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南办发〔2016〕10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10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结合环保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落脚点和出发点,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环保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坚持法治思维。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公开理念,规范公开制度,提升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

坚持正面导向。以公开树公信,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强化重大主题宣传,正确解读重大政策,传播正能量,凝聚社会共识。

坚持公众参与。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在公开理念、制度规范、工作力度、公开实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制约政务公开发展的难点。

三、工作目标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比较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行动自觉,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公开能力和水平普遍提高,行政行为更加透明规范,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参与度不断增强,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政务公开总体迈上新台阶,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四、主要任务

(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方案、环保政策法规等重要环保决策出台前,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短信、报刊、电视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草案,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责任部门:规财科、大气科、水科、生态科、核辐科、法规科、监测站)

(二)推进政府重要会议公开。探索制定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在召开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环保政策法规、重要环保行政审批和处罚等重要环保议题研讨会、部署会或审查会时,探索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代表等列席。(责任部门:规财科、大气科、水科、生态科、核辐科、法规科、办公室、审批办、各环保分局、监测站)

(三)推行决策执行情况公开。做好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计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环保政策法规、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等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工作任务、取得的进展成效、后续举措等内容,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责任部门:规财科、大气科、水科、生态科、核辐科、法规科、人事科、办公室、监测站)

(四)推进监管情况公开。加大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向社会公开环境质量状况、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环保行政处罚、环境违法黑名单、排污许可证发放、建设项目和规划环评审批(审查)、危险废物转移、排污费征收、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办理、环境执法、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等环境监管信息,实行动态更新,便于公众监督。(责任部门:法规科、审批办、各环保分局、监测站、监察支队、应急中心)

(五)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梳理全局(含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组织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切实加强和规范环境保护办事公开,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责任部门:人事科、信息中心)

(六)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畅通受理渠道,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在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栏,提供申请表格标准文本下载及提供直接填写、提交申请的电子渠道。(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

(七)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做好起草的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政策性文件报批时要将解读方案和文件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 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发布,并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手段,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执行口径、操作方法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难点、目标任务和落实的措施等。建立专家解读机制,组织政策参与制定者、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对新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责任单位:法规科,起草政策性文件的科室、单位)

(八)扩大公众参与。加强门户网站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强化政民互动功能,以积极听取民情、了解民意,实现“政民互动”、改变工作作风。研究、完善微信等新媒体互动功能,搭建新型政民互动平台。坚持多形式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宣教中心、信息中心)

(九)探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建立南宁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系统梳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加强公开前保密审查,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宁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督导、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环保工作的重要途径深入细致地抓实抓好。

(二)加强责任分解落实。各科室、单位要按照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总体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将牵头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逐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内设科室或岗位、具体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层层抓好落实。

(三)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梳理我局现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清理调整,切实抓好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 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全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四)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局系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政策制度、局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的信息录入操作等有关知识,以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五)加强督查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内部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的科室、部门进行扣分的。强化问责,对违反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局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有关科室、单位从2017年开始,每年的620日之前和125日之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后报送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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