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细则12篇

党支部工作细则12篇党支部工作细则  1基层支部工作细则高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工作细则12篇,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工作细则12篇

篇一:党支部工作细则

  1基层支部工作细则高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品格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基层支部工作细则(高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xx品格、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对党员开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的基本单位。高校党组织应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党支部建设摆在学校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制度、细化措施,切实增强党支部的生机活力。第三条党支部建设的总目标是:(一)组织设置好,有坚强有力的支部班子。(二)制度落实好,有严肃认真的政治生活。(三)党员管理好,有及时丰富的教育活动。(四)作用发挥好,有显著的战斗堡垒作用。(五)工作反响好,有较高的党员群众评价。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第四条党支部设置的原则(一)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凡是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都应单独设置党支部。

  (二)党支部的设置应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单位相对应。

  第五条党支部设置的方法

  (一)凡有正式党员x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x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

  (二)为便于管理和开展活动,党支部党员人数不宜过多。党员人数超过xx人的党支部,应拆分成两个以上党支部。拆分确有困难的,可划分若干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x名党员。

  (三)本科生党支部一般按年级或系(专业)设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班设置;研究生党支部一般按年级或系(所、中心)等设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专业方向设置;专业学院和研究机构教职工党支部一般按系(所、中心)等机构设置;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教职工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离退休党支部一般应单独设置。

  (四)为进一步扩大党组织覆盖面,鼓励大学生党支部进成长社区、进学生社团、进合作办学机构,教职工党支部进实验室、课题组、项目组,在一些临时性、阶段性的学习、工作或活动中可适时设置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管理。

  第六条党支部的命名

  党支部的命名应当准确标明对应单位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并标明党支部种类。党支部种类可分为本科生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教职工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等。跨单位设置的为联合党支部。同一单位分设多个党支部的,应予以编号。对应单位名称发生变化时,党支部也应及时更名。

  第七条党支部的成立

  (一)党支部应在分党委(党总支)领导下,按程序及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的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二)党员x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委会。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x至x人组成。支委会选举书记x人,组织、宣传、纪检、统战委员各x人(可兼任)。规模较大的党支部可增选副书记x人。

  (三)党员不足x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支部书记x人。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x人。

  (四)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的候选人须按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任职条件充分酝酿,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同意后,方可召开党员大会。

  (五)支委会及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职和分工,应由所在分党委(党总支)批准后,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党支部的换届与调整

  (一)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委会成员每届任期为x年或x年。党支部应在分党委(党总支)领导下,按程序及时开展换届工作。

  (二)党支部换届应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要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并充分听取党员意见。新一届支委会及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职条件与选举程序,参照本细则第七条规定。

  (三)党支部换届选举后,应由所在分党委(党总支)批复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支委会委员如出现缺员,应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如出现缺员,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可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第九条党支部的撤销

  党支部因党员毕业离校、成员不足三人或依托单位变更等原因,不再符合党支部成立条件,应及时予以撤销。党支部的撤销或更名,应由所在分党委(党总支)核准,并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党支部的职责

  第十条大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学校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和广大学生开展理论学习,推动学生思想进步。

  (二)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三)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带头维护学校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四)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在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

  (五)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所在学院及有关部门反映;切实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第十一条教职工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学校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对教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培养教育教职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做好在优秀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

  (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教职工的思想状况,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支持、配合并监督本单位行政做好各项工作;所在单位教职工公派出国、绩效考核、职称晋升、干部提任和推优评奖等事项,应征求党支部的意见。

  第十二条离退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学校有针对性地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离退休党员认真开展理论学习,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发挥离退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引导老同志在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培养教育离退休人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离退休党员。

  (四)了解离退休老同志的思想状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他们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第四章党支部的工作队伍

  第十三条要选好配强党支部的工作队伍。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工作班子的班长,应由党性坚强、政治过硬、经过一定党内生活锻炼且清正廉洁、敢于担当、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正式党员担任。具体条件包括:

  (一)本科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科生辅导员担任,高年级本科生党支部的书记可由具备条件的学生党员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由研究生党员或研究生辅导员担任。

  (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有x年以上党龄和x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一般应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人员担任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有中层副职以上岗位任职经历;附小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一级以上教师担任。

  (三)离退休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的离退休党员担任。

  第十四条要加强党支部工作队伍的培训和指导。通过任职培训、专题培训、高级研修以及组织到兄弟高校、实践基地等进行学习交流和考察等方式,定期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党支部书记的履职能力;鼓励各分党委(党总支)举办培训会、交流会、分享会等,有针对地提升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党务、业务皆强的党支部工作队伍。

  第十五条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所在单位应比照系(所、中心)等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岗位聘任、绩效奖励、津贴发放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经历,视同于专业学院、研究机构等内设科室、系(所、中心)负责人的岗位经历。学校党委在选拔中层干部时,重视选拔有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工作经历的干部。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有意识、有计划地推荐有培养潜力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职工党支部书记。

  第五章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计划总结报告制度。各党支部每学期初要制定工作计划,每学期末要对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并向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和本支部全体党员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必须按时召开。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常态化工作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第十九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四讲四有”标准开展自评和互评。评议结果要与党员奖惩有机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可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

  第二十条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种多样、全体党员参加的主题党日活动。党日活动主题要密切联系国际国内形势、重要时间节点、学校和本单位工作实际以及本支部党员思想状况。党日活动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

  第二十一条教育培训制度。新党员应在入党后的一年内,应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座谈研讨、主题活动等方式,参加不少于xx学时的集中教育培训;学生党员每年至少参加x次集中教育培训,并以聆听讲座、网上自学等形式,累计参加教育培训时长一般不少于xx学时;在职教职工党员每年至少参加x次集中教育培训,并以聆听讲座、网上自学等形式,累计参加教育培训时长一般不少于xx学时;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并带头讲党课。

  第二十二条党内关怀和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大学生党支部要把着力点放在扶贫济困、扶助就业、心理辅导等方面,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专业学院和研究机构教职工党支部要把着力点放在关心教师生活、关注教师成长、搭建教师发展平台等工作上;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教职工党支部要把着力点放在提升服务质量上;离退休党支部要在为老同志拓展沟通渠道和关怀帮扶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二十三条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党员每月应主动将党费交纳到党支部,党支部要认真登记,并及时上缴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缴纳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四条考勤记录制度。党支部每次支委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都要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和会议记录制度。

  第六章党支部的工作保障

  第二十五条加强组织领导力度。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x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应全面加强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本单位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六条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学校党委每年在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党费收入按比例返还给各分党委(党总支),并适时安排专项活动经费;各专业学院也要适当配备经费,不断加大对党支部活动的支持力度。

  第二十七条保障学习活动时间。原则上,学校每周五第x—xx节课不安排教学任务,便于党支部安排活动。

  第二十八条保障学习活动场地。鼓励各分党委(党总支)安排好党支部的学习活动场地,有条件的可利用公用会议室等建设“党员之家”。

  第二十九条健全工作创新机制。鼓励党支部申报学校党委“党建创新立项”,鼓励党支部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在工作机制、方法、载体以及活动方式、内容等方面形成新突破。

  第三十条完善评优表彰机制。学校党委每年开展一次“创最佳党日活动”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五好党支部”评选,并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优表彰。

  第三十一条严格督查整改机制。学校党委每年两次对分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各分党委(党总支)应建立自查机制,定期对所属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于组织生活不规范、软弱涣散的党支部,要责其整改;对于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二条坚持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学校党委每年专题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督导基层党建工作进展;党支部建设成效应纳入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分党委(党总支)应定期专题听取党支部书记述职并进行评议考核,督促党支部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学校党委xxxx年颁布的《中共xx大学基层支部工作细则》同时废止。第三十四条本细则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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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工作写作提纲(30例)1.着眼提升“三力”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紧扣产业发展提升人才支撑,聚焦乡村振兴提升人才保障力,围绕重大项目提升人才牵引力。2.实施“五个一批”人才计划助力乡村振兴,一是签约一批高端人才服务乡村振兴,二是引进一批紧缺人才支撑乡村振兴,三是培养一批乡土人才推动乡村振兴,四是选派一批优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五是宣传一批人才典型引领乡村振兴。3.创新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改进人才评价机制,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健全人才激励机制。4.着力打造“四个链条”集聚人才工作活力,完善“政策链”,增强竞争力,优化“引才链”,增强支撑力,构建“载体链”,增强服务力,优化“生态链”,增强吸引力。5.坚持“引育并重”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搭建“三个平台”,靶向引进专业人才,拓宽“三个渠道”,精心培育本土人才,破除“三个壁垒”,大力集聚多元人才。6.突出“三大”支撑激发人才工作活力,突出引才制度机制支撑,突出育才经费支撑,突出强才培训引领支撑。7.“四项举措”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强基层组织“输血”夯根基,完善制度措施“活血”促落实,加大扶持力度“造血”提质量,注重示范引领“补血”强效应。8.上好任职“第一课”争做乡村振兴领头雁,一是把增强党性修养作为“必修课”,二是把立足本职岗位作为“基础课”,三是把谋划未来发展作为“提升课”。9.优化“三个环境”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政策环境,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加强人才政治引领,优化人才社会环境。10.用好红色资源鲜活教材大力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深挖红色资源,赓续精神血脉,创新教育方式,讲好红色故事,弘扬红色精神,激发前进动力,擦亮红色地标,打造生动课堂。11.“四项措施”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抓实见效,强化思想引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关工工作基础,突出关爱帮扶,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拓宽服务渠道,引导五老助力发展。12.“四个聚焦”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一是聚焦组织领导,在持续凝聚合力中推动乡村振兴,二是聚焦组织体系,在强化政治引领中推动乡村振兴,三是聚焦组织资源,在激发内生动力中推动乡村振兴,四是聚焦组织保障,在夯实基层基础中推动乡村振兴。13.扎实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注重巩固提升,扎实“回头”整顿,三是严格程序标准,精准确定对象,四是细化责任措施,保障整顿成效。14.严把“四关”促进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化,一是严把责任落实关,二是严把资料内容关,三是严把日常管理关,四是严把档案转接关。

