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7篇

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7篇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情况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7篇,供大家参考。

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7篇

篇一: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情况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东府办发〔20__〕114号),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对对我区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全区现有公办养老机构3家,共有298张养老床位。其中,区社会福利院200张,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张,扬子洲镇敬老院26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87家,绝大部分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其中,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3家,农村颐养之家14家;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区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

  

  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非吸案件处置情况由于东湖区所处老城区,老年人在常住人口占比高于其他县区,造成在全市“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件中受损人数较多。据统计,三大案件受损人数约3428人,目前2405人报案(金三江1246人、“老庆祥”788人、“中华情”371人),报案金额约1.287亿元(“老庆祥”约7964万、“中华情”约4902.98万)。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区迅速行动,制定并印发了《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形成由区处非办牵头,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组建专项行动微信调度群,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1、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含农村14个)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

  

  网格员作用,在110个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排查整治期间,集中宣传63次、发放宣传资料4960份、制作宣传展板98块、投放公益广告280条。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2、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中投资人名单,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涉稳人员动向,根据涉稳人员的上访时间、地点和次数等对涉稳人员名单进行动态管理,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3、应急处置。4月1日至今,我区共接上级部门关于“中华情”维稳警令单110条、涉及人次289次、涉及162人;

  “老庆祥”案维稳警令单10条、涉及29人次;“金三江”案维稳警令单2条、涉及4人次。妥善处置了八一公园等地群体聚集事件2次,劝离带回了1名在新建“中华情”公司门口静坐人员,有效防止事件升级。特别是“五

  

  一”、全国“两会”期间,提前屯警,加强对八一广场等重点地区的巡逻、值守,以强有力的震慑,切实防范了“中华情”等群体串联聚集事件发生。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商场、超市、菜市场、公园、广场、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

  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区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区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区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办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20__年8月29日

  

  

  

篇二: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医疗养老诈骗理疗科工作总结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老年消费不断上升,一些不法分子把非法盈利的目光也聚焦到老年人身上。近年来,各类假借“养老”之名的诈骗犯罪高发,给老年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影响了社会稳定。X月XX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肥西法院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助推平安肥西建设。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机制建设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第一时间制定《肥西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注重人力保障,确定一名分管院领导具体主抓,并明确刑庭一名同志作为专项行动的联络员。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上传下达等工作任务,并适时与县专项办对接,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

  强化宣传引导,提高防骗意识通过老年人喜闻乐道、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院微信公众号、微博、电子滚动屏等多媒体手段发布涉老诈骗的提示、预警信息,在院机关和三个派出法庭的宣传栏张贴海报,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话术”。同时,坚持执法办案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借助庭审机会,现场以案说法,借案普法,向相关人员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发挥审判职能,全力追赃挽损对近年来已结、未结的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按程序进行处理。对正在审理的一起涉保健品养老诈骗案件,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加快办案节奏,

  确保案件三个效果的统一。

  

  

篇三: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3篇打击欺诈骗保回头看工作总结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3篇篇一根据《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我市医保、人社、卫健、社保经办等部门迅速行动,一、主要做法。1、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制订并印发了《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动员全市xx家定点医疗机构和xx家定点药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x月xx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召开了专项治理集中宣传和动员咨询大会,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2、加强沟通协调顺利推进工作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交接,医保局成立后多次积极主动与人社及社保经办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建立了有效联系机制,并商定了下一步行动计划,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工作进程。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XX人社局和社保经办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对辖区内x家定点医疗机构和x家定点药店进行了检查和抽查,查出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轻病住院;二是检查检验项目不合理;三是中医理疗收费混乱;四是有收费无检查报告;五是多收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六是应收医保基金结算款项、自付费用款项记账方式不统一,记录不清、结算项目不详。定点药店暂未查出有违规现象。XX市人社局根据《XX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通用协议(20XX版)》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6家定点医疗机构作出限期一个月完成整改,并对挂床住院、轻病住院等违规费用由市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协议的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并处罚金的决定。截止xxxx年x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成,共追回医保基金xxx元,罚款xxx元。篇二根据XX市医疗保障局张医保字〔2021〕23号《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市医疗保障局及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引发的张医保字〔2021〕30号《关于印发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我XX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联合医院、卫计局等相关部门对XX

  

