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安国市“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安国市“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安国市“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安国市“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安国市“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保定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减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检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监管,依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职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坚持协同推进,依托河北省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各部门要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管理系统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163月底前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各部门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记载具有执法资格人员的详细信息,并报市法制办备案。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164月上旬前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164月底前

4.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录入、更新,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流程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整合部门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部门内存在多个执法科室、多项检查事项的,要合法合理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要一次性完成检查;市政府要结合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监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常规性抽查,原则上按照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及市级部门已部署抽查计划的,不再安排抽查;对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有明确规定的,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省、市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规定;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依法进行。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严格检查方式和流程。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抽查中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它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在检查过程中,要规范检查流程,严格依法依规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监管部门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记录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检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

1.形成统一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政府部门之间、部门上下级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201612月底前,通过河北省企业法人库信息共享和应用平台,将行政许可类、监管类、处罚类信息归集在市场主体名下,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监督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省市要求及时推进

2.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失信者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双随机”抽查的重要性,做到高度重视,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

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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