  15.“四举措”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一对一”沟通联系,“点对点”精细管理,“实打实”培训技能,“面对面”引导带动。

  16.四抓措施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健全机制抓责任,严格程序抓规范,从严把关抓审查,强化跟踪抓监管。

  17.“四项举措”为基层党组织减负增能提效,突出上下贯通,优化工作机制,突出务实重行,精简会议文件,突出高效快捷,开展线上管理,突出实绩实效,规范督查考核。

  18.抓好“育选管用”激发“后浪”奔涌活力,学干结合提升本领“育”干部,拓宽视野源头储备“选”干部,严管厚爱帮扶成长“管”干部,不拘一格人尽其才“用”干部。

  19.持续用力不松劲促党员教育更“严”更“活”更“实”,健全制度、压实责任,让学习教育“严”起来,分层分级、靶向施教,让学习教育“活”起来,学用结合、选树先进,让学习教育“实”起来。

  20.找准着力重点破解干部教育培训难题,按需施教,切实解决“联系实际不紧密”的问题,分类组班,切实解决“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软硬同抓,切实解决“培训实效不明显”的问题,教管并举,切实解决“学好学坏一个样”的问题。

  21.“一对一”精准破解重点难点村换届难题,一对一摸排,精准把握“问题症结”,一对一包抓,分类开具“治愈处方”,一对一督导,及时祛除“杂症病根”。一对一化解,消除群众“疑问顾虑”。

  22.“三个三”扎实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坚持“三个先行”,筑牢思想根基,做到“三个清楚”,强化工作指导,严把“三个关口”,逐一排查审核。

  23.智慧党建助力城市社区基层治理,一是树立“大数据”理念,推动治理方式智慧化,二是聚焦“家门口”需求,推动治理体系网格化,三是打破“中梗阻”瓶颈,推动共建共治常态化,四是突出“满意度”标尺,推动服务群众精细化。

  24.紧盯“三个关键”强化脱贫攻坚力量,内培外引,选好“头羊”,整顿后进,夯实“堡垒”,严管厚爱,撑腰“外援”。

  25.“四项举措”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强基层组织“输血”夯根基,完善制度措施“活血”促落实,加大扶持力度“造血”提质量,注重示范引领“补血”强效应。

  26.上好任职“第一课”争做乡村振兴领头雁,一是把增强党性修养作为“必修课”,二是把立足本职岗位作为“基础课”,三是把谋划未来发展作为“提升课”。

  27.优化“三个环境”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政策环境,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加强人才政治引领,优化人才社会环境。

  28.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抓落实能力,树牢导向,激发原动力,优化班子,凝聚向心力,一线培养,锤炼落实力,强化监管,增强免疫力。

  29.“四坚持四注重”统筹做好职级晋升工作,坚持从严把关,注重程序规范,坚持择优导向,注重实干实绩,坚持通盘谋划,注重优化结构,坚持统筹管理,注重持续激励。

  30.“四精准四确保”扎实做好驻村干部轮换工作,一是精准摸底,确保“情况实”,二是精准审核,确保“关口严”,三是精准帮带,确保“适应早”,四是精准对接,确保“上手快”。

  

  

篇二:党支部工作细则

  学校党支部工作细则一三会一课制度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制定本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如下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根据实际确定并相对稳定

  学校党支部工作细则

  一、“三会一课”制度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制定本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如下: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根据实际确定并相对稳定。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论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2、听取、讨论和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3、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制定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5、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补选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增加,时间视情况而定。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工作步骤和措施。2、研究搞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讨论、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拟定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的内容3、讨论、分析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和本级组织建设、群团工作等,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1——2个月一次,时间由个党小组自行确定,并尽量稳定。主要内容:

  1、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2、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支部安排,认真民主评议工作。

  3、研究本小组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推荐对党员的表彰,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党课党课每半年一次。1、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新形式下政策教育。2、系统地对党员讲解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3、其他提高党员素质的有关教育。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联系群众是一项党的重要工作。1、支部党员应在思想上重视做群众工作并尊重群众,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2、按支部要求,每个党员联系2名群众并广泛的与其他人经常接触。3、党员对所联系人的情况应向党小组或党支部经常汇报,每学期不少于2次。4、党支部将对党员联系群众情况进行分析和考评。

  

  

篇三:党支部工作细则

  1党支部每月定期调阅一次党小组会小组生活会记录并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2党总支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所属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课和党小组会记录分别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整改措施不利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予以讲评通报

  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公司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基层党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技术改造这个中心开展工作。第三条党支部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负责。

  第二章党支部委员会第四条凡是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建立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的单位,可设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建立或撤消由公司党委决定。第五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或从党员中直接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公司党委决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委员3-5人。委员缺额时,应在3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经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报公司党委批准。第六条车间党支部书记可以由生产行政负责人兼任。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

  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第八条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必须进行换届改选。

  无特殊情况,未经党委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

  第三章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第九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并保证在本公司的贯彻和落实。(二)参与本车间有关总是的决定,对生产行政工作实行保证监督。(三)加强对党员和预备党员的管理和教育,组织党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四)严密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五)领导本车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建设一支“四有”员工队伍。(六)围绕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七)健全党内各项制度,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八)培养、考察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按照党员的标准,

  积极慎重发展新党员。(九)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第十条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一)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

  定和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二)督促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在贯彻中

  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支部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组织报告工作。

  (三)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主持支部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党风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作用。

  (四)注重收集信息,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五)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情况,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六)参与单位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支持行政领导正确行使职权,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齐心协力搞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党支部的保证监督第十一条保证监督的主要内容(一)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党委的决议和公司的决策、指示、命令,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二)员工享有的民主权利及合法利益,搞好民主管理。(三)党员、领导干部正确执行党委和总经理的决定及各项

  规章制度。(四)党员、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遵章守纪和作风建设。第十二条保证监督的主要方法(一)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教育党员

  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团结带动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教育员工自觉服从行政领导的集中统一指挥,遵守劳

  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三)参与下述问题的讨论和决定:如何完成公司下达的生

  产经营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生活福利问题;本单位所属、班组长的选拔、任免、奖励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本单位改革、改造等方案制定及实施;其他重要问题。

  (四)对参与讨论或决定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党员、员工及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决定后,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员工,保证决定的实施。

  第五章党支部的制度建设第十三条“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内重要会议,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议题是:学习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措施、总结;听取党支部委员会和行政工作报告;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

  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公司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制定保证行政工作的措施;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支委会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和行政的指令、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讨论制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保证完成生产行政工作的措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奖惩;讨论召开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重要工作等。支委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讨论通过的问题必须作出决议和决定;对暂不能形成决议和决定的,可在下次会议上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和决定。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生产任务;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检查党同执行决议和党小组分配的工作完成情况;改选党小组长;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等问题;进行党员鉴定和评选优秀党员;分析所在班员工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所在班组的生产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党课党课是对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之一,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上一

  次党课。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础知识、形势任务以及科学文化、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支委民主生活会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参加人员包括支部委员和非委员的党员行政领导。1、主要内容(1)能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行政指示、指令。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卓有成效创造性开展支部各项工作。(3)能否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搞好团结。(4)能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勤政廉政,遵纪守法。(5)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形式主义,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有求实、务实的作风。(6)能否联系员工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员工群众关心的问题。(7)能否针对自身和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

  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班子自身建设中的问题。(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1、主要内容(1)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有无抵触情绪和在群众中发牢骚、讲怪话及执行中走样的问题。(2)检查党员在日常生产、工作、生活中能否正确处理公

  司与个人利益关系;能否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是否对周围群众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及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帮助教育工作。

  (4)检查党员遵章守纪情况、遵守社会公德情况以及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情况。

  第十五条“三会一课”管理办法(1)机关、车间党支部和党小组的“三会一课”要指定专人、专用记录本做好记录。记录内容主要有:会议名称、开会日期、起止时间、地点、出席人姓名及原因,支部及公司领导参加会议人姓名、主持人、记录人和会议议题(主要内容),每个党员的发言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领导发言情况,要记录完整、准确、字迹工整,重要内容避免遗漏。(二)“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实行三级管理,坚持好“两

  项制度”1、实行公司党委、支部定期制定组织生活要点制度。(1)公司党委结合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党的

