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制度】社旗县国土资源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优秀范文】

社旗县国土资源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计算机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保障计算机网络安全、高效、稳定地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制度】社旗县国土资源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国土制度】社旗县国土资源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优秀范文】



社旗县国土资源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局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计算机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保障计算机网络安全、高效、稳定地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对使用计算机的局属各单位及个人作出统一、全面的管理,并以此作为计算机管理、使用人员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

各单位在使用计算机时,应当认真遵照执行该制度,加强股室人员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规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及网络等设备资源。

第四条

明确职责

1、局办公室是局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能。系统管理员负责全局计算机(包括外部设备)及网络设备的选型、安装、维修;及各类应用软件的使用指导;负责全局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2、工作人员负责自己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管理、保养和维护等日常工作,对自己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安全使用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

上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计算机操作规定

1、计算机开机时应先开外设,后开主机,关机时则相反。开机过程中,若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电源。使用结束时,应切断总电源。

2、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时(包括感染病毒),使用人员作相应处理后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上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处理解决。

3、不得擅自删除系统程序文件,不得随意更改IP地址等网络设置。

4、安装和使用杀毒软件,定期升级、查杀病毒,防止病毒传染。外部存储设备(软、U、硬盘等)确有必要使用的必须在使用前进行杀毒处理。严禁使用非正常渠道的软件、软盘或光盘。以防因计算机使用不当造成各类故障,影响正常工作。

第六条

登录网络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内网

1、严禁窃用他人口令登录系统及网络,不得在他人已登录的情况下使用系统,若需使用必须首先退出他人登录后,以自己的用户名登录,工作完毕后,必须立即退出,以维护系统及网络的安全和有序运行。    

2、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运行有关调整系统设置的软件;不得随便开设共享目录,确须开设共享目录时,应设置访问控制口令,并在完成工作后及时关闭共享,以保证自己文件的安全。

3、各股室当天办文产生的重要业务数据必须备份到移动硬盘上,以免造成重大损失;信息中心应每天对数据库进行备份,以免服务器发生故障,造成数据丢失;定期删除过期文档,以保证硬盘的使用空间。

4、只限使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软件处理业务和数据,不得擅自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5、必须严格遵照软件的操作规程使用软件,避免误操作造成的数据丢失。

6、计算机使用人员应每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感染应及时清除,防止扩散和蔓延。

二、外网

1、禁止上班时间使用网络进行游戏、聊天、看电影、股票交易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严禁利用网络传输、访问不健康、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道德风尚的信息和内容。                

2、计算机使用人员应每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感染应及时清除,防止扩散和蔓延。

3、不得在联接Internet网的计算机上从事与敏感信息相关的工作。

4、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诽谤、谩骂等攻击他人,发布和散布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信件和文件。

5、严禁运行危害网络安全的程序和数据。

第七条

严格遵守计算机保密规定  

1、计算机及网络设置参数(用户帐号、登录口令、系统路径等)为局内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2、各股(室)计算机内不得保存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必须保存的,应报办公室同意,并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3、局域网络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用工作计算机(内网)登陆国际互联网,发生泄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计算机及网络相关设备位置应保持相对固定,未经局办公室同意,不得随意挪动、拆装计算机及网络相关设备,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第九条

严格遵守计算机开箱制度,因故需要开箱时,应及时向局办公室联系。严禁自行开启机箱,严禁自行拆卸硬件设备,严禁自行拆装、更换、安装配件,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将办公设备带出单位进行维修。

第十条

硬件管理制度

计算机以及外围设备,由办公室登记造册,由使用者保管。

计算机软硬件的更换需报办公室,经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废旧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由局办公室进行登记保管,以便修理利用。

计算机的存储设备(硬盘)需通过格式化处理后,才能报废。

第十一条

各单位计算机应妥善放置,注意防雷、防潮、防尘、防磁、防盗。下班后要及时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第十二条

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股室计算机使用的责任人,具体操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股室应该加强对本股室人员的管理监督,规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真正通过计算机办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

每位职工应当爱惜公共财物,杜绝非法操作、乱拆乱装机器,凡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鼠标、键盘、光驱等硬件丢失的,由本股室按照市场价格,由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共同承担赔偿。工作期间上网游戏,聊天,看电影的一经发现,按照局考勤制度进行处理。造成全局网络不畅,影响全局办公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要数据丢失、泄密的将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全局成立网络及计算机管理领导小组,由局长史玉山为组长,办公室、监察室、督查室及财务审计办公室等股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网络建设安全管理,计算机、打印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全局计算机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全局网络畅通,促进全局办公效率、办公水平整体提升。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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