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梧州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梧安委办〔2016〕56号)以及苍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方案】苍梧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
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梧州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梧安委办〔2016〕56号)以及苍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苍安委办〔2016〕41号)的文件精神,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我局决定即日起至2017年2月18日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检查依据
梧州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梧安委办〔2016〕56号)以及苍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苍安委办〔2016〕41号)。
二、 检查重点
重点排查各类会场等活动场所和涉外宾馆、接待宾馆、饭店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加强对危化品生产、储存单位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充装单位,交通枢纽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学习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和风景区、公园的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的安全检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三、 检查内容
(一)在用的特种设备
(1)重点活动场所、宾馆、商场、学校在用的锅炉、电梯。
(2)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压力容器(含各类气瓶)、压力管道。
(3)公园、风景区在用的大型游乐设施。
(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管理人员落实情况;
(2)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特种设备技术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5)特种设备隐患治理、监控情况;
(6)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三)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1)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
(2)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
(5)特种设备运行是否有运行记录,是否在规定技术参数内运行;
(6)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7)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8)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电梯管理办法和三角钥匙管理制度,是否及时张贴检验合格标志。
(9)是否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
四、具体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质监部门专项检查、督查的形式进行。
(一)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督查即日起至2017年2月1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纠阶段。此阶段质监部门督促各有关单位按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
第二阶段: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26日为质监部门检查阶段,此阶段质监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对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督查。
第三阶段从2017年1月27日至2月18日为“回头看”再检查阶段,此阶段质监部门对此次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实施再检查,杜绝特种设备不安全因素,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检查方法
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在大检查中,要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同时要求:
1.深入现场、车间、一线实地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查看各种资料、记录和台账等基础工作。
2.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评议,形成检查意见,对受检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3.按要求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三)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并参加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当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成立苍梧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我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永胜(局长)
成 员:曾艳(副局长)李金昌、杨杰、林琳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要向受检单位及时反馈检查、督查意见,要责令企业按照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的要求,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工作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应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县政府、安委会及市质监局安全监察科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