  自身建设实际,制定出季度党组织生活要点(包括党课、民主生活会内容),印发至党支部。

  (2)党支部根据公司党委工作要点,制定出支部季度组织生活要点,贯彻到党小组。

  2、实行“三会一课”定期调阅、通报和对问题限期整改制度。

  (1)党支部每月定期调阅一次党小组会、小组生活会记录,并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

  (2)党总支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所属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课和党小组会记录,分别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整改措施不利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予以讲评通报。

  (3)党委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全公司“三会一课”记录,并分别写出评语,对有问题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党员汇报制度1、党员必须每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2、汇报在党内建功立业活动中自己的责任区、责任点、互保对子的有关情况,以及负责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帮教对象的

  思想、工作情况及其它有关情况。3、及时向组织汇报党员及身边群众在思想、工作中出现的

  问题,以及对党组织和行政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反映在走访中发现的群众困难和问题,做到信息准确、反映迅速,并协助加以解决。

  4、党员对不便在生活会上汇报的问题,可在会后以口头或书面材料形式向党支部或直接向公司党委进行汇报。

  第十七条组织发展工作制度1、坚持发展新党员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保证党员质量。2、坚持把生活一线、青年职工和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培养发展的重点,特别是对新入厂、新毕业的青年职工普遍进行一次启蒙教育,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3、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档案,搞好队伍整顿;二是落实责任制,做好日常考核与特殊时期跟踪考核;三是抓好定期教育和培训。4、要把住入口,疏通出口。严格执行“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党员动态管理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以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第十八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应尽的义务。2、党费交纳的标准应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三项之和,收入在xxxx元以下,按0.5%比例交纳;xxxx—xxxx元,按1%比例交纳;xxxx—xxxx元,按1.5%比例交纳;xxxx—xxxx,按2%比例交纳;xxxx以上按3%比例交纳。党员在工资晋级、岗位工资调整等收入变动时,从补发工资之日起重新计算交纳党费数额。新党员的党费应从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月起交纳。

  第六章党支部对工会、共青团的领导第十九条党支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领导工会、共青团工作:1、支部要把工会、共青团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季度定期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的工作,并给予指导。2、关心教育和培养工会、共青团干部,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情况,给予帮助,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3、支持工会、共青团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各自的作用。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条例适用全公司各党支部。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篇四:党支部工作细则

  基层支部工作细则

  总则

  第一条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了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市基层党支部建设,逐步实现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基层党支部建设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组织健全、思想统一、作风端正、纪律严明、制度落实,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任务完成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党支部工作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新路子,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心,不断增强党支部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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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党支部的设置

  第四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30人以下的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党员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经公司党委批准,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第五条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将党员分编成若干党小组。

  第六条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的委员,报公司党委批准。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候选人,经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批准。

  支部委员会的人数,应根据党员人数多少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以3至5人为宜.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等。委员较少的支部,1名委员可兼管多项工作。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一般由党员直接选举支部书记,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经党员大会选举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应报公司党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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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委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半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年。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党委可以在党支部任届期间指派书记、副书记。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

  第二章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第七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向党员大会和公司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一、以生产经营为中心,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正确贯彻执行。围绕施工生产经营开展“创先争优”等党性实践活动,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施工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二、组织和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与塑造企业文化,培育企业精神相结合,要求党员在生产施工、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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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

  四、根据上级党组织部署和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实际,制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计划;掌握员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主与法制,道德,敬业等方面的教育,并保护,引导,发挥员工参与企业改革,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觉悟,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弘扬正气,纠正和抑制不良风气。

  五、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经常了解群众对支部和党员的意见、要求,关心员工生活,帮助解决员工的实际问题,妥善处理群众中的各种矛盾。

  六、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指导工会、共青团工作,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党支部的班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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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党支部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工作能力较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得到群众信任,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第十条分公司党支部书记一般可专任或兼任。第十一条凡新任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公司必须对其进行考核培训.通过交流、培训、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党支部书记、委员的自身素质。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委员的主要职责(一)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党员大会和公司党委报告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党委的决定和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了解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抓好学习,增强团结,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参照上述职责执行。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二)组织委员。提出组织工作的计划和建议;检查党员过组织生活的情况;负责发展党员的具体工作;负责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和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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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党代表大会代表等选举的具体工作;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负责党员统计、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等日常工作。

  (三)宣传委员.了解党内外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建议;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理论、学习时事、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负责组织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时向党员和公司党委反映党员的思想动态和意见。

  (四)纪委检查委员。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做好党风、党纪教育工作;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了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向支委会和公司纪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和本单位纪检工作情况;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协助公司纪委查处违纪案件;考察了解受处分的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

  党支部设其他委员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职责范围.第十三条党支部班子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班子成员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支部班子勤班实干,事业心强,作风正派,能解决自身问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身作则,遵守党纪、政纪和国法,不谋私利,敢于同各讨论会错误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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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党支部的制度建设

  第十四条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并允许保留。集体作出决定,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书记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委员的意见,个人不能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委员要支持书记的工作,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权范围,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十五条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支委会成员要经常同党内外群众谈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重大事情通报制度,凡遇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了解群众对党员、党和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改进工作;党员要分工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第十六条报告工作制度.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定期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公司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公司党委和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党小组长要定期向支部报告工作,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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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课每年至少组织2次,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党课教育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

  第十八条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员要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负责地报告上级党组织。党支部委员会成员除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专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按照规定参加每年1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谈心交心制、分析评议制、整改责任制。

  第十九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每年年终结合年度考核和本单位工作总结,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党员标准,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五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价;支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表现,主要优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形成组织意见,并与本人见面;评议结束后,召开支部大会作评议情况的总结报告;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监督党员对自身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及时将评议中的有关情况向党内外群众通报,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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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党员培训制度。公司党委每年举办党员、非党积极分子短期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路线、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教育等。党支部要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党员培训计划,并对参训党员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十一条谈话提醒制度。党支部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找党员谈话1次。按照党员标准,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对涉及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醒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对党员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

  第二十二条党员学习、汇报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要经常组织党员学习理论、时事政治、业务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等,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党员汇报的形式有三种:一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二是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向党支部提交书面汇报。每个党员要增强汇报的主动性、自觉性,讲真话、讲心里话,党支部要以认真态度听取党员的汇报。

  第二十三条“创先争优"活动制度.结合公司“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按照“立足争创、坚持经常、注重实效”的方针,制订“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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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争优"计划,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下岗、流动党员以及由于身体原因不便于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应每半年以书面的形式主动向所在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要按规定主动交纳党费,党支部要定期公布党费交纳情况,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党内监督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分析党风状况,结合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工作总结,检查党风和廉政建设情况。对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每位党员进行监督。对党员违纪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协助调查核实.

  第五章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党支部要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党员教育可采取讲党课、短期培训、自学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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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统一辅导、举办报告会、演讲会和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要改进教育方式,运用电化、网络、信息教育等手段,增强教育的实效性。离退休党支部的党员教育形式应多样,次数要适当,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使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保持革命晚节,自觉地关心和支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第二十七条加强党员管理。严格要求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忠实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督促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支部组织生活.针对党员流动、下岗、待岗、出国等新情况,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年龄、身体状况,即病瘫、住院、回乡、到子女亲戚家居住等特殊情况,努力改进党员管理办法,使每个党员都处在党支部的有效管理之中。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和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工作.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支部都应当对其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党员,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公司党委批准。

  第二十八条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党支部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联系群众以及他们思想、作风、道德品质方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党员违纪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或公司纪委报告,并协助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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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

  第二十九条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十条发展党员的主要程序(一)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二)党支部对申请入党的同志、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分层次管理。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要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进行衡量和确认,一般需经一年以上的考察,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部门备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保证积极分子队伍质量。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并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三)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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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公司举办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天,不少于四十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介绍人应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基本知识,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六)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不设支委会的书记)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该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过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七)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分析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和表现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八)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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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公司党委审批.

  第三十一条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制。

  (一)实行发展党员培训制。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必须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培训原则上由公司党委统一组织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重点是学好党章。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天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形式可灵活多样,但都应注重实效。集中培训后应进行考试考核。

  (二)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党组织要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中加强考察工作,对于到新的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发展对象,还应了解其在原学习、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表现情况。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会议方能进行。表决前,申请人应向支部大会汇报思想,入党介绍人应介绍培养教育情况,支委会应介绍考察情况,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个人意见。表决时,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表决票,表明赞成、不赞成或弃权意见。申请人为两名或两名以上时,应逐个进行讨论,然后投票表决。与会党员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并当场统计、公布投票结果。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的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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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半数,方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及申请人的得票情况应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有关材料报公司党委审批。

  (三)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新党员,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其工作单位或生活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应根据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公示期为5—7天.公示内容包括新发展党员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籍贯、职务等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受理群众意见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反映和举报应直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党支部应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意见,需要公司党委调查的问题,应由公司党委负责调查.对群众意见要认真分析,集体研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公示后,对没有人举报或举报材料经核实不影响发展的对象,党支部应及时报公司党委审批;对群众意见大,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应重新审议,不予发展。

  (四)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确保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党支部书记负有重要责任,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负有直接责任。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及违纪违规行为,要追究有关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责任的范围主要是:①没有正确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央及中央组织部、省委及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对发展党员工作调查研究不够,督促指导不力,安排部署不当,造成全局性工作被动或发生重大失误的;②对不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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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工作敷衍塞责,导致工作失误或产生严重后果的;③违反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弄虚作假的;④对已发现的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在查处过程中徇私舞弊,纵容包庇责任人的;⑤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上述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查处;对不构成违纪违规,但问题比较严重的责任人,应教育批评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第三十二条党支部每年要向公司党委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情况,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切实加强与改进发展工作。

  第七章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十三条党支部要与行政领导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公司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作出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计划,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实施.