  管理区医药机构进行专项行动检查;并由市医保局xx科长带领的

  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化妆品、电饭锅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处方药时没有留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4、xx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5、xx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6、xx(XX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未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二、医院:1、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医护人员名单、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无问题,有变更的事项也及时变更,已建立医保规章制度,医保办有专职人员管理,医院的HIS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协议情况已落实,医疗机构的审批、校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医院具有卫生计生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许可证2、大型设备上岗人员存在无技术合格证,超范围执业情况。3、不存在故意放宽收住院标准,不存在冒名顶替、挂卡住院、分解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无指征住院等违规行为4、抽查xxxx年病历xx份,未按时上交病例,同时病例中存在治疗未登记、无指征用药、未签署知情同意书,重复用药、检查报告单缺失等问题,已约谈相关医护人员,并限期整改

  

篇四: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全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切实做好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预防、化解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养老机构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保护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针对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及时防范并化解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及时、有效控制潜在风险苗头,减少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增强老年人风险意识,有效防范和处置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隐患和事件,逐步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二、主要任务(一)明确排查主体一是养老机构(包括依法登记备案养老机构、已登记未备案养老机构);二是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老饭桌

  等);三是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

  (二)重点排查行为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的下列行为:一是养老机构以“办卡”“养老地产”“保险理财”“养老养生”“保健品”“旅游”等名义吸纳或变相吸纳公众资金的行为,特别关注承诺以资金回报的行为;二是有信F反映、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或者公安前期已介入的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及养老服务机构在住所(营业场所)之外单独设立经营网点的行为;三是在养老机构内部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手机、传单、户外广告等媒介发布各类融资广告咨询信息的行为。(三)摸排重点和方法1.对照《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调查表》(附件1),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逐一上门排查,通过约谈负责人、查阅档案、查看收费记录、询问入住老人或代理人、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有关情况,填写摸排调查表。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上门排查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在排查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登录信用网站、裁判网、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黑名单情况、涉诉情况以及关联公司、企业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情况,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进行风险画像,建立相应数据库。

  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各县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共享,统筹协调推进。针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对养老机构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吸收资金业务、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涉嫌非法集资内容进行督查,掌握风险底数,全面分析监测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状况。重点防患以“养老投资”“会员卡”“预付费”和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

  名义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深入排查、准确定性,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权。

  (二)全面摸排阶段(2022年1月至2月)各县区民政部门迅速行动,对辖区内排查对象逐一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相比对,汇总形成排查对象清单。在排查过程中,要充分依靠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居)委会,形成排查合力。排查结束后,规范填写《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未经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风险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4)、《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5),建立详细排查工作台账,由各县区民政部门汇总后于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市民政局将对各县区摸排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三)分类整治阶段(2022年2月21日至5月底)1.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登记

  从低到高“绿黄橙红”管控名单,视情节轻重,按照“一院一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协同分类处置工作。

  (1)纳入“绿”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纳入“黄”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存在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纳入“橙”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篇五: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法院打击养老诈骗新闻主持词

  会上,各区县法院、新区审判庭就近期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举措进行了专题汇报。会议传达了近期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推进会精神,宣读了市中院制定印发的《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对近期全国专项办督导准备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要求切实做好相关案件、线索、宣传、文件等各类信息数据的报送工作,确保随要随拿,随要随报,精准无误。

  姬耀民副院长在讲话中强调,一是政治站位再提高。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确保专项行动不偏方向、不走过场,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二是工作重点再突出。有力有序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精心策划宣传,在宣传发动上出新招、出实招,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坚持依法打击,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要精准线索核查,对上级交办、转办的线索和自行受理的线索要尽快审查、核实、移交、办理、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报送线索办理情况。要做细整治规范,在线索排查或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发现的相关行业、领域的突出

  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或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帮助行业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净化一方”的社会效果。要做实风险防范,坚持把防范打击犯罪同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结合,对一些敏感案件严格按照“三同步”要求,依法稳妥处理;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三是组织保障再强化。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案件会商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打通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案件信息传输通道,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加强与金融监管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坚决执行好信息报送、线索移送反馈、联席会议、集中行动等各项制度,不断汇聚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篇六: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3篇

  篇一

  根据《云浮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我市医保、人社、卫健、社保经办等部门迅速行动,

  一、主要做法。

  1、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

  制订并印发了《罗定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动员全市33家定点医疗机构和76家定点药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x月xx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召开了专项治理集中宣传和动员咨询大会,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2、加强沟通协调顺利推进工作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交接,医保局成立后多次积极主动与人社及社保经办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建立了有效联系机制,并商定了下一步行动计划,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工作进程。

  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罗定人社局和社保经办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对辖区内1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6家定点药店进行了检查和抽查,查出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轻病住院;二是检查检验项目不合理;三是中医理疗收费混乱;四是有收费无检查报告;五是多收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六是应收医保基金结算款项、自付

