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4篇

篇一: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XXXX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按照国家《会计法》的规定,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预算,认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财务业务管理水平。

  二、对财务工作,实行收费公示制、财务公开制,收支两条线,并接受执法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费,各项收费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执行,并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四、严格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标准,遵守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遵守财经纪律。

  五、财务管理人员对票据、存款妥善保管,及时清理结算,不得挂账,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根据需要规范支取。

  六、管好国家下拨的经费,根据拨款拟定各项预算,准确地掌握经费运用、周转、变化,做到计划开支,满足教学,达到收支平衡,做好决算。

  七、按《会计法》办理一切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按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报表,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报表及时,并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定期归档。

  八、财务人员必须帐目有凭有据,报帐时应先由财务按

  照规定进行核实后,由校长分管校长经手人签字生效结帐。学校的一切收支,教学所需经费必须由校长及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所采购的物品必须交保管人员验收入库,保管人员必须记帐,经手人、验收人必须签字,其他任何人的审批,财务人员都有权拒绝办理。收支的审批应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

  九、学校的各项开支要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办理,不能挪作他用。

  十、建立健全严密的财务传递制度,做到手续完备帐物相符,日清月结,使财务工作逐步达到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

  十一、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做好各项财务工作,充分运用会计资料经济效果,提供真实数据,预测经济形势,当好学校参谋。

  十二、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清楚、不合法、不完整、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反国家财务制度的收入不予办理。

  十三、申请购买与报销要严格按一定手续办理:发票必须具备税章、单位印章、购物单位全称、时间、品名、数量、单位、金额大小写一致及制单人签名;报销发票必须由校长、分管领导、经手人签字后才能办理报销。

  十四、加强现金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出

篇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本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小学北校。

  一、收费管理

  各年级学生的餐费、作业费、校服费等项收费均由财务科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每次收费由学校统一安排,财务科及时与财政主管部门、银行结合确定收费时间后执行。收费票据一律使用财政统一票据。

  二、支出管理

  学校所有支出必须采取预算管理的办法,实行预算报销制、责任追究制。支出预算首先填写预算申请表,由分管校长、会计审核,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各科室、各年级的支出,待分管校长、会计及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规定转账或公务卡的方式支付。

  (一)物品采购

  1.采购物品建立实物台账,实行办公用品领取登记和以旧换新制度。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购置后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登记后方可报销。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单笔(单项)5000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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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的大额支出,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学校单笔(单项)超过五万元(含)以上的大额支出执行先审批后实施制度,不得先实施后审批,不准故意拆分项目规避审批检查,达到采购标准的采购支出项目,必须按要求实行采购。

  (二)出差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分管校长批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严禁无实际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学校教师管理

  一、教职工组成

  学校教职工人员的组成: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

  二、人事制度

  学校依据核定的编制,设岗定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三、教职工考核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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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教职工权利

  学校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五、教职工义务

  学校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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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六、教职工待遇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七、教师培训与科研

  学校关注教师的专业成长,为教师学习、培训、科研、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八、教师交流交换

  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2届(每届任期一般为4年)。教师交流轮岗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已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一般为3至5年)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校长、教师,一般不再参与交流轮岗。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病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并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暂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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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应交流教师总数的10%,其中初级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中级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教学能手和区级以上优秀教师等要占一定比例。同一所学校的校长、副校长一般不同时进行交流。

  九、教师资格

  学校对在岗教师教师资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实行。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会计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教育教学需要和生均经费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支付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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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区教育主管部门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学校总务处设置会计室,是学校会计活动的分管部门;会计室设置报账员一名是会计室的负责人,另设置出纳员一名,资产管理员一名(可兼任)。

  第四条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五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六条

  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七条

  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八条

  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九条

  学校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按照教育教学功能细化支出分类。

  第十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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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三条

  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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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8-

  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三)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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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XXXX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工作管理,组织好学校的正常财务活动,发挥现有资金的作用,做到财尽其力,物尽其用,努力为教育教学服务。根据国家财政制度和财会人员的职责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1、财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法规,自觉把好政策关。加强自身职业

  道德修养。

  2、为防止钱帐混乱不清,会计、出纳必须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钱帐分开,工作上相互监督。

  3、加强经费帐目的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一切收支都要做到收有凭支有据。

  4、任何个人,不得因私事借用公款,因公借款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手续,不利用白条顶帐。

  5、坚决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管理制度,严禁支借挤占学校公款,杜绝公款私存或挪用现象。

  6、财务人员每月要编制资金预算报表,严格控制计划外开支,对未经学校领导批准而私自购买的物品不予报帐。

  7、严格控制非教学使用开支,坚决执行专款专用原则,把好经济关,在经费开支上执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所有

篇四: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XXXX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一)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二)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三)学生学杂费收入。

  (四)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五)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1、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2、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3、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1、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

  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2、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3、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4、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5、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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