  第三十四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内容是:对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转变作风,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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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思想政治工作要联系实际,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要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工作针对性。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中去。党支部要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效果。

  第八章党支部与群众组织的关系

  第三十六条党支部领导本单位的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经常听取他们的汇报,指导他们的工作。协调行政领导和群众组织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第三十七条党支部要支持本单位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九章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三十八条公司党委要把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听取支部书记汇报工作制度,紧密结合经济业务工作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具体指导。健全和完善党委抓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责任制,要求职责内容明确,督查措施具体,考核标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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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公司党委要结合“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以“创先争优”为目标,认真制订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规划,制订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细则,对党支部承担的基本任务进行合理的量化和分解,定期组织自评、互评。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党支部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四十条公司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对党支部工作提出具体意见。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运用各种有效载体,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党委书记、副书记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基层党支部。第四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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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支部工作细则

  为改变以往在群众眼里公安交警以罚为主的交通管理方式大中队经常性的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对驾驶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车辆违法停放闯禁行路线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在被查获后不再进行罚款而是让交通违法人参与交通执勤劝勉其他人遵守交通法规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来代替处罚这既扩大了交通管理人员队伍也改变了以往在群众眼中以罚为主的公安交警形象既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又能够适应农村经济落后的民情也能增强对交通违法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以教育代罚款达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的目的

  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根据《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第二条基层党支部是企业和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部署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基层支部应建成团结带领党员和职工结合各自的特点做好工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实现本企业奋斗目标,争创一流社会主义电力企业的战斗堡垒。第二章党支部的组织第三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单位应建立党支部。党员在50人以上的应建立党总支部委员会。股份制企业、多种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都要建立党支部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少于3人的单位和部门应建立联合支部。第四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3人或5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一人。纪检委员一般可由组织委员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的配备本着宜专则专、宜兼则兼的原则,人数较多的单位可设专职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第三章党支部的任务、职责

  第六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和技术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2、在企业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到急、难、险、重的工作岗位上去做骨干、当先锋,带动职工完成本单位、部门承担的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3、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引导职工正确理解企业的方针、目标和措施,纠正错误认识和不良风气,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把职工的注意力集中到完成企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上来。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检查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证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对做出成绩的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减少空白班组。重视培养和吸收青年和妇女中的优秀分子入

  党。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和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6、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七条关于党支部成员的分工1、支部书记的职责:⑴、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委的工作部署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⑵、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落实党委工作计划,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⑶、经常与各委员和部门、车间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和监督委员搞好分工的党务工作,支持和协助行政干部搞好行政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⑷、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组织支部学习,按时召开支委会和支部成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⑸、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完成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组织委员的职责:⑴、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组织工作,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对党员的考评。

  ⑵、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新党员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和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⑶、提出每月组织生活的内容,检查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认真填写小组记录。⑷、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搞好党员统计工作,负责收缴党费,按期上缴。⑸、会同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和培训。3、宣传委员的职责:⑴、在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宣传教育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负责党员的教育和对职工的宣传。⑵、负责党员的政治学习,党课教育,轮训业务知识的培训,搞好党员的思想建设。⑶、负责了解总结党员和群众中的好人好事,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信息。⑷、做好支部宣传工作。第四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第八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一般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其主要内容是:⑴、传达、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党的指示、决议。⑵、讨论如何完成本单位双文明承包任务、发展目标、

  近期重点工作以及落实这些任务的计划措施。⑶、听取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⑷、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⑸、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⑹、作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⑺、讨论和决定党支部提交大会的有关重大问题。支部党员大会在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并按少数服从多数进行表决。要有专人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党委报告大会情况。2、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但至少每月一次,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内容有:⑴、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每半年一次)⑵、讨论研究决定第六条所列各项内容。⑶、开好支委会民主生活会。支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坚持原则,做到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支部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不允许公开的内容,支部成员要保守党的秘密。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要做好记录。会议内容有:⑴、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

  指示等。⑵、发动党员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和发展党员等有关适宜。⑷、开好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和克服不讲原则的自由主义和好人主义倾向。4、党课。至少每季一次。内容主要是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常识和党委一个时期内的重大决策、决定及上级规定内容。上党课要认真做好准备。要联系实际,讲求效果。主要有支部委员担任讲课。课后要组织讨论,并做好记录。第九条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评议时要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党员标准教育,在此基础上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党员要进行自我评价,然后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分清是非、增强团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搞好群众评议党员制度:以支部为单位,请支部所在部门职工工对党员进行评议。必要时可采取对照评议标准打分等量化措施。根据评议结果,党支部要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对于经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处臵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第十条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如"三会一课"制度、

  目标管理制度、联系群众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和监督、检查、考核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党员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第五章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第十一条支部成员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学习理论,增强党性,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身作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谋私利,艰苦创业,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同以权谋私、官僚主义、违法乱纪等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维护党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要按期进行改选。任期内委员出现缺额应及时补齐。要不断增强支部成员的整体素质,经常对支部进行整顿,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第十三条支部书记要协调好与行政负责人的关系。党政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围绕本单位的共同目标,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第六章党支部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考核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标准是:1、党支部班子政治上强、工作上勤、作风上廉、纪律上严,班子团结,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工作思路清楚,有创一流精神,能正确贯彻上级党政的指示、决议。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廉洁奉公、敢抓敢管,带头实干,能

  较好地完成党政部署的各项任务。2、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计划、有措施,较好地支持了"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正常地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职工群众的好评;党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党员合格率100%。3、党支部重视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能够结合实际,灵活多样地开展省局倡导的各项活动;各种教育培训深入扎实,富有成效;本单位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劳动态度,努力学习,热爱岗位,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思想稳定,完成各项任务自觉主动,关心集体,工作积极,遵纪守法率100%。4、党支部工作要以生产建设为中心,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在本单位杜绝重大责任事故;质量意识、效益意识强,能做到科学管理,全面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5、党支部能够认真抓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做到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场所和环境整洁、美观,有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治安秩序稳定,无影响安定团结和电业声誉的事件,不断巩固和发展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水平。第十五条党委将根据政治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检查。党支部要每月自查一次,党委要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和双文明单位的主要依据。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条例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篇六:党支部工作细则

  企业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铁道部党组和路局党委提出的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的工作方针,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培训中心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和《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第二次修订),结合培训中心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组织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育管理党员最基本的单位,是党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第三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指示;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对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与教育,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职工学政治理论、学科学文化、学业务技术,培育“四有”新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工作实施领导。第四条加强党支部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密围绕铁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中心任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改革精神,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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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撤销和换届改选第五条党支部的设置,原则上应与同级行政部门相对应。凡有正式党员超过3人、不足50人的可设立党支部。离退休党员原则上应单独成立党支部。在培训中心学习培训3个月以上的党员学员可按规定要求设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由党支部根据便于党员开展活动、党员数量的分布决定,并报党总支备案。第六条党支部的设立或撤销,由所党总支根据第五条的原则和规定决定,并报路局党委组织部备案。第七条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根据党章规定和培训中心的实际,党支部委员会(含不设立支委会的书记)每届任期2年,要按期进行换届改选;要积极探索“三推一选”(党组织推荐、党员和群众推荐、自我推荐和党员大会选举)等有效形式,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出缺时要及时增补。支委会由党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办法差额选举产生(选举不设立支委会的书记,不搞差额)。支部委员必须具有一年以上的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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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经选举产生后,应报所党总支批准。在任期内,上级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或委派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第三章党支部书记的岗位职务标准和职责第八条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工作的主要领导者,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主持人,是党支部一班人的“班长”。其岗位职务标准是: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事业心强、作风民主、能力胜任、知识面宽。第九条党支部书记的职责是: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1、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和部门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2、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3、了解和掌握党员与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4、负责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组织支部委员学习,按期主持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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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部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副书记代行书记职责。

  第十条支部委员可根据支委人数构成多少,设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各委员的职责由所党总支根据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章党支部的基础工作第十一条党支部要认真抓好基础工作,实现支部工作程序化、组织生活制度化、基础台帐规范化。第十二条党支部必须坚持以下基本组织生活制度。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并根据所党总支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支委成员除参加支委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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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党员汇报制度。凡党员及身边发生重要问题或离开本单位一个月以上,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第十三条党支部要建立并坚持以下工作制度。1、计划和总结工作制度。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季度工作安排,年度必须进行工作总结。2、党内活动考评制度。所有党支部每年度必须进行一次“创先争优”小结评比;每半年进行一次创建“五好”党支部自评。3、支委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委员都必须要有自己的联系对象。有条件的,要建立一名党员联系一至二名非党职工制度,掌握他们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4、党员分析制度。支部每季应对党员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对带倾向性问题要制定措施,认真解决。对作用发挥不够好的党员要指定专人负责帮助,限期改正。5、党支部状况分析制度。党支部每年底对本支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并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定为五好、规范、一般、待整顿支部。一般、待整顿支部要制订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不断规范各项工作。凡未达到“五好”标准的党支部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不能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6、党费收缴检查制度。党支部每季要对党小组和党员按月缴纳党费情况(包括缴纳的金额、测算的比例、按时上缴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篇七:党支部工作细则

