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制度】双桥区发展改革局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优秀范文】

双桥区发展改革局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略)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法制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障法制审核人员正确运用法律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加强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制度】双桥区发展改革局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发改制度】双桥区发展改革局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优秀范文】


双桥区发展改革局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略)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法制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障法制审核人员正确运用法律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加强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是贯彻落实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局依法、合理、公正文明执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  学习培训遵循的原则:

(一)因需施教,满足岗位的原则。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精准分析实际需求,科学设定学习培训内容;

(二)注重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立足审核岗位,严格落实执法活动的审核把关职责,以问题为导向精心设计安排课程;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培训计划,实施精准化培训,分步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从事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赔偿、行政复议等行政行为的各类法制审核人员。

第五条  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由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根据法制审核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法规科提出学习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时间、内容、方式,做到有规划、有要求、有成效。

第七条  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的基本要求是:

(一)自觉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熟练掌握法制审核岗位必备的法律常识和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二)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应与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通过以案释法等方法提升学习效果,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颁布后,法制审核人员应当在一周内组织学习和宣传;

(四)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完成各项学习培训任务。

第八条  鼓励、支持法制审核人员参加自学考试、函授等多层次的法律在职学习。

第九条  学习培训分为日常学习和集中培训两部分,采取自学、专题讲座、案例教学、交流研讨、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条  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学政策文件与业务研讨相结合。重视个人自学,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重视学习与座谈调研的结合,不定期地交流学习心得,展开讨论,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第十一条  集中培训的内容涵盖政治理论、相关法律知识、法治业务、更新知识等,主要包括:

(一)参加区政府及省、市物价局等上级部门组织的法治培训;

(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举办法制审核人员业务知识培训,邀请专业实力强、经验丰富的师资人员授课。重点培训立法技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措施手段、突发涉法涉诉案件的审查应对技巧等。

(三)每年开展外出对标学习一次,学习借鉴先进单位法制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

第十三条  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档案制度。条法处负责学习培训情况的登记、整理、归档、统计工作,如实记载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第十四条  建立学习培训质量评估制度,认真做好培训小结,分析法制审核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双桥区发展改革

                                    201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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