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惠东县行政服务中心“四个一”服务制度

惠东县行政服务中心“四个一”服务制度为了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加快社会经济发展,县政府决定对外资、内资、民营、个体私营企业投资者以及普通居民实行“四个一”(即“一站式”办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度】惠东县行政服务中心“四个一”服务制度,供大家参考。

【制度】惠东县行政服务中心“四个一”服务制度

惠东县行政服务中心“四个一”服务制度


为了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加快社会经济发展,县政府决定对外资、内资、民营、个体私营企业投资者以及普通居民实行“四个一”(即“一站式”办事、 “一条龙”服务、“一口价”标准收费、“一窗口”收费)服务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县境内落户的外资、民营和内联项目以及普通居民向中心各窗口申办的有关业务。

二、县直具有行政审批、核发证照、上报审核、收费等职能的部门进驻惠东县行政服务中心(下称“中心”),实行集中办公。这些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外经贸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工商局、县消防大队、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质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县计划生育局、县公用事业局、县供电局、县经信局、县房管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园林管理局、县地税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来水公司、县卫生监督所、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物价认证中心、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等部门。

三、中心实行“四个一”服务制度。

(一)设立跟踪服务工作组,实行“一条龙”服务,一是“一条龙”办证,中心分别成立了外资、内资办证小组,凡在中心受理的登记注册业务由中心全权代办,专人跑省、市有关部门。二是“一条龙”报建,对项目报建业务实行住建、消防、环保、市政、防雷、人防等六个部门联合审批;三是“一条龙”跟踪,中心对新办、在建项目实行专人跟踪,切实解决企业在办证和建设中碰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尽快上马建设,发挥效益。

(二)设立办事大厅,实行“一站式”办事,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各办各事。凡新办项目,在资料齐全、手续合法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办事大厅的各职能部门实行即办件即到即办,非即办件保证在承诺的工作日内办完。

(三)设立查询系统,实行“一窗口”标准。根据《惠东县“一口价”收费实施办法(试行)》,中心对全县55个收费部门的200项收费项目实行一个标准收费,并专门设立了收费项目电脑查询系统和电子显示屏,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增加收费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现象。

(四)设立收费大厅,实行“一窗口”收费,各有关部门必须按政策规定列出各种项目的收费标准,由县财政局统一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凡是前来办理缴费的企业和个人,均在收费大厅缴费。

四、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实行挂牌办公,标明本人的姓名、编号,并设立“行风监督岗”,自觉接受投资者、企业和社会的咨询、监督。

五、所有规费含证照工本费和有偿服务性收费,均需领取《收费许可证》,凭《收费许可证》收费。

六、所有进驻中心的职能部门必须按要求印制“办事指南”小册子,公开各自的办事程序、拟备资料、办事时限、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摆放在办事、收费大厅显眼处,提供办事企业和群众掌握使用。中心一定要按照合法、合理、便民、认真的原则,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以实现“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税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的目的。

七、有条件的镇可参照本制度,自行设立相应的服务中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切便利,共同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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