  优选

  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党委《党的组织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育管理党员最基本的学校,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组织党员、带领群众实现党的总任务,全面完成施工生产和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党支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按照党要管党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保证完成党组织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党支部建设的原则是:必须着眼全面建设的原则;必须紧密结合施工生产的原则;必须立足教育的原则;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必须坚持继承创新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党委要求以基层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并在强化基础,增强活力、发挥作用上下功夫。

  第二章党支部

  第六条党支部的设置,应本着利于自身建设、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

  第七条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方可建立党支部。因临时任务在一年以的,可设立临时党支部。

  标准文档

  优选

  第八条党支部在基层组织中起核心领导作用,对本单位施工生产和各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要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并做出决定,然后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项目机关党支部,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主要负责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的每个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联系群众,以及他们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抓好政治学习,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行政领导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机关业务工作的完成。

  第九条党支部必须按照党章规定,根据上级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作用,团结、组织党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尊重群众和技术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关心和帮助他们改善物质文化生活;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的觉悟;

  标准文档

  优选

  对群众中的错误意见和不良风气,要用适当方法加以纠正;对群众中的矛盾,要妥善加以处理。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和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生产一线的工人、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中的模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七)抓好政治工作模拟贯标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

  (九)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关心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协调他们与行政和关系,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第三章党支部委员会

  第十条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章和上级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党员在五人以上的支部,一般应设立支委会,支委会一般

  标准文档

  优选

  由三到五人组成。党员人数不足五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立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由支部正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工作。凡属重要问题,必须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可设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

  第十二条党支部委员会的职权(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实施措施。(二)定期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施工生产计划、工程承包案、外包队伍的选用、职工工资奖金的分配方案;自有资金使用、机械设备购置、班组设置、人员调动、管服人员的调整与配备;职工奖惩等重要问题;围绕生产经营任务,拟定党组织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措施。支委会在讨论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时,应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尊重职工的权利和主人翁地位。(三)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的请示报告。(四)制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及落实方法;分析党员、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拟定党员和职工教育计划。(五)研究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计划;做好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转正工作。(六)研究讨论党风建设问题和监督党员、党员干部及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七)制定修改“创先争优”规划和“创岗建区”制度落实措施,

  标准文档

  优选

  讨论评议党员和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意见。(八)负责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实施支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九)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中的重大问题。(十)其它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第十三条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都要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

  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支部分工的工作。(一)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篇八:党支部工作细则

  学生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第一条学生党支部是党建立在学生班级专业年级上基层组织负担着宣传实施党方针政策和校党委决议决定发展学生党员和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等关键职责是党组织联络学生党员和广大同学桥梁和纽带是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坚强堡第二条为深入落实落实校党委重基础重建设重实效加紧发展发展方法转变总体要求促进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足发挥学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一般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相关加强和改善在大学生中发展党职员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则

  学生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党支部是党建立在学生班级(专业、年级)上的基层组织,承担着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发展学生党员以及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等重要职责,是党组织联系学生党员和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是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

  第二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校党委“重基础、重建设、重实效”、加快发展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促进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

  第三条学生党支部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

  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3.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级(专业、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

  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4.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

  员,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5.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

  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四条学生党支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学生党支部为学生党员服务,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为广大学生服务,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第三章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第五条党支部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保证。

  第六条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要紧密围绕提高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不断创新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着力增强组织生活的实效性和吸引力。

  第七条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主要包括:1.组织学生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不断提高学生党员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2.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支部实际贯彻执行;研究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3.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4.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组织发展问题;检查党员履行义务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情况,开展批评

  与自我批评,处理违纪和不合格党员。5.讨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所在班级(专业、年级)

  学生的思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6.紧密结合学生党员综合素质提高以及成长成才需求,组织开展

  有助于提高党员素质和能力的教育活动。第八条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有:支部党员大会、支

  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课以及开展评先评优、主题实践、党日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支部活动。组织生活的形式要根据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需要不断创新。

  第九条党支部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每学期初,党支部要制定学期组织生活计划,落实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做到至少每2周召开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或开展一次支部活动,其中,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每年1-2次,主题实践活动每学期1-2次。学期末要做好工作总结。

  第十条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开展支部组织生活要提前将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个党员,党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对违犯考勤制度的党员给予通报批评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内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党支部要做好组织生活记录。支部活动记录作为对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考核的重要实证材料。

  第四章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规程

  第十二条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责任,严格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第十三条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1.启蒙教育。党支部要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团组织生活、新生军训和党章学习小组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对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党支部要主动关心帮助,教育引导其向党组织靠拢。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后,及时将其信息登入计算机《入党申请人信息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定后,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并领取《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1)严格培养联系人制度。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需至少每季度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党支部依照经常教育与阶段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由一名支部委员负责组织落实,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党校举办的培训班和其他教育锻炼活动。(3)及时填写考察情况并建立档案。党支部通过直接谈话、群众座谈、查阅本人思想汇报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考察一次,将考察情况分别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将培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建立档案。第十四条严格发展对象确定程序、标准,严把发展入口关。1.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团组织“推优”的基础上

  (本、专科生要征求辅导员、班主任的意见,研究生要征求导师的意见),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将支部意见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2.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和集中培训。党支部要安排两名原则性强的正式党员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政审材料必须由两名审查人签字。党支部根据发展对象的综合表现,推荐培养比较成熟、近期拟发展的党员发展对象参加校党校举办的集中培训。党校培训合格的有效期为两年。

  3.预审、公示。党支部将发展对象有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报告、培训考核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反映学习成绩的材料、团内“推优”材料等报党委(党总支)预审。预审合格后,在其所在年级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无反对意见或对反映意见核实后不影响发展的,党支部要及时将其信息登入《发展对象信息库》,并填写《发展对象花名册》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时领取《入党志愿书》。

  第十五条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接受、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1.接收预备党员。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党支部要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填写介绍人意见。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学生党员标准进行严格、全面审查并提出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召开支部大会时,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半数,否则,支部大会应改期进行。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在1周内并报党委(党总支)审批。2.入党宣誓。党委(党总支)审批后,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

  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3.预备党员教育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上交一篇思想汇报材料,

  并在《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填写一次自我总结。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每季度考察一次,将鉴定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对应栏中。

  4.预备党员转正。经过一年的教育培养,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20天前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党支部在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内讨论其转正问题(超过三个月的要说明原因),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如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填写支部决议,报党委(党总支)审批。

  第十六条党支部要加强对入党材料的审查和管理,确保各种信息准确、全面、真实,入党材料齐全、规范。对各种入党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明确专人保管,对由于不负责任造成材料缺失、损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学生党支部参与班级事务制度

  第十七条学生党支部参与班级事务,以共同议事的方式进行。学生党支部通过参与班级重要问题的研究决定,发挥党支部在班级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八条参加会议的成员包括党支部支委会成员和班委会成员。团支部书记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会议采取定期与临时召开相结合的方式,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临时必须研究的事项,临时召开会议。

  第二十条议事内容主要有:讨论班级建设、综合评定、评先评优、困难学生资助等与学生学习、生活、思想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研究学校和学院布置的重大活动和任务的落实措施。

  第二十一条会议议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班长在听取支委会成员和班委委员建议的基础上商定。

  第二十二条参加会议的成员应不少于应到人员的2/3,因事不能出席的需提前请假。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经参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

  第二十三条学生党员要带头执行会议决议,积极参与班级事务,充分发挥在促进班级团结进步、学生成长成才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党支部参与班级事务制度适用于党支部建在班上的支部。党支部建在年级、专业上的,可参照执行。第二十五条本规则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各辅导员、学生支部:请根据附件精神,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2010年度民主评议工作和学生党建“创先争优”评比工作(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优秀学生党员登记表等也可在院网站主页的“文件下载”里下载)。并于12月22日18:00之前将评比结果(纸质形式,需辅导员签字)、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等报张建新老师处。说明: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反面的“党支部民主评议情况”一般填写“经*年*月*日支部大会民主评议为合格或不合格”,没有“优秀”。支书签名,支书的表组委签名。正式党员才需填此表。

  根据校党委文件,我院校级优秀党员(学生)比例为正式党员的3%,校级先进学生支部推荐名额为1个。先进支部自由申报,申报总结材料一并于12.22之前交张建新老师处。拟于28号之前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学生党建工作评先结果。另,本学期有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请尽量于19号之前开完支部大会,21号之前填写完介绍人意见和支部决议。拟于28号之前完成谈话工作。31号之前召开党委会。以后尽量于4-5月、10-11月做完当学期组织发展工作,不要拖到期末。请辅导员安排做好以上工作,不要出问题。

