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案】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桂林市第五次党代会和自治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回头看”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桂林市第五次党代会和自治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自治县委印发的《恭城瑶族自治县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结合教育部门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对照“五查五看”明确的内容、要求,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整改工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主要是开展“五查五看”,即: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常议;

2.检查近年来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教育工作;

3.检查是否重视对县委以上各级巡视(巡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单位党组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县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5.检查单位党组织对上级党组织指出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或本单位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各级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财务经费管理、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单位出台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及时进行了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对上级的要求、规定当口号的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等方式,引导并接受群众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敏感时段、年节假期,在重要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监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列入纪律审查重要内容,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未被发现或查处;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不查办、不处理隐瞒不报的情形;

3.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

(五)查工作效果,看“一案三查”是否贯彻执行

1.检查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效,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监管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检查本单位党组(党支部)是否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四个月,20173月下旬召开本单位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7月上旬结束。分自查自纠、接受检查和重点整改、健全机制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

1.层层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办法以及教育局的“回头看”工作内容要求,做好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全面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要紧紧围绕县委和本单位的“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负面清单,形成自查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二)问题导向,接受检查,重点整改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下旬)

4月中旬起,接受县重点检查阶段三方面的检查:

一是接受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私设“小金库”,违规取酬,干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会议费和培训费,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违规公务考察等开展的系统检查;

二是接受县委督查室、县纪委、县政府督查办组织开展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

三是接受县直单位纪检组开展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交叉检查。接受查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上级决策部署,对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核实,及时整改自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整理有关工作台账,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

重点检查阶段结束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转入常态化治理,要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强化建章立制,注重源头防控,形成长效机制。

1.建立问题清单。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进行专项整治。

2.健全长效机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运用“回头看”成果,从严、从细、从长强化制度约束,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3.认真总结落实。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78日前报县委、县纪委、桂林市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教育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副职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 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党组书记要带头抓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签字并带头整改,层层压实责任。

(二)明确分工。各有关股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局办公室负责对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情况进行检查,对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和私车公养情况进行核查;纪检室牵头开展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监督检查;督导室、人事股牵头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进行检查;计财股牵头负责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私设“小金库”,违规取酬,违规使用会议费和培训费,违规公务考察、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问题进行核查。各股室长(校、园长)对本股室(校、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 自查工作负责。各学校(幼儿园)重点对教材、教辅资料款的收取情况,学校公用经费、维修经费使用、大宗物品采购等情况进行自查。

(三)突出重点。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紧盯任务,倒排工期,不避重就轻、敷衍应付,不走过场。对自查和上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

(四)严肃问责。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教育局将重点查办,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开展“一案三查”活动,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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