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存在问题整改报告(3篇)

篇一: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存在问题整改报告

  

  法治建设整改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迅速发展,经济的取得了快速的增长,伴随而来的法治建设也变得日益重要。从对法律制度和其它相关政策的制定、到法律实施执行,法治与民众的关系处处体现。因此,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所必须重视和努力追求的目标。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等,在推动法治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于制定、实施和执行的法律制度的完善,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和个人的合法权利的有效保障。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法律文件不够完善、执行有偏差、实质性执行不够有力、社会公平正义感缺失等。

  为了提高我国法治建设水平,必须从多个方面进行整改:第一,完善立法体系和司法机制;第二,强化政府的法治意识,健全行政强制机制;第三,加强司法审查,保障审判权;第四,加强维护公平正义;第五,完善法治教育;第六,加强社会和谐意识的培养。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下大工夫进行及时整改,以促进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发展。首先,我们必须继续改善和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保障立法公正、公平有序,注重法治个体权利的实现。其次,我们需要积极推动法治实施,强化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法律实施的执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此外,司法机关也需要加强司法审查力度,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保障审判权及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最后,我们还需要注重法治意识的培养,重视法治教育的开展,积极提升群众法治素养,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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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保障我国社会的正常秩序,实现司法公正的宗旨,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必将得到不断的推动和完善。有理想的社会,要求法治建设不断发展,以实现司法公正。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积极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精神,推动我国法治建设水平的不断完善。

  鉴于此,本报告根据上述情况编写,提出了积极的整改意见。通过制定、实施和执行相应的政策措施,完善各种法律制度,加强政府的法治意识,健全行政强制机制,强化司法审查,提高社会公平正义感,完善法治教育,培养社会和谐意识,本报告唯有竭诚为维护我国社会公正秩序和实现法治建设有效运行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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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存在问题整改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整改报告

  针对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乡把整改工作当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和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成立了以人大主席覃壮志为组长,副乡长卢志参为副组长,综治办、司法所和各村(社区)、各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乡、村(社区)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向乡综治办汇报,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缺乏创新意识问题整改措施

  我们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分析研判我乡工作实际,明确责任,举一反三,制订有效措施,提高创新意识,认真落实,抓出工作亮点和特色,树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村、示范单位,以示范点的建设为模本,大力推广其工作经验、做法,以此推进我乡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二、法治新闻宣传与信息调研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立足于我乡工作实际,做好调查研究,加强信息收集整理与分析研判工作,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做好我乡法治新闻宣传报

  道工作,把我们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积累的经验教训及时主动向上级汇报,供上级有关部门参考和指示。

  三、村级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不够问题整改措施

  认真做好村(社区)级法治建设工作的帮教、督导、检查工作,抓好村(社区)级法治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做好相关台账的整理,使工作台账条理清楚、内容全面、整齐、规范,完全反映我们的工作实绩。督促村级认真贯彻落实乡党委政府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加强双基(基层与基础)建设,力争全面达标。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照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判我乡法治建设工作,明确责任,按照工作标准,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注意典型培养与后进单位的帮教督导与检查督促,认真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有效整改,目前整改到位,希望县法治办适时对我们进行复查。

  龙岩乡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0日

篇三: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存在问题整改报告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

  【公布日期】2018.05.10?

  【字

  号】

  【施行日期】2018.05.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市法制办:

  根据《关于对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反馈意见》,针对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查摆问题原因,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市法制办各项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推动干部职工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管水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定期举办市水利系统法治教育讲座。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放在突出位

  置,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读本》,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行政应诉培训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将行政应诉工作纳入水利依法行政培训计划,每年开展一到两次集中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

  (三)加强法制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及时报送各类宣传信息。注重加强网上法治宣传,充分发挥“三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依托各水利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注重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认真贯彻《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出台了《中共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明确责任分工,理顺决策程序,加强督促检查,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坚决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明确局办公室会同水政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适时启动决策程序;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单位负责决策起草和说明、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明确水政科负责组织合法性审查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健全完善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党委决定和法制监督为主要形式的依法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二是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

  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四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情况评价制度。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和综合评估等方式,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科学评价,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五是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依照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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