  费用款项记账方式不统一,记录不清、结算项目不详。定点药店暂未查出有违规现象。

  罗定市人社局根据《云浮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通用协议(2017版)》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6家定点医疗机构作出限期一个月完成整改,并对挂床住院、轻病住院等违规费用由市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协议的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并处罚金的决定。截止xxxx年x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成,共追回医保基金19686.88元,罚款39373.76元。

  篇二

  根据XX市医疗保障局张医保字〔2020〕23号《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市医疗保障局及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引发的张医保字〔2020〕30号《关于印发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我XX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联合医院、卫计局等相关部门对XX管理区医药机构进行专项行动检查;并由市医保局李文科长带领的第一督查组对我区医院进行检查。现将具体内容汇报总结如下:

  一、药店:

  我区共有六家定点药店,具体检查问题如下:

  1、华佗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电热宝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2、德仁堂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化妆品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3、百康(海源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化妆品、电饭锅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处方药时没有留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4、察哈尔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5、润佳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

  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6、百康(XX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未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二、医院:

  1、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医护人员名单、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无问题,有变更的事项也及时变更,已建立医保规章制度,医保办有专职人员管理,医院的HIS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协议情况已落实,医疗机构的审批、校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医院具有卫生计生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许可证

  

篇七: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我区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医保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及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1.强化组织领导。县医保局成立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专项治理部署要求,明确“两机构、一账户”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2.开展集中行动。为营造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国家及省市医局统一部署,2020年4月份,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6月份,组织开展对*家医共体集团及**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两机构、一账户”监督检查全覆盖。3.严格审核稽核。根据《关于开展**市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复查复核阶段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对**家区乡医疗机构****年*月*日至*月*日期间的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共计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万元;加强对医疗机构报销材料的日常审核,全年审核拒付不合理基金支出***万元;强化协议管理,约谈定点医药机构**家,暂停*家定点药店协议6个月,按协议扣除**家定点药店质量证金**万元;严格行政执法,查处个人骗套医保基金*起,追回基金*万元,行政处罚*万元。4.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基金支出预警机制,实行分级业务审核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建立打击欺诈骗保长效机制。(二)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1.及时组织调度。2020年12月14日,安徽省太和县多家医院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被媒体曝光后,国家医保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等领导同志分别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我局均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作专题汇报。12月**日,副区长主持召开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暨集体警示约谈会,对我县专项治疗“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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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同时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纪检、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医保、民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研究制定《**区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对排查重点、排查对象、排查方法和工作要求予以明确;及时在区医院职工大会上,传达省、市局会议精神,通报“太和案情”,并对相关监管业务进行专题培训,强化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层层压实责任。

  2.细化工作措施。为推进工作深入开展,我局细化措施,做到“三明确”:一是明确排查重点。即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金的行为;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采取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方式小病大治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二是明确排查对象。即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违规问题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平时举报线索较集中的定点医疗机构。三是明确方式方法。通过数据筛查、突击核查、病历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老年病轻症患者等特殊人群。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3.全面排查检查。2020年**月**日起,我局组成**个小组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挂床住院、诱导住院等问题检查。专项排查期间,共计出动*车次、*余人次,对辖区内**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排查,排查在院患者**人,走访出院在家患者**余人次;排查出挂床住院*例、低指征*例、分解*例,追回违规医保基金***万元、罚款***万元,合计***万元。

  二、2021年度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以“安徽太和骗保”为镜鉴,深入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切实担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在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基础上,成立由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强化对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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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医保基金安全工作的领导。(二)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为契机,深入宣传《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营造维护基金安全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在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医保局主抓,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强化联合惩戒,提升震慑效果。

  (四)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根据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2021年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三假”专项整治、存量问题“清零行动”等,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根据州县医保局的安排部署,按照基金监管督查全覆盖要求,我院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梳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医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首先,我院全面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其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讲述身边的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并按照文件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从各职工思想上筑牢“医保的基金绝不能骗,政策的红线绝不能踩”的意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打造诚信医保品牌,加强自律管理,树立医保定点单位的良好形象。二、存在问题1.串换药品收费:存在部分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物替代为医保支付药物;2.住院病人存在开出无适应症的药物;3.住院病人开具口服药时超出7日的药量,与住院天数不匹配的情况;4.门诊购药存在使用他人医保卡的现象,并有一家开多种药品的情况;三、整改措施规范经办流程,加强医患沟通,严格自查自纠杜绝串换收费,执行医保目录

  

