消灭农村旱厕。逐步推进农村公厕建设。【责任单位:各村,街道卫健办】(三)建设“四好农村路”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目标,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创建为载体,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更好保障,2022年完成“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创建目标。【责任单位:各村),街道交通办】(四)巩固和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五定包干”(定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责任、管护经费、考核奖惩)责任,巩固和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长效管护资金按照“省市奖一点、区街出一点、村集体助一点、群众筹一点、乡贤捐一点”办法,积极筹措村庄环境管护资金。确保每年每个行政村的管护资金不少于5万元。以各村为责任主体,以自然村为单元,将道路桥梁、河塘沟渠、小型水利等基础设施,公厕、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绿化亮化等环卫设施,农家书屋、休闲广场、活动室、卫生室、农村客运候车亭等服务场所纳入日常管护范围,实现管护无死角。持续维护好“新村新貌”。【责任单位:各村,环卫所区、某某城管中队】四、政策支持(一)加大财政投入。要按省、市、区的资金投入要求,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入体系,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配合区直各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各类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

  (二)争取金融支持。严格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农业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九江银行等商业银行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需求。

  (三)引导社会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和粪污处理项目。有条件的村要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综合协调,开展督查考核。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协同配合,凝聚合力。各村承担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负主体责任,负责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

  及时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督查考核。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级年终目标绩效考评考核的主要内容,以及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方位督查考核和奖励机制,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小结、一年一考评”,对年度考核达标的单位和推进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的责任人,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

  对年度考核落后的单位和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责任人,严格落实问责机制,问责相关责任人,并追究领导责任。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媒体宣传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凝聚各方力量,广泛深入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让农民群众知晓基本要求,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全民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主人翁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良好氛围。

  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深思。

  

  

篇十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改方案1

  为进一步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真正达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实现开展主题教育助推脱贫攻坚的目的。为使调研活动顺利进行,按照《中共xx县委印发的通知》(xx发〔20xx〕16号)要求,特拟调研方案如下:

  一、拟定调研课题

  按照活动要求,围绕脱贫攻坚助力脱贫拟定调研课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补短板”。

  二、调研目的

  通过调研了解xxx各村人居环境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排污等统筹兼顾,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三、拟定调研时间

  20xx年10月。

  四、拟定调研范围及内容

  1、调研范围是xxx下辖各村。

  2、调研了解的具体内容是各村人居环境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建设、三改工程、排污治理等。

  五、拟定调研方式

  到村开展座谈会、入户走访交流、看具体建设发展等。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改方案2

  根据《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摸底调研检查情况报告》,结合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现场会精神,乡结合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尽快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现结合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统筹城乡发展,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提升村容村貌为主攻方向,以改变村民卫生习惯、提高村民综合素质、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为切入口,加快补齐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全面提升生活水平、生产能力和生态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工负责。按照“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具体实施”的原则,落实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区域统筹,科学规划。按照“区域统筹、高点定位、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经济适用”的要求,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与脱贫攻坚、移民(易地)搬迁、特色产业培育、文明和谐社区创建、重点镇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相结合,科学编制各类专项建设规划。

  (三)典型示范,有序推进。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以贫困村及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道两侧、重点流域和县城周边、传统村落、城乡结合部村庄等为重点,通过抓点示范,深入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四)政策激励、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争在全市上下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工作目标

  20xx年覆盖全乡人居环境整治,完成108个村庄环境整治。力争年底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基本解决。

  四、存在问题

  (一)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依旧突出。一是随地乱丢垃圾习以为常,生活、生产及建筑垃圾四处散落;二是畜禽动物粪便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入露天沟渠现象普遍。(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水务站、乡人民政府)

  (二)乡村规划编制欠缺。一是农村住房布局凌乱,农村房屋建设存在盲目性、自发性和无序性等诸多问题,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存在很多环境卫生死角。二是“六乱”现象依然突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普遍存在。三是各村内巷道硬化参差不齐、标准不一、衔接性差,甚至有部分村寨庭院及入户道路没有硬化,影响村民出行;四是公共厕所修建距离不合理,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存在建成后无村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国土自然资源所、乡人民政府)

  (三)路灯照明设施还没有完全覆盖。一是无路灯或只安装部分路灯村寨普遍存在;二是已安装路灯村寨,路灯损毁严重。(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项目办、乡人民政府)

  (四)垃圾清运及处理滞后。一是配套设施严重不足,造成垃圾长时间堆放不能及时清运;二是保洁人员没有履行好职责,未能及时清理村内环境卫生;三是垃圾无害化处理难,村上收集的生产、生活垃圾只做简单的焚烧或填埋。(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项目办、乡人民政府)

  (五)人居环境整治配套资金投入不足。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地方财政收支更加紧张,在预算有限的前提下,由于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势必会在推行各项政策时进行取舍。(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项目办、乡人民政府)

  五、实施时限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下旬)。乡、村逐级召开动员会,大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1月)。全民动员、部门联动,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攻坚战。确保到20xx年底,全乡70%以上村小组基本达到验收标准。

  (三)完善提升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总结经验,完善配套政策,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创新提升建设水平,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落实好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紧紧围绕本乡镇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保洁人员工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所需资金,建立完善项目统筹推进机制、公共财政投入与村民适当缴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村庄保洁、管护及项目建设、垃圾收运处置、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市场化。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要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村民环境整治的主体意识和环保意识;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大家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文明素养。二是要通过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的逐步开展,进一步提升乡村特色、改善村庄环境,激发村民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从而引导群众珍惜环境整治成果,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三是加强学校教育宣传,以学生促家庭,形成“小手拉大手”共同保护绿色家园的氛围。

  

篇十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

 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迎检工作方案范文

  为做好北京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的迎检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内容

  1.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各村应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和管护长效机制。

  2.公厕管护。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厕所,公厕内设施保持完好,厕所有专人管理,制度上墙,干净整洁,卫生良好。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干净完好正常使用,村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建筑垃圾得到规范有效处理,村内道路干净整洁。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无生活污水直排溢流,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不能直接排入河塘沟渠,村内沟渠畅通,无堵塞淤积,无黑臭水体。

  5.村容整洁。村内道路、街巷、绿化带、房前屋后等无乱堆乱放,无垃圾秸秆焚烧,无卫生死角,村内无违规广告和残损破旧牌匾标识,村内绿化带规整有序,路灯等基础设施完好无损。街道两侧墙壁、电线杆等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村内(不含宅基地内)无侵街占道私搭乱建、无私搭棚舍等。

  二、成立长阳一村迎接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支部成员担任副组长,物业、村委为成员。

  成立管护队伍,明确管护标准,落实管护制度,划分责任区,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并落实到人。安排专人每天对村内街巷胡同、广场等进行日常

  保洁和垃圾收集,做好村域内基础设施巡查工作。确保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不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即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反馈结果,确保迎检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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