  欧阳文峰当我被上帝造出来时,上帝问我想在人间当一个怎样的人,我不假

  思索的说,我要做一个伟大的世人皆知的人。于是,我降临在了人间。

  我出生在一个官僚知识分子之家,父亲在朝中做官,精读诗书,母亲知书答礼,温柔体贴,父母给我去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李清照。

  小时侯,受父母影响的我饱读诗书,聪明伶俐,在朝中享有“神童”的称号。小时候的我天真活泼,才思敏捷,小河畔,花丛边撒满了我的诗我的笑,无可置疑,小时侯的我快乐无虑。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青春的我如同一只小鸟,自由自在,没有约束,少女纯净的心灵常在朝阳小,流水也被自然洗

  礼,纤细的手指拈一束花,轻抛入水,随波荡漾,发髻上沾着晶莹的露水,双脚任水流轻抚。身影轻飘而过,留下一阵清风。

  可是晚年的我却生活在一片黑暗之中,家庭的衰败,社会的改变,消磨着我那柔弱的心。我几乎对生活绝望,每天在痛苦中消磨时光,一切都好象是灰暗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千古叠词句就是我当时心情的写照。

  最后,香消玉殒,我在痛苦和哀怨中凄凉的死去。

  在天堂里,我又见到了上帝。上帝问我过的怎么样,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我的一生有欢乐也有坎坷,有笑声也有泪水,有鼎盛也有衰落。我始终无法客观的评价我的一生。我原以为做一个着名的人,一生应该是被欢乐荣誉所包围,可我发现我错了。于是在下一轮回中,我选择做一个平凡的人。

  我来到人间,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既不着名也不出众,但我拥有一切的幸福:我有温馨的家,我有可亲可爱的同学和老师,我每天平凡而快乐的活着,这就够了。

  天儿蓝蓝风儿轻轻,暖和的春风带着春的气息吹进明亮的教室,我坐在教室的窗前,望着我拥有的一切,我甜甜的笑了。我拿起手中的笔,不禁想起曾经作诗的李清照,我虽然没有横溢的才华,但我还是拿起手中的笔,用最朴实的语言,写下了一时的感受:

  人生并不总是完美的,每个人都会有不如意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静下心来阅读自己的人生,体会其中无尽的快乐和与众不同。

  “富不读书富不久,穷不读书终究穷。”为什么从古到今都那么看重有学识之人?那是因为有学识之人可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那时因为读书能给人带来快乐。

  自从看了《丑小鸭》这篇童话之后,我变了,变得开朗起来,变得乐意同别人交往,变得自信了……因为我知道:即使现在我是只“丑小鸭”,但只要有自信,总有一天我会变成“白天鹅”的,而且会是一只世界上最美丽的“白天鹅”……

  我读完了这篇美丽的童话故事,深深被丑小鸭的自信和乐观所折服,并把故事讲给了外婆听,外婆也对童话带给我们的深刻道理而惊讶不已。还吵着闹着多看几本名着。于是我给外婆又买了几本名着故事,她起先自己读,读到不认识的字我就告诉她,如果这一面生字较多,我就读给她听整个一面。渐渐的,自己的语文阅读能力也提高了不少,与此同时我也发现一个人读书的乐趣远不及两个人读的乐趣大,而两个人读书的乐趣远不及全家一起读的乐趣大。于是,我便发展“业务”带动全家一起读书……现在,每每遇到好书大家也不分男女老少都一拥而上,争先恐后“抢书”,当我说起我最小应该让我的时候,却没有人搭理我。最后还把书给撕坏了,我生气地哭了,妈妈一边安慰我一边对外婆说:“孩子小,应该让着点。”外婆却不服气的说:“我这一把年纪的了,怎么没人让我呀?”大家人你一言我一语,谁也不肯相让……读书让我明白了善恶美丑、悲欢离合,读一本好书,犹如同智者谈心、谈理想,教你辨别善恶,教你弘扬正义。读一本好书,如品一杯香茶,余香缭绕。读一本好书,能使人心灵得到净化。书是我的老师,把知识传递给了我;书是我的伙伴,跟我诉说心里话;书是一把钥匙,给我敞开了知识的大门;书更是一艘不会沉的船,引领我航行在人生的长河中。其实读书

  的真真乐趣也就在于此处,不是一个人闷头苦读书;也不是读到好处不与他人分享,独自品位;更不是一个人如痴如醉地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不能自拔。而是懂得与朋友,家人一起分享其中的乐趣。这才是读书真正之乐趣呢!这所有的一切,不正是我从书中受到的教益吗?

  我阅读,故我美丽;我思考,故我存在。我从内心深处真切地感到:我从读书中受到了教益。当看见有些同学宁可买玩具亦不肯买书时,我便想到培根所说的话:“世界上最庸俗的人是不读书的人,最吝啬的人是不买书的人,最可怜的人是与书无缘的人。”许许多多的作家、伟人都十分喜欢看书,例如毛泽东主席,他半边床上都是书,一读起书来便进入忘我的境界。

  书是我生活中的好朋友,是我人生道路上的航标,读书,读好书,是我无怨无悔的追求。

  

  

篇九:党支部工作细则

  technicaldescriptionsprovidedtechnicaldatacorrectproceduresvarioustypesequipmentoperation第六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和技术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根据《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第二条基层党支部是企业和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部署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基层支部应建成团结带领党员和职工结合各自的特点做好工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实现本企业奋斗目标,争创一流社会主义电力企业的战斗堡垒。第二章党支部的组织第三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单位应建立党支部。党员在50人以上的应建立党总支部委员会。股份制企业、多种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都要建立党支部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少于3人的单位和部门应建立联合支部。第四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3人或5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一人。纪检委员一般可由组织委员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的配备本着宜专则专、宜兼则兼的原则,人数较多的单位可设专职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第三章党支部的任务、职责

  第六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和技术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2、在企业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到急、难、险、重的工作岗位上去做骨干、当先锋,带动职工完成本单位、部门承担的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3、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引导职工正确理解企业的方针、目标和措施,纠正错误认识和不良风气,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把职工的注意力集中到完成企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上来。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检查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证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对做出成绩的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减少空白班组。重视培养和吸收青年和妇女中的优秀分子入

  党。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和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6、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七条关于党支部成员的分工1、支部书记的职责:⑴、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委的工作部署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⑵、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落实党委工作计划,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⑶、经常与各委员和部门、车间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和监督委员搞好分工的党务工作,支持和协助行政干部搞好行政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⑷、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组织支部学习,按时召开支委会和支部成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⑸、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完成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组织委员的职责:⑴、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组织工作,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对党员的考评。

  ⑵、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新党员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和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⑶、提出每月组织生活的内容,检查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认真填写小组记录。⑷、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搞好党员统计工作,负责收缴党费,按期上缴。⑸、会同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和培训。3、宣传委员的职责:⑴、在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宣传教育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负责党员的教育和对职工的宣传。⑵、负责党员的政治学习,党课教育,轮训业务知识的培训,搞好党员的思想建设。⑶、负责了解总结党员和群众中的好人好事,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信息。⑷、做好支部宣传工作。第四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第八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一般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其主要内容是:⑴、传达、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党的指示、决议。⑵、讨论如何完成本单位双文明承包任务、发展目标、

  近期重点工作以及落实这些任务的计划措施。⑶、听取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⑷、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⑸、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⑹、作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⑺、讨论和决定党支部提交大会的有关重大问题。支部党员大会在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并按少数服从多数进行表决。要有专人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党委报告大会情况。2、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但至少每月一次,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内容有:⑴、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每半年一次)⑵、讨论研究决定第六条所列各项内容。⑶、开好支委会民主生活会。支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坚持原则,做到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支部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不允许公开的内容,支部成员要保守党的秘密。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要做好记录。会议内容有:⑴、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

  指示等。⑵、发动党员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和发展党员等有关适宜。⑷、开好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和克服不讲原则的自由主义和好人主义倾向。4、党课。至少每季一次。内容主要是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常识和党委一个时期内的重大决策、决定及上级规定内容。上党课要认真做好准备。要联系实际,讲求效果。主要有支部委员担任讲课。课后要组织讨论,并做好记录。第九条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评议时要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党员标准教育,在此基础上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党员要进行自我评价,然后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分清是非、增强团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搞好群众评议党员制度:以支部为单位,请支部所在部门职工工对党员进行评议。必要时可采取对照评议标准打分等量化措施。根据评议结果,党支部要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对于经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处臵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第十条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如"三会一课"制度、

  目标管理制度、联系群众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和监督、检查、考核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党员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第五章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第十一条支部成员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学习理论,增强党性,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身作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谋私利,艰苦创业,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同以权谋私、官僚主义、违法乱纪等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维护党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要按期进行改选。任期内委员出现缺额应及时补齐。要不断增强支部成员的整体素质,经常对支部进行整顿,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第十三条支部书记要协调好与行政负责人的关系。党政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围绕本单位的共同目标,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第六章党支部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考核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标准是:1、党支部班子政治上强、工作上勤、作风上廉、纪律上严,班子团结,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工作思路清楚,有创一流精神,能正确贯彻上级党政的指示、决议。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廉洁奉公、敢抓敢管,带头实干,能