篇八: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养老诈骗的议论范文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务实之举,各地各部门更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打击要严,实现“不敢骗”的目标。当前各种涉老骗术让人防不胜防,有销售“养老产品”的,有宣称“以房养老”的,但这些都是“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养老”的旗号,行着“坑老”的勾当(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要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活动,调集精锐力量,实施精准打击,不放过任何一条犯罪线索,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打出声威,让诈骗者付出严重代价,让意欲诈骗者胆颤心惊,断其后路,绝其幻想。

  机制要全,扎紧“不能骗”的笼子。制度事关根本,关乎长远。养老领域诈骗现象丛生,群众深恶痛绝。要坚持边打击边规范,把“不能骗”的笼子扎紧扎牢、扎细扎密。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做到管行业管安全,从市场准入、资金监管、风险预警等方面入手,完善已有的,废止不适应的,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要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只有制度完善了,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苍蝇”找不到“有缝的蛋”,让胆敢诈骗者无机可乘、无处可骗,天下才能无骗。

  宣传要广,构筑“骗不了”的堤坝。为什么老年人容易受诈骗,无外乎这么几个原因,一是认不清“套路”,对五花八门的诈骗“套路”认识不清;二是挡不住诱惑,诈骗主要是以高回报、治百病等为

  诱饵,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等等(分析问题的原因)。要改变这种现状,除严厉打击和健全制度外,也要把功夫下在室外,抓好宣传教育,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公园、进家庭。只有宣传覆盖面广了,群众知晓率高了,识骗防骗能力强了,才能最大限度挤压骗子的“行骗空间”。

  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是“三箭齐发”的“靶向所在”,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让“养老”变“坑老”。

  

  

篇九: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22年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经典范文四篇

  2022年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经典范文四篇

  要进一步强化专项办作用,全力统筹专项行动扎实高效推进。突出科学谋划,强化常态督导,统筹协调推进,压茬用力,确保专项行动蹄疾步稳、扎实有序。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经典范文四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今年年初,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立案侦查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嫌疑人以投资养老项目获得高额返利为诱饵骗取中老年客户133人共计2033万元。这是在5月26日召开的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调度会上披露的1起涉养老诈骗的刑事案件。此次调度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推进会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当前形势,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强大攻势,有力有序有声有色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

  

  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扎实推进,专项

  行动开局良好,呈现出安排部署有速度、宣传发动有热度、线索摸排有精度、依法打击有力度、整治范围有广度5个特点。全区累计受理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三批次56条线索,均

  行动。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落

  地。提升宣传发动针对性,持续营造舆论热度;强化线索筛查甄别,提升摸排核查质效;持续保持打击声势,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行业整治,坚决铲除问题隐患。

  要进一步强化专项办作用,全力统筹专项行动扎实高效推进。突出科学谋划,强化常态督导,统筹协调推进,压茬用力,确保专项行动蹄疾步稳、扎实有序。

  篇二:2022年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xx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打出系列组合拳,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一、快速反应,强化组织领导xx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率先于x月xx日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两级法院干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

  

  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力开展。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对标对表上级单位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工

  作方案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xx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专项办公室突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严密纪律保障。

  三、强化线索摸排,着力深挖彻查为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做好违法线索的征集,面向全社会发布了《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提供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制发了《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卡》,立案之初随案移送至承办法官处,由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对案件中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篇三: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依照高检院、省检察院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以及海北州委州政府部署,海北州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接合海北检察工作实际即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海北州检察机关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全

  

  面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保证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海北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接合当前各类高发的涉及养老电信网络诈骗案例,采取线上线下'相接合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目前,海北州检察机关均已公布了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征集涉及养老诈骗犯罪线索。

  各县检察院接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刚察县检察院接合疫情防控工作,经过在包联小区出入排查点放置宣传册、张贴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二维码、小区微信群发送反诈知识链接、悬挂宣传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并且用藏汉双语向老人们详细讲解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门源县检察院、祁连县检察院以在广场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的方式向广大老年人进行宣传。海晏县检察院利用微信公众号解析当前养老诈骗的行为方式及特点,导致老年人认清诈骗

  

篇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派出所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五月份工作总结

  为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xxx市中院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于近日全面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针对以老年人为侵害对象的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强大攻势,力求有效遏制侵害老年人的涉诈违法犯罪活动,以确保我市社会环境安全、稳定、和谐。本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将围绕依法打击、宣传教育、总结提升三项重点任务压茬推进,依法整治规范各类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涉诈APP、非法养老服务机构、商品房虚假宣传、涉老旅游项目和艺术品经营、无资质医疗机构擅自诊疗、涉老“保健品”、非法集资等乱象,将加大力度重点整治。

