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方案】防城港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防城港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商务方案】防城港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广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追溯体系建设合力。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成,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自治区、市、县及有关部门和企业间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和对相关重要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全市追溯体系建设地方标准体系逐步建立,法规制度逐步健全;相关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明显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明显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关心、支持、参与追溯体系建设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

开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七大类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联互通。

(一)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我市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基本实现全程可追溯。

1.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时视频溯源等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开展视频溯源试点。推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履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全市推行农产品产地证制度、进场检测制度和产品登记制度,以及农产品生产实时视频溯源制度。全面实施家畜标识佩戴,逐年提高活禽标识佩戴率,开展农业部指定农产品品种的追溯试点。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强化追溯系统应用推广。(牵头部门:市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农产品生产源头实时视频溯源等追溯体系的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产品销售环节的进场检测制度及产品等级制度;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商务局、质监局、供销社)

2.支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信息化建设及试点。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菜市场等集中交易场所结合实时视频溯源等追溯体系建设,发展电子结算、智慧物流和实时视频溯源电子商务等新型业务。(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参与部门:市农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物流办)

3.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实时视频溯源追溯试点。推进食用林产品标准化建设,制定、完善食用林产品生产技术标准、管理规范。推进食用林产品认证体系建设,通过认证手段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为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满足食用林产品生产全过程的实时视频监管和追溯需要。(牵头部门:市林业局;参与部门:市农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4.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实时视频溯源等追溯协作机制。以“三品一标”农产品为重点,推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环节与流通环节、团体采购消费环节、上下游环节实时视频溯源等追溯系统对接,逐步实现全过程追溯管理。(牵头部门:市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商务局、质监局、供销社)

(二)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我市重点食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流通直至销售终端的全过程、全产业链可实时视频溯源的追溯管理。

1.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时视频溯源等追溯系统建设及试点。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预包装白酒等重点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流通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实时视频溯源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工信委、农委、商务局、质监局)

2.推进建设进口乳粉和红酒等产品追溯体系。督促指导进口食品进口商依法建立进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制度。依托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推动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制度和进口商落实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实现进口食品全程可追溯,防范进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牵头单位: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与部门:市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防城海关、东兴海关)

(三)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我市药品追溯监管全品种、全过程覆盖。

1.建设完善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督促药品制剂类企业完成品种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加强对特殊药品的全过程管理。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药品追溯系统对接,形成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链条。(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工信委、卫计委、质监局)

2.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对药品(疫苗)质量安全的全过程追溯与监管,确保群众用药(疫苗)安全。(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部门:市工信委、卫计委)

(四)推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我市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全程追溯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

1.推动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以农药、肥料、种子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品种,以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为主要内容,以推广电子追溯码标识为手段,实行入库扫码、认证编码、流通使用全程管控,规范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质量管理。实行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的追溯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市农委;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工信委、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安监局)

2.开展兽药经营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开发兽药经营环节信息化管理软件,与国家数据库衔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兽药经营进销存信息管理,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录入批准文号,自动与国家数据库对比,有效识别真假兽药,把好源头质量关。(牵头部门: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工信委)

(五)开展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对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动态监管。

开展电梯、车用气瓶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车用气瓶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车用气瓶产品生产、安装(改装)、充装、使用、检验检测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追溯和动态监管。(牵头部门:市工信委、发改委;参与部门:市质监局)

(六)开展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我市重点危险品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监管。

开展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安监局、工信委、公安局;参与部门: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

(七)开展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我市稀土产品从开采、冶炼分离到流通、出口全过程追溯管理。

推进稀土产品追溯管理与企业监管相融合。指导市内稀土企业建立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立稀土产品追溯指令性计划管理体系、台账数据管理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三大系统,建立稀土产品采购、生产、销售及库存等信息库,形成集采购、生产、销售、库存、税务专用发票、海关出口等数据于一体的体系平台,通过产品唯一追溯码实现产品全程可追溯,实现对生产计划控制及产品信息跟踪的智能化、动态化、实时化,强化稀土产品市场监管,规范行业秩序。(牵头部门:市工信委;参与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市国税局,防城海关、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兴海关、东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八)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实现七大类产品追溯标准相协调,各部门各追溯系统全面对接,追溯信息互联互通,为社会和消费者提供统一的对外展示窗口和查询服务。

1.建设完善追溯地方标准规范。全面对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追溯体系建设标准,制定实施一批关键共性标准,统一数据采集指标、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及编码规则。科学建立健全七大类重要产品追溯标准,针对不同产品生产、存储、运输、流通、使用特性,采用简便适用的追溯方式,制订相应的建设规范。加强标准制定工作统筹,确保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标准相协调。(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局、农委、林业局、卫计委、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

2.推进追溯系统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完善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整合各部门已有或在建的追溯系统资源,建立统一管理平台,推进各类追溯系统数据共享和流程互通。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建设重要产品实时视频溯源追溯系统,并与各级政府或部门建设的追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政府和社会追溯数据融合。推进各大类、各环节产品追溯数据的汇集、集中和本地储存,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和决策支持水平。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开展信息安全保护测评,确保重要产品追溯系统畅通、融合、稳定。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工信委;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公安局、农委、林业局、质监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开展实时视频溯源等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措施。(20171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上下对接,建立部门追溯系统。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追溯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重要产品实时视频溯源等追溯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开展本行业追溯体系建设时,应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尤其是自治区级对应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确保我市本级的追溯体系与上级体系实现有效衔接。(201912月底前完成)

(三)推进追溯信息互通共享。统一实时视频等数据采集指标、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及编码规则。推进部门追溯系统数据共享和流程互通,推动企业、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社会追溯数据与政府追溯数据相融合。(202012月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公益性事业,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

(二)加强督促引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加快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督促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和追溯管理制度。引导发展追溯服务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和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或相关机构为企业建设追溯体系提供专业化服务。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针对部分安全风险隐患大、社会反映强烈的产品,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强制要求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建设追溯体系。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作为重大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进行支持。推动建立多元化投资建设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强对追溯体系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消费追溯理念。及时公布实施信息追溯管理的生产经营企业名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建立曝光和消费警示制度,及时曝光信息追溯系统运行不正常的企业和产品,鼓励消费者采购可追溯产品,努力形成人人关心追溯、支持追溯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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