  较好地完成党政部署的各项任务。2、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计划、有措施,较好地支持了"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正常地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职工群众的好评;党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党员合格率100%。3、党支部重视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能够结合实际,灵活多样地开展省局倡导的各项活动;各种教育培训深入扎实,富有成效;本单位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劳动态度,努力学习,热爱岗位,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思想稳定,完成各项任务自觉主动,关心集体,工作积极,遵纪守法率100%。4、党支部工作要以生产建设为中心,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在本单位杜绝重大责任事故;质量意识、效益意识强,能做到科学管理,全面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5、党支部能够认真抓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做到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场所和环境整洁、美观,有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治安秩序稳定,无影响安定团结和电业声誉的事件,不断巩固和发展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水平。第十五条党委将根据政治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检查。党支部要每月自查一次,党委要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和双文明单位的主要依据。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条例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篇十:党支部工作细则

  xx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第一章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xx总公司党的组织工作细则及局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为强化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的作用推动企业的全面建设制订本细第二条党支部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xx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xx总公司党的组织工作细则》及局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为强化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的作用,推动企业的全面建设,制订本细则。第二条党支部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生产一线建制单位党支部,参与本单位施工生产和各项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在基层单位中起保证、监督作用。各级机关中的党支部,主要负责抓好党员的理论学习、思想建设、遵纪守法、日常教育管理,保证业务工作的圆满完成。第三条党支部建设指导原则坚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调查研究的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支委会集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全面建设,重在发挥作用的原则;坚持继承与创新结合,与时俱进的原则。第四条党支部建设标准1、支部班子坚强。支委一班人勤政务实,廉洁自律,能够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开拓创新,联系群众,表率作用突出,具有感召力、凝聚力,在基层单位能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1

  2、党员队伍过硬。党员能认真学习《党章》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素质高,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以及社会主义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强,模范遵守党纪政纪,经得起困难和艰险的考验。

  3、保证作用突出。支部能积极参与同级行政重要问题的研究与决策,有效地保证监督党组织决议和行政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实施,保证生产经营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无安全质量事故。

  4、思想工作有力。党政工团都能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有骨干队伍,职责明确,措施落实,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积极性高,无违纪违法案件。

  5、基础工作扎实。组织健全,制度落实,程序明确,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党支部设置第五条党支部的设置和调整,必须从企业整体建设需要出发,原则上与同级行政相适应,有利于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企业政治、精神和物质文明建设,推动企业全面发展。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内部结构调整时,必须考虑党员有均衡分布,确保新建成或调整的基层建制单位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建立党支部的基本条件,同步组建和调整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合理设置党支部。健全工作制度。第七条建立健全内部退养和退(离)休职工党员党支部。

  2

  内部退养和退(离)休党员较多的单位,要单独成立党支部,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切实加强对这些党员的管理,并从实际出发,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不允许跨行业、跨地区组建党支部;不允许出现有基层生产经营单位无党支部、有施工生产班组无党员的现象。党支部在基层单位的覆盖面必须达到和保持100%。

  第九条党支部的设置和撤销,由公司党委审定,报局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备案。

  第三章党支部职责第十条党支部必须按照上级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开展工作。基本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及本组织的决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担负的施工生产等各项任务;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3、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4、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坚持民主管理制度,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的意见,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决定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3

  6、发展党员,收缴党费,民主评议和鉴定党员,表彰党员的先进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第四章党员大会第十一条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权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贯彻落实的措施;2、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通过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内表彰、处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决定;4、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5、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大会的论题由支部委员会确定。一般程序是:会前确定内容,提前通知每个党员;会中充分开展民主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会后按照分工组织员认真贯彻落实。

  第五章支委会制度第十三条支委会是党支部的常设领导机构,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行使领导职能。第十四条支委会委员由党支部党员大会民主差额选举产生。正、副书记和其他委员分工,由支委会选举、确定。正、副书记须报子、分公司级党委审批,其他委员和分工报上一级党组

  4

  织备案。一般情况,支委会每届任期两年,到期应及时改选,委员应随缺随补。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公司级委党批准。

  第十五条支委会组成职数,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3至5人,多则不超过7人。党员人数在5人以下的,不设支委会,只设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一名副书记。

  第十六条支委会换届选举前,上届支委会须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拟定候选人,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方可举行党员大会换届选举。支部委员,必须由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党员担任。

  第十七条支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凡属支部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尔后分工组织实施。

  支委会分工: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委员负责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收缴党费等;宣传委员负责党课教育,围绕施工生产开展宣传鼓动、文化体育活动等;纪律检查委员负责检查党员遵守党纪政纪,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等;青年委员负责指导团支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帮助团支部搞好自身建设等。

  第十八条支委一班人必须以强烈的事业心,尽职尽责,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和经营管理素质,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发挥好领导核心。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权是: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决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实施措施;

  2、定期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围绕生产经

  5

  营开展工作的保证措施;3、讨论提出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请示报

  告。4、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研究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发展工作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工作。5、分析党员和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拟定教育计划。6、讨论提出对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7、制订和修改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的措施,讨论提出表

  彰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的意见。8、其他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

  第六章党小组第二十条党小组是党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的划分要便于党员活动和发挥作用,原则上较大的生产班组要有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党员不足6名的支部不划分党小组。党小组要由素质好的正式党员担任,由党员选举或支委会指定。要注意党员的合理分布,关键岗位要有党员。第二十一条党小组的任务是:给党员分配工作,组织党员实现支部的决议;落实党员“创岗建区”活动;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思想互助活动;向支部反映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协助支部做好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第七章党支部工作制度第二十二条制度建设是党支部建设中一项根本性、长远性的工作。要列入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

  6

  第二十三条要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党支部会议、工作以及各个方面切实可行的制度,并健全台帐资料。

  第二十四条“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不少于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二十五条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第二十六条汇报工作制度。党员向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向支部、支部向上级组织经常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第二十七条支部委员会集体学习制度。支委会成员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

  第二十九条计划、总结、报告工作制度。要制定年度计划和季、月工作安排。年终要有总结。支委会每半年应向支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

  第三十条思想分析制度。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7

  

  

篇十一:党支部工作细则

 学校党支部书记工作细则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校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2.全面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制订和实施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计划,做好党支部的各项总结。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建立正常的党课和学习制度。带好支委一班人,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发展党员的工作。

  3.领导工会、共青团及少先队等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及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完成学校各项任务。

  4.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5.端正党风,做好党纪检查工作。

  6.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教职工的思想情况,尊重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关心、帮助教职工改善物质文化生活。

  7.协助校长做好学校的人事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8.对照党章要求,积极、慎重、认真、仔细地做好新党员规划与发展工作。

  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一)

  1、在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党总支的党建工作,并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并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

  2、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结合本党总支实际,组织制订、实施党建工作计划,检查党总支下属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努力抓好党支部建设。

  3、负责召集党总支委员会和党委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研究讨论本党总支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等有关问题;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推荐程序做好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和考核工作。

  4、积极支持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参与讨论、决定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协调本党总支党、政、工、团等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本部门各项行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5、全面负责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班团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毕业生推荐工作,领导本院系学生会、团总支开展各项活动。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帮助、培养,上好党课,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支部活动。

  7、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二)

  学院党总支书记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本学院党务工作、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配合院长抓好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具体职责是:

  1、主持学院党总支工作,负责学院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指导党总支副书记抓好学生工作,包括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考核工作。

  2、负责学院工会、学生科、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3、组织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和党总支支委会,研究学院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等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决定事关学院改革与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

  4、支持院长开展工作,协调学院党、政、工、团等各方面关系,做好学院统战工作,保证学院各项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对本学院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津贴分配、经费使用等进行监督,发挥党总支的监督保障作用。

  5、组织开展学院的政治学习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定期对党员建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各党支部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7、负责学院党总支的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8、负责学院党务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三)

  教工党支部书记是学院党总支所属教工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完成上级党委和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篇十二:党支部工作细则

 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能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向会计核对现金与帐目发现现金金额不符做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根据会计提供的凭证及时发放工资和其它应发放的经费坚持财务手续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单据不符要求的一律不付款严格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库存现金的完整及安全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月末关帐后盘点现金流量及银行存款明细并认真装订当月原始凭证每月及时传递银行原始单据和各收付单据配合会计做好各项帐务处理及各地市资金下拨款严格控制专款专用和银行帐户的使用

  集团公司党组织工作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公司党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

  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公司各级党组织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集团公司党组的各项指示,结合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促进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保证公司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向全面发展。第三条公司各级党组织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

  际、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认真研究市场经济体制下党的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探索总结适应现代企

  业制度建立、适应公司发展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推动公司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第四条公司党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的要求,依法参与公司改革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积极支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依法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运输生产工作的职权,发挥工会、共青团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努力抓好公司的全面建设。第五条公司各所属单位党委、总支和党支部认真贯彻

  执行公司党委和行政的决议、决定,依法参与本单位改革和生产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积极支持行政领导依法行使生产经营管理的职权,共同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好本单位建设。

  第二章

  公司党组织的设置

  第六条

  根据《党章》和集团公司党组的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有利于发挥三个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的原则,公司党组织设党委、纪委、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下设党委工作部或政工室等办事机构。第七条公司党委、纪委每届任期4年;段级党委(总