  专项行动中,xxx市中院专门组建养老诈骗专业化审判团队,集中审理相关案件,统一掌握量刑尺度,依法严格办案标准。

  

  

篇十一: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要求,按照《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我区多措并举,力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迅速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布置会,区内医共体所有成员单位负责人、医保分管负责人、医保办负责人区内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向两定机构宣布了我区今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安排,现场与15家定点医院与58家定点药店签订了承诺书,会上还开展了一次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工作,要求医共体牵头医院安排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业务培训。通过此次会议,将医保政策及基金监管要求传达给两定机构尤其是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让他们对日常医务工作与医保政策结合有了进一步了解与认识。会后各家医疗机构与915名医务人员签订了维护基金安全承诺书。

  二、下基层开展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我局从5月9日起逐个到辖区内九个乡镇开展医保政策及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宣传活动。改变以往宣传活动走过场的情况,邀请医疗专家进行现场义诊,吸引老百姓坐下来听一听政策宣

  讲,将医保政策以及打击欺诈骗保活动要求编制成漫话宣传册及宣传单,印发给过往群众,宣传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三、进一步加大违规费用的追缴工作,对违规行为处理不姑息不护短。坚持开展病历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按出院结算人次5%的比例随机抽取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邀请第三方专业团队从合理收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方面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进行检查,结合医院HIS系统同期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将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四个合理”情况进行逐项评审。去年在日常检查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中,共查处存在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8家,暂停9家零售药店医保结算2个月,集中和个别约谈29家医药机构负责人,对违规收费的资金予以5倍核减,实行顶格处理,并将结果在全区实名通报。*年共核减各家定点医药机构资金427.12万元,全部返还医保基金。

  四、试行定点医院住院病历一案一审监管办法。针对我区*年医保资金增长过快的情况,我局试运行“一案一审”评审制度,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本年度所有住院病例开展“逐案”评审。成立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专家、医保监管部门人员和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参与的专业评审组,先通过智能审核系统筛查出疑点数据,再结合住院病案和收费清单,依据临床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管理标准进行人工评审,

  核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挂床收治、过度治疗、超数量收费、超标准收费、低标准入院等情况。5月7日开始进行评审活动。经评审发现存在疑似低标准入院、检查式住院情况,超范围、超数量收费、过度治疗和滥用抗生素情况仍然存在。我局已完成五院的初评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五院,要求其限期申诉,其他定点医院的评审正在进行中。

  五、下步工作:

  1.集中开展一次定点零售药店的检查工作;

  2.完善“逐案评审”制度;

  3.编制欺诈骗保行为检查问题指南,对照指南找准问题,查缺补漏。

  4.继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工作。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字〔*〕23号《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医疗保障局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引发的*医保字〔*〕30号《关于印发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我塞北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联合医院、卫计局等相关部门对塞北管理区医药机构进行专项行动检查;并由市医保局李文科长带领的第一督查组对我区医院进行检查。现将具体内容汇报总结如下:

  一、药店:

  我区共有六家定点药店,具体检查问题如下:

  1、华佗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电热宝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2、德仁堂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化妆品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3、百康(海源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化妆品、电饭锅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处方药时没有留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4、察哈尔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

  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5、润佳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6、百康(塞北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

  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未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二、医院:

  1、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医护人员名单、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无问题,有变更的事项也及时变更,已建立医保规章制度,医保办有专职人员管理,医院的HIS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协议情况已落实,医疗机构的审批、校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医院具有卫生计生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许可证

  2、大型设备上岗人员存在无技术合格证,超范围执业情况。

  3、不存在故意放宽收住院标准,不存在冒名顶替、挂卡住院、分解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无指征住院等违规行为

  4、抽查*年病历10份,未按时上交病例,同时病例中存在治疗未登记、无指征用药、未签署知情同意书,重复用药、检查报告单缺失等问题,已约谈相关医护人员,并限期整改

  5、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存在重复收费,无分解或私立项目收费,没有串换诊疗项目或药品等违规行为。

  6、一日清单签字制度正在整改中,已限期整改。

  7、门诊处方无问题。

  8、因我区医院无外科执业医师,未开展外科及手术诊疗服务,故不存在高值耗材

  9、随机抽查3种药品,进销存数目相符,随货通行,两票齐全。

  医保基金是参保人的救命钱、保命钱,直接关系民生。。我们应当始终保持“高标准、高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把这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净化环境,堵塞漏铜,切实把案件插板好,形成真色,营造“不敢骗、不想骗、偏可耻”的氛围,为医保基金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篇十二: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防止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蔓延,保人民护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X》文件精神,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养老机构领域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全面排查清理,全面净化了养老服务市场环境,维护了全县经济金融秩序。现报告如下:

