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冠肺炎防控方案 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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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冠肺炎防控方案 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

委属各股室、煤矿等重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清水河县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清肺防指发〔2021〕4号)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县域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内强管控”,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县有关会议、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自治区、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境外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输入,防止本土疫情发生,切实做好冬春季其他传染病防控,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不断巩固持续向好的疫情防控态势,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压实“四方责任”。坚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树牢疫情防控安全意识,积极加强分管领域企业、个体督导、调度、协调工作,委属各疫情防控小组成员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传导压实机关、企事业“四方责任”,确保机关、各企事业、个体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高效运转。

(二)坚持人、物、环境同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疫情防控小组和各企业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加强多触点监测、预警和风险研判,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人群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人员、货物安全有序流动。

(三)坚持多病共防,强化重点时段防控。各疫情防控小组和各企业要加强鼠疫、流感及其他冬春季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确保有效、有力应对冬春季各类传染病、疫情扩散。

(四)坚持精准处置,确保有效救治。认真落实“四早”措施,加强机关、企事业精准防控。按照“早、小、严、实”处理原则和“四个集中”工作要求,按要求设立好隔离室,联系好就近医护支持力量,确保可稳控突发患者,及时进行救治,降低死亡风险。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春节期间防控工作

1.树立风险意识,减少人员流动。委属全体干部及各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坚守非必要不出门的思想,确需外出公干、看病等,出行前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发生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做好个人防护准备,遵守当地查证、验码、登记等措施。同时,各疫情防控小组要加强各企业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鼓励企业将工人留在当地过春节,尤其提倡农民工用工较多的企业做好服务,将农民工留在当地,减少人员广泛流动,尽量做到在不影响开复工的情况下进行错峰放假,确保工人务工和回家探亲不受影响。

2.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春节期间,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委属全体干部、各企业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带头精简和压缩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的,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
委机关、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人员管理,防止聚集。全面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春节期间,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社交距离,提倡利用信息化手段线上拜年祝福,尽量不举办或不参加家庭私人聚会聚餐,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样症状者不参加聚会,有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排查,就医途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各企业应全面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落实从业期间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加强人员、物品管理,做好应急措施。委属全体干部、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认识,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严格管理从境外、口岸城市和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县人员,做好摸底排查、登记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症状监测,针对入(返)县复工复产的人员,各企业要及时组织疫情防控人员及就近医护力量对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有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要求务工人员要主动就医和报告。严格物品管理,对进入我县的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进口及中高风险地区货物、快递等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企业要有效设置隔离室,在发现发热患者后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或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对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及时进行隔离,并拨打120急救中心将其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二)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4.加强防范境外输入风险。委属全体干部、各企业要坚定不移落实“双稳”方针,严格实施远端防控措施,及时提出“熔断”建议。做好入境人员卫生检疫工作,凡第一入境点为我县的境外来呼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一入境点不是我县且入境时间不足21天的境外来县人员,入县后必须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申报,并提供入县后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由所在社区监督其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县境内企业和项目要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抓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相关人员带疫回县。

5.加强防范进口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货物输入风险。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车辆、冷藏集装箱等运输装备消毒工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特别对直接接触冷链货物的搬运工人、出入库装卸工人、驾驶员等,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和健康监测。在冬春季低温条件下,严防冷链食品外的其他进口及中高风险地区货物病毒输入风险,严格落实“应检尽检”相关要求,根据检测情况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6.加强防范病毒污染环境引发疫情。各企业要在积极加强组织对本企业生产环境做好清洁和消杀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的货柜、车厢、集装箱等内壁和把手采集环境样本开展核酸检测,根据检测情况主动开展预防性消毒和应急措施。一旦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对这些运输工具装载的货物及相关装卸人员、驾驶员等进行追溯检测。并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加工和交易场所、进口货物转运或加工企业等重点环节的防控,改进生产、转运、加工与交易环境卫生条件,加强通风消毒,确保从业人员防护到位,落实健康监测。

(三)防范国内疫情反弹

7.加大重点场所防控力度。委属各疫情小组、各企业要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生产车间、本企业管理范围内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做好食堂环境监测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加强日常生产线全流程监管,及时疏导,进一步规范人员进出管理,体温检测、严格通风、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健康监测与管理。要完善公厕和垃圾收集、洗手等卫生设施,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防止交叉感染。

8.重点人群和环境监测。按照《呼和浩特市重点人群、重点场所、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呼防指通2020]139号)及相关工作要求,委属全体干部、各企业要扎实做好应检尽检工作,凡涉及春运往来我县人员全部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并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各企业可结合实际、疫情防控需要,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加大监测频次。

9.多病共防。委属全体干部、各企业要加大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疫苗接种力度,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冬春季尽量减少会议、会展等聚集性活动数量,控制活动参加人数,鼓励采用线上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加强流感、禽流感等冬春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和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分析、预警。对高风险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岗位,可通过中蒙医院医师指导下采取中医药蒙医药干预措施。

四、做好疫情应急处置

10.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疫情发生后,委属各疫情防控小组及各企业要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为依托,及时上报发生详细情况,执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统筹领导指挥调度,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对发生疫情的区域实行精准封控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坚决做到集中隔离、应隔尽隔,严格实施单人单间隔离。严格隔离防疫管理,全面落实集中隔离人员健康监测工作。静待医护力量控制病患后,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并及时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组织开展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11.及时保障防疫物资供应。委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保障全委上下防疫物品的供应,及时提供口罩、消毒液等相关物品,并联系好楼内清洁人员做好办公场所消毒工作。如需加班用餐的,尽量错峰用餐或者到办公室领取方便食品,减少聚餐;
同时,根据县政府、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保障配备充足的防控物资及装备,重点保障人员防护、各项应急器械、设备、药品等物资的正常稳定供应,实行动态测算,进行重点采购和储备,确保县域疫情应急物资供应充实。

五、加强组织保障

12.落实四方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四方责任”。委属全体干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季,尤其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坚定信心,按照“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的要求,扎实工作,全力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3.制定实施方案。各企业要根据行业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强化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确保人员队伍、防控物资、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等落实到位。

14.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部署安排,委属全体干部、各企业要积极协调配合县卫健委、疾控中心等部门,积极完成企业从业人员接种任务。

15.加强工作统筹。各企业要加强节日前后复工复产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各级相关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统筹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零发生。

16.狠抓工作落实。委属全体干部及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排查、再培训、再演练,进一步梳理疫情防控中的短板和漏洞,有针对性进行整改。尤其高度关注返岗人员,特别是节假后呼市地区外返回干部职工的身体状况,密切进行跟踪观察,对全体返岗职工定期测量体温,逐一备案登记,确保疫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委属各疫情领导小组、各企业要认真执行相关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同时,委属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做好细致排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详细掌握各企业相关情况,对不重视或不负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可视情况责令其停业停产整顿,待具备生产条件时方可继续进行生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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