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意见】龙州县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指导意见试行

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的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指示批示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中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拓展新险种,扩大覆盖面,提高赔付率,提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意见】龙州县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指导意见试行,供大家参考。

【计生意见】龙州县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指导意见试行


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指示批示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中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拓展新险种,扩大覆盖面,提高赔付率,提升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能力”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县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工作,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以计划生育家庭利益保障为重,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抵抗风险能力及福利保障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安全感,消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引导群众自觉实施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二、基本原则

计划生育关爱保险是经计划生育协会与有关商业保险机构协商并共同开发的保险,旨在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增强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将承保对象覆盖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让他们尽可能多获得实惠。

三、承保公司确认

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由龙州县计划生育协会与有关商业保险机构协商谈判,择优确定承担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由龙州县计划生育协会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四、承保范围、保险费及保险责任

户籍为龙州县行政区域内的居民,生育行为未违反当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 其家庭成员(即夫妇、子女)中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

保险费为每人每年30元,保险金额最高合计16000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13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1000元。(详细责任描述详见附件)

五、补助标准及办理方式

1.生育政策调整前(即2015123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颁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前,下同)的独生子女、双女家庭的子女为被保险人的,以一人一份30元计,承保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级财政补助5元,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人支付20元。

2.农村计生“两户”(即独生子女及双女结扎户)家庭的父母为被保险人,以一人一份30元计,承保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财政补助25元。

3.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贫困户为保险人,以一人一份30元计,承保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财政补助25元。

4.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即失独家庭、独生子女病残家庭(是指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到底三级为残疾)为被保险人,以一人一份30元计,承保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财政补助25元。

5.其他计划生育家庭的父母、子女以及第1条规定的计生家庭中的父母为被保险人的,以一人一份30元计,承保保险公司补助5元,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人支付25元。

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实行个人申报、逐级审核制。由当事计生家庭将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有关材料交到村级计划生育协会,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分类统计并公示,乡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协会审核,县级计划生育协会复核并交同级保险公司办理参保手续。保险机构在收到齐全的参保材料后30日内向被保险人交付保险合同,及时打印个人保险凭证交各地计划生育协会。

六、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2017年2-3月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乡镇选取几个群众基础好,村两委班子坚强有力,计生协组织健全、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村(社区)试点开展;

2.开展试点20163-4月办理一批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参保率力争达试点村(社区)的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子女数的20%以上。到2017年5月底,各乡镇参保率力争达试点村(社区)的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子女数的50%以上。

3.全面铺开2017年6月以后全面实施推广,各乡镇、村(居)全部开展,实现全覆盖。201712月参保率力争达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子女数的60%以上。

七、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党和国家历来对计划生育保险工作高度重视,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中,明确指出要“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通过商业保险服务妥善解决计生家庭意外、养老、医疗等保障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4号)中提出“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覆盖面,提升农村家庭抗风险能力”,以及《中共龙州县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崇左市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实现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的决定》(龙发〔20159号)提出的“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大力推进金融扶贫工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精神。为商业保险公司与计生系统开展业务提供了政策依据,并为计划生育保险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空间。通过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为计划生育家庭建立医疗、意外伤害、死亡等方面的保险,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多层次的保险保障体系,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是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解除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的有效措施。计划生育关爱保险是计生系列保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出生满3个月到18周岁计生家庭子女)之后的又一惠民险种。

经研究,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工作纳入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制考核内容。

(二)加强领导,组建队伍。

为了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龙州县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兆墡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何世飞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罗业荣  县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成 员:姚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黄桂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秘书

赵国新  县计生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计生协会。建立激励机制,适时对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

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有效的具体实施措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党委、人民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财政承担的保险经费,建立工作制度和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为计生保险工作长期、健康、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机制。

建立协保员队伍。协保员队伍建立在村、居委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由村(居)委的计生协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兼任,由保险公司负责在每个村、居委培训1-2名协保员,通过保险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合格后签约,获得协保员资格,在规定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等业务拓展,并按规定落实工作经费。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各级协会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保险进村、入组、到户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保险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尤其是用理赔实例说话,把计划生育保险利国利民的好处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广大群众参保投保的意愿,推动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宣传氛围。让广大群众以及各级政府了解到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是惠及计生家庭的险种,提高群众参加保险的积极性和通过商业保险化解风险的自愿意识,从而扩大计划生育家庭的承保面。

(四)搞好服务,诚信于民。

在推行计划生育保险中,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理念引入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承保、理赔等各个环节中:一是要坚持宣传引导和群众自愿投保的原则,不准强制办理,不准搭车办理。杜绝骗保现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联系面广、会员多的优势,调动协保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开展上门宣传、上门收集材料,统一集中投保,上门理赔,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好事办好。三是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汇报和沟通,多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取得政府的支持和关注,并将扶贫工作与计生保险工作进行有效的衔接,特别是为经济困难的计生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计生保险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进而扩大计生保险的社会影响力,为开展计生保险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对被保险家庭在承保范围内出现意外的,保险公司要及时按程序进行理赔,树立诚信形象,计生协会要跟进服务,协助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尽可能帮助解决在理赔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理赔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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