  一是明确范围,深入摸排。此次排查范围是全县范围内民办养老机构。我县现有民办养老机构XX所,公办养老机构XX所,共收社会供养人员XX人,所有收费均由物价部门审核制定收费标准。全县农村福利院XX所,集中特困供养对象XX人,享受政府兜底保障,不存在收费问题。经过各养老机构自查与工作专班排查,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全面了解利用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机构违规、超范围吸收资金的情况、有无证照、高息揽存、违规经营、地产分割、发放高利贷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方式是采取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检查与规范相结合的方式。专项整治重点是检查全县所有民办养老机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未经批准发行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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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一旦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属于民政职责范围内的将及时上报,同时通报所在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属于民政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查处。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养老机构领域没有非法集资现象,切实保障了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行,维护了全县的经济金融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营造氛围,警示风险。加强居民对非法集资网络化、“泛理财化”危害的认识,联合县公益社会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县社会养老机构、公共场所、县福利机构和社会组织QQ群、微信群宣传或悬挂“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吸收资金、发行理财产品”、“对单位使用个人帐户收支资金的情况提高警惕”、“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等警示标语,提升民众的防范意识。

  三是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切实强化辖区内和养老机构领域集资监管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不断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有效封堵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领域涉嫌非法集资,切实保障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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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两篇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一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家,民办养老机构**家,共有***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

  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

  经验,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

  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二我国**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亿,养老服务领域空间广阔,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权益保护能力不足的弱点,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旗号,设置陷阱,坑骗老年人的“养老钱”。今年**月,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个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拉开帷幕,全国民政系统迅速响应,全力宣传发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吹响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冲锋号。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作为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成员单位之一,民政部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领导小组,于*月**日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印发打击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规范整治养老服务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月**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第一次推进会,部署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环节的阶段性目标任务。为确保专项行动抓紧抓细、走深走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均已制订印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工作力量组建专班。如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组建了由养老服务处等多个处室为主要成员的工作专班;在河南省,各地市民政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开展有力有效。

  加大宣传发动提高识别防范能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是专项行动的*个关键环节,其中宣传发动贯穿始终。为了让广大老年人快速识别涉养老服务诈骗行为,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开展了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等多地民政部门梳理总结了养老服务诈骗的常见类型和套路,比如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通过免费礼品、高回报等噱头引诱老年人,进而实施养老服务诈骗、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与此同时,**等多地民政部门整理制作了反诈公益短片、指南、告知书、海报、漫画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扩大影响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专门制作藏语宣传片方便老年人观看,陕西省富平县还将养老诈骗案例编入地方戏曲传唱。为扩大社会面宣传,使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提示深入人心,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到老年人身边进行引导。**等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条幅等方式,推动反诈宣传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揭露养老服务诈骗的套路,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如江苏省民政部门要求以民政服务大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重点,结合居家上门服务,向老年人宣传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知识;**省民政部门开展“五个一”活动,通过发布一份倡议书、发送一张“明白卡”(老年人权益明白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设一个专栏、签订一份承诺书、提供一份提醒函,全方位筑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屏障;福建省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将防范养老诈骗、保健品营销等内容纳入养老院院长培训课程,纳入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湖北省武汉市“见缝插针”,在核酸检测点发放卡片,不

  断延伸养老服务反诈宣传的“触角”。加强线索排查形成风险管控合力20**年底,民政部召开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要求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此次全国专项行动开展后,再次提出完成复查“回头看”的任务,准确摸清隐患底数,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目前,全国民政系统正在按照民政部统筹部署,对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开展复查,对风险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整改、再纠偏,制定详细的工作台账,并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实施分类处置,按照“一院一策”的要求,有效化解风险。注重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对未登记备案但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工作合力。

  除了上级转办、全面排查以外,民政部门还积极推动构建全民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的高压局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号召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在宣传推广中央政法委***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基础上,还通过官方微信、媒体宣传等公开各级养老服务监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邮箱等信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确保投诉有门、受理及时。

  为强化线索收集,福建省民政部门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增强防范打击整治的声势;江苏省将“***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纳入养老服务诈骗举报途径;海南省民政厅要求加强举报线索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处理进展情况向举报人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开局良好,后程可期。全国民政系统将持续营造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强大舆论声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篇十四: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22年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我国--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亿,养老服务领域空间广阔,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权益保护能力不足的弱点,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旗号,设置陷阱,坑骗老年人的养老钱。

