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述廉】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述廉报告

述廉报告市纪委: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支持和配合下,我廉洁自律,认真履职,现根据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领导干部述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2014年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述廉】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述廉报告,供大家参考。

【住建述廉】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述廉报告



述廉报告


市纪委: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支持和配合下,我廉洁自律,认真履职,现根据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领导干部述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2014年度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情况

(一)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情况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勤政廉政。与党委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诺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承诺, 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各处室的共性目标中同步检查、考核。对所属部门、单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并承担领导责任。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通过局党委会议以及局长办公会经常进行研究,有效维护了党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担任局长以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全局重点工作,深入一线专题研究,重点抓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房地产固定投资目标完成,天然气置换推进工作,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审批制度、建设机制等改革。在工作推进过程的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及时召集分管局领导、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明确工作要求,突破难点问题;在天然气置换工作中,每个周边情况复杂的片区均主动深入一线,参加带班值守,坐阵指挥、协调推进。确保全局重要工作有序推进,下决心解决好制约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各种突出问题,全力以赴履行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肩负的使命。

对于信访、涉法涉诉历史遗留案件亲自协调,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进行研究,并对案件进展情况亲自督办,落实情况亲自过问。在相关部门努力下,目前,一些重点疑难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其他历史遗留问题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纪委和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全局反腐倡廉建设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特别是在春节、中秋、国庆等传统节假日关键时间节点及时制定下发纪律要求文件,通过会议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并对重点部门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打好招呼、做好提醒,严格纪律要求。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每月组织月度廉政学习会,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的同时观看廉政警示教育影片,既确保文件精神传达到位,也促使领导干部自省、自律,做到警钟长鸣。每月向全局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做好纪律提醒的同时也向个人输送廉政文化精神食粮、培养良好的个人情操。及时转发并组织学习上级下发的相关警示案例,今年共转发警示案例文件3次,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25个,通过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

(三)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

对过往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开展 “回头看”,围绕工程项目审批、资金划拨、建设程序、监管验收等环节可能出现的权力滥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和单位人财物管理、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执纪执法等工作中有关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以及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社会交往等方面已排查的各类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梳理,调整编制《机构及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职权目录一览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带头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通过制度的执行避免领导班子成员滥用权力;定期、不定期与班子成员进行工作及廉政谈话,做到警钟长鸣、及时提醒;督促局纪检部门认真受理各个渠道的举报投诉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威慑。

(四)领导、组织并支持执法执纪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成立由我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事业单位具体实施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局党委每年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内容,做到每年年初对法治建设工作拟定计划作出安排,年中进行跟踪督办,年末进行完成落实情况目标考核。局目标管理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定期对目标任务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违反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相关责任处室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听取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法规处有关执纪执法工作、重大案件查处、以及信访维稳情况汇报,着力解决落实工作开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积极研究和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规划部门执法联动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原则,我局本年度没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执行政治纪律情况

(一)按照党章要求规范自己言行情况

我严格以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和信念,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严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同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不做不利于党的事业的事、不说与不利于党的形象言论,自觉抵制社会上各种歪风邪气和不良思想,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理论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加强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作为一项工作任务,努力克服工学矛盾,在不断坚持自学的同时,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努力做到信念坚定、勤政廉政、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使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自己作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班长的职责,以身作则,紧紧抓住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城建干部能吃苦、肯吃苦的工作作风,带引干部职工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执行“三个决不允许”要求情况

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精神、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做到“三个决不允许”,绝不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局目督办和纪检监察室建立了工作催办、督办、查办制度,对未完成任务的,由监察室查办,明确责任人、时间表,抓紧推进,造成恶劣影响的,在全局通报批评;对有具体完成时限的工作任务,由办公室对接联系人进行催办、督办,直至工作任务完成。绝不允许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在住建系统内发生,确保局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一)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的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作中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相互支持、相互学习,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带头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认真指导基层开展工作,能够倾听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与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以及下属单位开展交心谈心,针对突出问题,总结、查找了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工作思路、工作措施,推动全局工作作风的转变。

(二)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严格执行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X市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XX市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晋升(享受)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实行民主推荐备案制的通知》,严把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材料,认真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四不一坚持”:不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能考察、不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提交党委会议讨论、集体讨论多数人不赞成的不能通过、不经过竞争上岗程序的不提拔使用,坚持将那些“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优秀干部提拔上来,杜绝了用人不正之风和歪风邪气。一年来,提拔任用副科级领导干部4名,2名副主任科员晋升为主任科员, 152013年新录用的公务员转正定为科员;4名科级领导干部到年龄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免去2名因提前退休和辞职的科级领导干部的领导职务。

四、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情况

(一)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情况

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工作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积极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工作,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安排上,督促财务部门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同时努力精简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在本局会议室召开的坚决不到外面租场地召开,对没有实质内容的活动坚决不搞,确有必要的也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全局性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局分管领导出席和与会议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据此原则,我局会议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5%左右。今年以来除《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行政中心会堂召开外,其余会议均在局机关会议室召开。

(二)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行为规范情况

自觉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并带头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行为规范要求,坚决不插手招标投标、不干预行政审批,认真履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做到不以公权谋私利,加强自我约束、慎微、慎独、慎处,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清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为官。本人做到洁身自好、勤廉双优的同时,尤注重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迅速纠正。

(三)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情况

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做到个人重大事项及时主动报告。从未利用职权和工作行为谋取私利和不正当利益。凡是要求大家遵守的,自己首先不折不扣地遵守;凡是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身体力行先做到。本人到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担任局长以后,工资关系于201411月转入,每月应发工资5584元,1112月工资收入共计11168元。本人父亲陈培仁,母亲杨兰英,均为国有企业退休工人,年龄均为77岁,妻子何苗(42岁)为XX市环境监测中心副高级工程师,儿子陈品贤(12岁),为XX润城中学初一在校学生,无移居境外情况。家庭住房两套,其中一套为西山区汇郦境园,面积142平方米,购房价45万元(2007年购),一套为呈贡金盾三期,购房价为90万元,220平方米(未交房)。车辆为本田车,购于2010年,车价19万元。以上资产均为家庭积蓄和贷款购买。

(四)落实《XX市党政正职监督办法》情况

坚持“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和“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执法工作均为副书记、副局长分管。重大项目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在局党委会上讨论研究决定。在党委会上,让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充分发表意见,我最后表态,坚持做到总揽不统揽,果断不武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释放以上率下的正能量。

(五)涉及社会公德、家庭道德方面向组织说明情况

本人家庭稳定,无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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