  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公司党委、纪委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批准和备案;段级党委(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公司党委会批准设置,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公司党委批准和备案。第八条公司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由公司党委会、

  纪委会通过选举产生,报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批准;段级党委(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公司党委批准。在任期内,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调动,应事先征得公司党委同意;段级党委(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调动,应由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调动由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第九条公司各段级党委(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

  员会不设纪委,设兼职纪律检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协助党委、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行使《党章》赋予的党内监督职权。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有关组织工作机构编制

  的要求,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对公司纪委、党委工作部、各段政工室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根据集团公司有关精神,公司专职纪检员工作调动,需征得集团公司纪检组同意并备案。

  第三章

  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

  公司党委的职责与任务主要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三)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四)对公司改革、中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资本投资、技改项目等经营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五)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长、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总经理负责制。(六)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荐部门、段级以上管理人员,对公司董事会、

  总经理推荐和拟任免的管理人员进行考察,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七)领导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党的任务、集团公司党组的决议、决定、指示和公司的发展目标,制定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八)组织开展对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工作,交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加强党委自身建设,搞好党性党风教育,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发动全体党员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在公司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九)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及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十)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抓好厂务公开工作。第十二条公司纪委的职责与任务主要是: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党员的教育,检查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党政、公司党政的决议、决定在公司的执行情况。

  (三)做好集团公司纪检组、公司党委部署的纪检监察工作,研究制定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教育、保护、监督、惩处”的四项职能,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五)协助公司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六)参与公司发生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第十三条是:(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公司党委、公司和本组织、本单位的决议、决定;发动和组织本单位党员、职工群众保证决策的实施。(二)参与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决策,积极支持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协调好干群关系,做好职工工作。(三)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队伍的教育、培养、考察、管理和监督;按干部任免权限,推荐、讨论本单位机关各室、车间及以下管理人员,提出任免的意见和建议。(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公司党委、公司部署的工作任务,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党委、总支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段级党委、总支部委员会的职责与任务主要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十四条党支部的职责与任务主要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的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教育、监督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党员的权利。(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五)围绕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本单位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和犯罪行为作斗争。(七)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党费收缴工作,宣传和表扬党员中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八)领导和支持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独立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第四章

  基本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民主集中制度。公司各级党组织实行集体领

  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第十六条表决制度。围绕促进运输生产和其他经营工

  作,凡需以党组织名义向公司、段提出对有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党内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都应当进行表决。表决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半数;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有效。如表决时不同意见双方人数相等或接近,应暂缓作出决定,下次再议。如果仍不能作出决定,应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会议表决情况应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包括每位与会者的发言

  第十七条

  工作计划、安排和总结检查制度。围绕促进

  公司运输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和全面发展,年初,各级党组织要研究制定全年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事先有计划,中间有检查,事后有总结,同时抓好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和表彰先进的工作。第十八条请示和报告制度。下级党组织应经常向上级

  党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主动取得上级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不符合本单位实际而不能执行,或因单位情况特殊需要变通执行,必须请示上级组织同意。如果上级不同意,下级组织必须执行,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越级向上级报告。第十九条会议制度。党委、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

  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委会。会议的主要议题应是:围绕运输生产工作和其它经营活动中的重大问题,需要党委、总支、支部讨论决定的问题;党组织工作计划,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干部选拔任用问题;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讨论决定问题需表决时,应认真坚持表决制度。召开党的会议,应认真做好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使用印有页码的记录簿。会议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名称、届次、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出席和列席人数情况,主持人、

  记录人、讨论的议题,每个人的发言或基本意见,表决的结果或形成的决议等。会议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字迹清楚,要妥善保存,未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调阅。第二十条党政负责人相互通气制度。公司、段的书记

  与行政主管应定期碰头,互通情况,统一认识,协调党政工团有关事宜;如遇重大问题,应随时碰头,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第二十一条定期听取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党委、总支

  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行政工作报告,并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二条参加行政有关会议制度。党委书记、副书

  记、纪委书记、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党委工作部主任、团委书记、纪律检查员、政工室主任应列席同级有关行政会议。第二十三条谈话提醒制度。按照集团公司党组、纪

  检组的要求,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成员,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对同级党组织成员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做到防微杜渐。第二十四条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成员、总支委成

  员、支部成员都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还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五条

  中心组学习制度。各段(各单位)党委、

  总支应每季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纪条规、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上级的决议、决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提高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公司中心组学习将围绕不同时期的安全运输生产工作任务,每次学习扩大到下级党委、总支、支部成员。以达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目的。第二十六条民主生活会制度。根据中央有关党员领导

  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党委、总支、支部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应将会议内容与要求,提前5天通知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做好发言准备。下级民主生活会应提前7天通知上级组织,上级组织应派人参加下级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应由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应委托副书记主持。因事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应将书面发言材料交给组织,由主持人代替宣读。一般情况下,非党员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列席民主生活会,并可在会上发言。民主生活会应做好会议记录,下级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组织报告。第二十七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报

  告制度。段级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应将落实责任制

  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党委报告。第二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应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上一次党课;党小组应每月召开一次小组会。“三会一课”内容,结合实际,自行安排。第二十九条调查研究制度。党委、总支委成员应经常

  深入群众,深入生产经营第一线,围绕公司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和职工思想状况,并提出调查研究意见。有关业务部门和生产单位应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总支介绍和提供情况。

  第五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与发展

  第三十条

  各级党组织应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

  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公司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与工作安排,学习和掌握市场经济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提高素质。第三十一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

  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务工作者,

  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第三十二条围绕运输生产工作和公司三个文明建设,

  各级党组织应组织党员广泛开展“红旗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号机车”,争创优秀党委、总支、党支部、党小组等活动,努力抓好党建工作。第三十三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党内统计工作,认

  真填报有关党内统计报表,每年12月底向公司党委报告党员实力情况。第三十四条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

  要求,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发展党员程序,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第三十五条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是:

  (一)党支部应将递交入党申请书的职工划入党小组,共同抓好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应由党小组推荐,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党委、总支审查批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应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教育、培养;负责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应当定期向党小组和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并填记培养考察意见。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进行一次。(二)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应征求党小组、培养人和

  群众的意见,经支部委员会研究(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没有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培养,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三)抓好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对发展对象情况不清楚的应进行外调,外调以函调为主。政治审查工作以党支部为主,党委、总支要给予配合和指导。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要形成材料。(四)公司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五)接收预备党员。党支部在征求意见、做好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考察并同意后,再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严格审查后,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大会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支部大会同意后,及时报党委、总支审议。(六)预备党员的审批。预备党员的审批由公司党委负责。各段党委应将接收预备党员的审议意见书面报公司党委;总支应将审议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总支意见栏”内。公司党委在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

  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七)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与转正。党组织要组织预备党员宣誓,把他们编入党支部和小组,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要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要坚持每季度向党小组长汇报一次思想情况和向党支部递交一份思想汇报材料。预备党员转正审批的程序,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第六章

  党组织活动经费和党费管理

  第三十六条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各级党组织的活动费用主要从企业管理费和党费中支出。各单位应保证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第三十七条党组织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党组织建设、党

  员教育、培训、组织活动、表彰先进等方面的开支。第三十八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做

  好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工作,要建立党费收缴支出明细帐。党费收缴工作: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段党委交纳一次;总支、段党委每半年向公司党委交纳一次;以总支、段党委为单位,按实收总数的30%留用,70%上缴;直属党支部每半年向公司党委交纳一次党费,全额上缴,不提留,需要使用活动经费时由公司党委拨付。第三十九条交纳党费工资基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交纳党费工资基数暂定为党员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之和。交纳党费比例:按中组部的规定,工资基数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月工资基数收入的0.5%;400元以上到600元(含600元)者,交月工资基数收入的1%;600元以上到800元(含800元)者,交月工资基数收入的1.5%;800元以上到1500元(含1500元)者,交月工资基数收入的2%;1500元以上者,交月工资基数收入的3%。生活困难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支部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第四十条收缴党费工作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手续必

  须齐全,不能简化手续,须经双方签字认可,方为有效。对交缴的党费要妥善保管,有条件的地方,要及时存入银行。凡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被盗,应由当事者负责赔偿,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交缴保存的党费不得挪用,挪用党费较为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轻的给予通报批评。第四十一条对党费的支出管理。各段党委、总支对提

  留党费,应严格按照党组织活动经费的范围开支,不得扩大开支范围或挪作它用。提留党费的开支,必须作报销凭证,妥善保管三年,到下届换届选举时经组织审查后方可销毁。第四十二条各段党委、总支对公司允许支出的活动经

  费和提留的党费,应按一定的比例下拨给支部。党支部活动经费的开支作报销凭证后,应交段党委、总支统一作帐保管。

  党支部不建立开支管理明细帐,只妥善保管党费上缴报告表(单),以利备查。第四十三条党组织活动经费和提留党费的开支,必须

  经党委、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由党组织负责人签批,方可作帐。任何党员个人无权自作主张开支活动经费和提留党费。第四十四条公司党委每年对活动经费和提留党费的

  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对收缴党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党委

  工作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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