  今年-月,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个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拉开帷幕,全国民政系统迅速响应,全力宣传发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吹响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冲锋号。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作为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成员单位之一,民政部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领导小组,于-月--日召开领导小组

  动

  同时,--等多地民政部门整理制作了反诈公益短片、指南、告知书、海报、漫画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扩大影响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专门制作藏语宣传片方便老年人观看,陕西省富平县还将养老诈骗案例编入地方戏曲传唱。

  为扩大社会面宣传,使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提示深入人心,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到老年人身边进行引导。-等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条幅等方式,推动反诈宣传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揭露养老服务诈骗的套路,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如江苏省民政部门要求以民政服务大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重点,结合居家上门服务,向老年人宣传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知识;

  --省民政部门开展五个一活动,通过发布一份倡议书、发送一张明白卡(老年人权益明白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设一个专栏、签订一份承诺书、提供一份提醒函,全方位筑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屏障;福建省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将防范养老诈骗、保健品营销等内容纳入养老院院长培训课程,纳入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湖北省武汉市见缝插针,在核酸检测点发放卡片,不断延伸养老服务反诈宣传的触角。

  

  加强线索排查形成风险管控合力----年年底,民政部召开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此次全国专项行动开展后,再次提出完成复查回头看的任务,准确摸清隐患底数,确保不留盲区死角。目前,全国民政系统正在按照民政部统筹部署,对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开展复查,对风险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整改、再纠偏,制定详细的工作台账,并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实施分类处置,按照一院一策的要求,有效化解风险。注重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对未登记备案但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工作合力。除了上级转办、全面排查以外,民政部门还积极推动构建全民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的高压局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号召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在宣传推广中央政法委-----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基础上,还通过官方微信、媒体宣传等公开各级养老服务监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邮箱等信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确

  

  保投诉有门、受理及时。为强化线索收集,福建省民政部门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增

  强防范打击整治的声势;江苏省将-----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纳入养老服务诈骗举报途径;海南省民政厅要求加强举报线索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处理进展情况向举报人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开局良好,后程可期。全国民政系统将持续营造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强大舆论声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篇十五: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详细版)

  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保护老年人的财产不受侵害,依法严惩、延伸治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全面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做好风险把控。自专项行动开展三个月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结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做以下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本周按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排查工作、宣传工作都有序开展。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坚持逢场天在场镇设立集中宣传点,坚持到各村(社区)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各村(社区)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镇反馈排查结果,到目前为止,暂未发现风险隐患点。二、建章立制制定印发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

  

  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专人专班专项”要求,具体落实了专人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召开县文旅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2次,传达学习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文旅系统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方法措施及有关要求;召开业主培训会议1次,宣传有关外出旅游、购买工艺品相关知识,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督导落实

  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紧盯市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及“不合理低价”专项整治。以老年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重点摸排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的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加强艺术品经营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做好风险把控。累计派出文化执法人员210余人次,对旅行社、星级宾馆、景区、古玩市场、网吧等进行日常执法检查,严查“不合理低价游”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没有发现重大问题隐患和相关投诉举报;联合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6家旅行社服务网点及县城内古玩、工艺品销售摊点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广泛宣传

  (一)为持续扩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切实形成文化和旅游市场“养老诈骗”的舆论声势,省文化和旅游厅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设计制作下发了“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海报及宣传视频,市文化和旅游局制作下发了“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海报,我局同时也制作了“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海报,一并在县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书店、旅行社、景区、网吧、星级宾馆、车站、游客集散地等人员聚集场所张贴投放250余张,累计利用滚动电子屏、手写宣传标语、海报、大喇叭等累计宣传15余次。旨在进一步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确保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环境场所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安全有序,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结合文旅系统疫情防控和“进、知、解”入户开展养老诈骗风险线索排查,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结合主题党日+、村民小组会、院坝说事会进行宣传养老诈骗。

  (三)在略阳旅游公众号上累计宣传刊发养老诈骗信息8条,在陕西法制网今日头条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稿1篇。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旅行社服务网点组团旅游时报备不及时,服务游客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古玩、工艺品销售摊点不固定,不便于日常监管。六、下一步工作打算(一)隐患排查再深入。对摸排涉诈风险隐患数明显偏少的地方,重新摸排起底,深入现场明查暗访,确保隐患问题不放过。(二)反诈宣传再加强。要以案说法,深入揭批不法分子打着“贴心服务”幌子诈骗钱财的“套路”,让老年人自觉远离“亲情服务”陷阱。要加强对经营者的普法宣传教育,督促“看好自己的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养老场所诈骗老人。要协同宣传网信部门,加强对荧屏、报纸、网络养老服务宣传监管,掐断虚假宣传传播渠道。

  

  

  

篇十六: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情况工作总结范文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东府办发〔2022〕114号),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对对我区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区现有公办养老机构3家,共有298张养老床位。其中,区社会福利院200张,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张,扬子洲镇敬老院26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87家,绝大部分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其中,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3家,农村颐养之家14家;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区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非吸案件处置情况

  由于东湖区所处老城区,老年人在常住人口占比高于其他县区,造成在全市“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件中受损人数较多。据统计,三大案件受损人数约3428人,目前2405人报案(金三江1246人、“老庆祥”788人、“中华情”371人),报案金额约1.287亿元(“老庆祥”约7964万、“中华情”约4902.98万)。

  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商场、超市、菜市场、公园、广场、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区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区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区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办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2022年8月29日

  

  

篇十七: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整治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工作总结四篇

  打击整治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工作总结1今年以来,区住建局党组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有关要求,狠抓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整治工作,做到宣传工作到位、责任压实到位、防范认识到位,防控风险到位。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压实到位。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住建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管领导强化调度,相关科室人员具体抓落实。通过网络发布面向全社会征集住建领域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的通告,设立24小时线索举报电话、举报地址,确保举报渠道通畅。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防范认识到位。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小区物业进行现场走访,采取“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体系,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发布网络平台宣传报道2篇,走访小区***个,悬挂横幅70条,张贴海报500余份,印发各类宣传品4000余份。三是强化督导整治,防控风险到位。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好督促指导,做好涉稳防控风险预判,区住建局要求企业必须履行主体责任,结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消除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的隐患,一旦发现苗头,立即督办盯办,统筹做好受害老人资金清退等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确保风险化解整治到位。

  打击整治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工作总结2根据《*自治区民政厅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包头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高新区住建局认真开展房地产领域养老服务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一、认真排查、落实到位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高新区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遏制商品住宅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高新区住建对房地产企业进行认真排查,暂未发现房地产领域涉诈问题。二、积极宣传、全员出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进一步规范*高新区房地产行业秩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高新区住建局要求全区房地产行业规范广告宣传依法诚信经营,坚决抵制开发房地产违规建设涉诈项目。坚决抵制在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坚决抵制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广告等。坚决抵制以预售房屋的形式诱骗老年人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内部认购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的行为。此外,该局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销售大厅、门店显著位置张贴防诈反诈宣传、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中。三、长效机制、总结经验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际举措,也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有力行动。*高新区住建局在本次专项行动

  中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健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打击整治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工作总结3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住建局房产科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守护养老钱袋子”为主题开展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老年群体的法治意识,提高防骗反诈能力,提醒老年人守好“养老钱”,捂紧“钱袋子”。通过整治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在宣传和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以房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以及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的行为,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大厅显著位置张贴“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方式。切实为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截至目前,共发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资料200余份、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制作横幅10条、张贴海报8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7处,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进行线上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社会氛围。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反诈宣传力度,持续推进预防养老诈骗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保障群众的财产安全,不断提升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

  打击整治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工作总结4

  为扎实开展我市商品房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市房产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委平安江苏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市委平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部署要求,展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

  一、迅速部署,制定方案根据4月26日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了房产系统专项行动部署会,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推进节点。*月*日省住建厅召开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会后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商品房领域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房市〔2022〕*号),切实做好商品房领域防诈反诈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拟定“坚决打击养老诈骗犯罪铁腕守护人民财产安全”、“全民动员让养老诈骗无可乘之隙”、“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为维护老年人员合法权益”等11条推荐防诈反诈标语、“养老防诈指南”、公布*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路径,并在全市各房产交易登记大厅、开发企业售楼现场,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共宣传栏、*展架、易拉宝等形式张贴和宣传,营造防诈反诈氛围。三、现场调研,深入排查初步梳理全市商品房项目中涉及老年公寓、托老所、小区养老用房共计***个,逐一排查是否涉及养老虚假宣传风险隐患。省住建厅范信芳副厅长于5月20日,对我市打击整治商品房领域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充分肯定了现场抽查的售楼处张贴“养老反诈标语”等宣传提示情况,要求我局协同相关部门,持续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力求取得实效。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委平安*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开展商品房销售领域养老

  涉诈打击整治工作,加大重点涉稳项目的排查和动态监管,积极防范市场风险,稳妥处置化解房地产市场领域各类突出矛盾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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